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面积怎能越摊越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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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 2022年08月18日 | ||
110平方米的房子,到手却发现套内面积只有60余平方米;购房时销售人员口头承诺的31%公摊面积,收房时却变成了46%……有记者近日采访发现,公众对于购房时需要承担公摊面积费用多有诟病,不少人担心存在“消费暗区”。 事实上,公摊面积制度本身并没有原罪。公摊面积制度真正备受诟病的,是“乱公摊”和“只公摊成本,不公摊收益”的问题。一方面,少数开发商随意变更约定的公摊面积,导致实际得房率低于预期;还有的将地下车位出售给购房者后,又将地下车位计入公摊面积让购房者分摊费用。同时,按照规定,业主对于公摊面积部分享有权利,但在现实中,公摊面积上设置广告、车位等带来的营利收入,业主享受不到。 取消公摊面积制度无疑值得探讨论证,但就眼下而言,完善公摊面积制度更具现实意义。首先,厘清公摊标准。有关部门应进一步规范公摊面积制度,规定公摊面积的最大比例、收费标准、测量方式等,避免因分摊面积问题产生购房争议。其次,引入惩罚赔偿。对于开发商随意扩大公摊面积,超过合理误差的行为,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责任,要求其给予购房人公摊面积费用三倍赔偿,从而提高违规成本,遏制“乱公摊”现象。此外,落实公摊收益。有关部门应监督物业企业,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将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让业主在为公摊面积埋单的同时,也能从公摊面积中受益。 ——张淳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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