畏法度者最快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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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07月01日 | ||
畏法度者最快乐 据说,明太祖朱元璋曾问及手下群臣:“天下何人最快乐?”大家各抒己见,有的说“功成名就者最快乐”,有的说“富甲天下者最快乐”,有的说“高官厚禄者最快乐”。可朱元璋听后连连摇头。惟独当听到万纲说“畏法度者最快乐”时,朱元璋听了频频点头。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把“为民、务实、清廉”和“三严三实”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改进作风,从这一层面上看,“畏法度”对于我们从事法院工作的全体干警来讲,确实有着较大的意义。 法度,在不同的年代有不同的解释。《·谟》:“儆戒无虞,罔失法度。” 《·》:“古之五帝,知教不同,法度不明,假威鬼神,以欺远方,实不,故不久长。”汉代《<过秦论>上》:“内立法度,务耕织,修守战之具。” 宋朝《能改斋漫录·记事一》:“仁宗皇帝守成,皆遵先朝法度。”《醒世恒言·两县令竞义婚孤女》:“南唐法度,凡官府破耗军粮至三百石者,即行处斩。”而当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依法治国”的思路,正是用法度的理念解决怎么样贯彻实施宪法,怎样完善立法,如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如何推进司法改革,党如何在法律框架下依法执政等问题。习总书记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李克强总理提出“法无授权不可为”,都是在告戒我们掌握公权力的人员,法律的红线不可逾越,权力的使用不可逾越法度的界限。 畏法度,就是敬畏法律而老实守法,熟知法度而循规蹈矩,畏惧法律惩罚而不越雷池,自觉做廉政官员,做守法公民。权力是一种责任,责任就是担当,也就是说,权力就是对我们所服务的群众的一种担当,要心怀敬畏之心对待我们手中的权力,权力有大有小,有强有弱,我们作为司法工作者,更应当首先做一个畏法度者,视法度如水火、如高压线,这让我们规矩做人、谨慎行事,纵观一些落马的官员,他们最大的特点就是视法律、规定如儿戏,简单的认为那些看似机械的规定不是针对自己的,是管理别人的,与自己无关,于是我行我素,于法不顾,最终落得曲终人散,锒铛入狱。 畏法度者不敢贪污受贿,不敢卖官鬻爵,因而不怕纪委谈话,不怕反贪局“请”喝咖啡,心情舒畅,无忧无虑,所以快乐;畏法度者不吃嗟来之食,不贪“夜草”横财,粗茶淡饭吃得有滋有味,薄酒小菜,口颊生香,所以快乐;畏法度者没有牢狱之苦,没有心理压力,不受良心谴责,身心健康,可享天年,所以快乐;畏法度者堂堂正正做人,光明磊落处世,“仰不愧天,俯不愧人,内不愧心”,所以快乐。 古人所讲“畏法度者最快乐”,这是一句很普通的话,但却有着至今也适合的的朴素的法治精神,与我们今天大力提倡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法治观是一致的。作为司法公务人员,建立正解的权力观、金钱观、人生观,自觉遵纪守法,做守法公民,看似有所畏惧,其实,这正是我们活得最自由、最快乐也最潇洒的根本,是我们享受着人生乐趣的源泉。 “法律最无情,人要知进退”,“清廉与贪欲在一念之间,荣誉和耻辱将伴随一生”。只有以遵纪守法为荣,自觉做守法公民,才能享受真正的快乐人! (作者:临朐县人民法院 张宝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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