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坊子法院开展“熄火”行动 顺利完成加气站强制清场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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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7月06日 | ||
“我们是坊子法院执行干警,正在依法强制清场,请您冷静配合我们的工作……”。6月30日清晨7时,坊子法院执行局出动执行干警20余名,对被执行人潍坊某燃气有限公司位于潍城区一处加气站进行强制清场,历时2个小时,强制清场工作顺利完成并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案情简介: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与被执行人潍坊某燃气有限公司、傅某某借款纠纷一案,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鲁民终xxx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8年9月4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坊子法院执行。我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对查封的被执行人潍坊某燃气有限公司所有设备、燃气经营许可证进行了评估,评估价为2116060元。经申请人申请,我院于2020年4月18日至19日在淘宝网上进行了公开司法拍卖,最终因无人竞拍导致流拍,流拍价为2116060元。2020年4月22日,我院出具执行裁定书,裁定将位于潍城区潍坊某燃气有限公司加气站所有的加气机等设备和燃气经营许可证交付申请执行人李某某抵偿债务本息。该裁定书已送达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潍坊某燃气有限公司所有的加气设备仍由第三人韩某占用且拒不交出。 执行过程:2022年6月28日,我院执行干警到达现场进行强制清场前期勘察工作,对可能存在的危险进行清点排查;6月29日,根据现场情况及现场设施等危险因素,我院执行局制定清场强制执行方案;6月30日清晨7时,我院执行干警在院内集结完毕,根据执行方案分成警戒组、实施组、清点组来到潍坊某加气站进行强制清场。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天然气开关等存在高危安全隐患的设施进行封控,并将现场人员与天然气设备进行隔离,确保执行工作绝对安全。清场过程中,第三人韩某到达现场,对我院执行工作进行阻拦。我院执行干警对其进行劝说,向其释明法律并严肃告知其阻拦执行的后果后韩某不再进行阻拦。历时2个小时,强制执行清场交付工作全部结束,申请执行人对我院执行工作表示满意。 今年以来,坊子法院不断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实施团队作业式强制执行清场交付6次,结合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的综合运用,在全社会形成高压震慑态势,促进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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