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法院文化 > 法官随笔

兴之所至,即为佳肴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 2016年12月23日
  我所在的地方,是个典型的南方小城,如果非要以北上广深为马首来划分的话,只算得上四线。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是一个宜居的城市。在城内,有个贯穿东西的湖泊,环绕周围的,是滨湖湿地公园,国家4A级。公园内像梯田式的排列着四条不同的曲径,一直延伸到湖水边上。既可以选择在树林草地间穿行,也可仿佛置身柏油马路的“车水马龙”中,还可想象走在宽窄巷子里的石板路上,亦可体验探险似的“前路未可知”。不管清晨,还是黄昏,总能见到三三两两的人,有时则是摩肩接踵,或跑,或走,或独自发呆,思考人生,或久后重聚,满面春风……总之,这是一片懂得善待自己的土地。
  会享受、会生活的地方,对玩、对吃的态度不可能不讲究。只不过现在很多地方,在吃这件事上,被附加了很多东西。吃不再是简单的吃,玩也不再是纯粹的玩,而是玩中带吃,吃寓玩中。吃,被复杂化了。
  在这样一个四线小城,新鲜玩意儿是越来越多了。马路两旁的路灯箱上,或者高速路上的广告牌上,打着形形色色的广告,在这个季节,基本上都是些果园啦乐园之类的。鲜红欲滴的油桃,汁液饱满的火龙果,清香扑鼻的蓝莓,光是看着,仿佛都能闻到阵阵果香。李子、桃子、梨子这些早已不再稀奇,就是这里少见的芒果、榴莲、火参果、青西柚之类的人们也见怪不怪。曾经人们孜孜以求的大鱼大肉,除了作为酒桌上的摆设之外,仿佛已经过期下架。更为重要的是,人们不再满足于“饭来张口”似的吃,而是需要自己亲身体验,亲自动手。千里迢迢的,兴师动众的,剪葡萄啦,砍甘蔗啦,摘杨梅啦,寻蓝莓啦。之后再吃进嘴里,才觉得这东西格外香甜。梁实秋在《馋》里面说:“豪富人家,日食万钱,犹云无下箸处,是因为他这种所谓饮食之人放纵过度,连馋的本能和机会都被剥夺了,他不是馋,也不是太馋,他麻木了,所以他就要千方百计的在食物方面寻求新的材料、新的刺激。”今天的我们,又何尝不是这样。虽不是腰缠万贯,但如他们那样,在几十年的新生活中,日夜在“酒池肉林”中穿行,舌头已然麻木。
  好吃,美味,何尝不是一种主观感受,尤其是对今天的人来说。除了饥饿的短暂瞬间,物质极大丰富的时代,我们并不觉得食物本身有多好吃,更多的,我们只是猎奇,满足我们的好奇心,满足我们的虚荣心,让我们拥有成就感——贵怎么了,我吃过;难怎么了,我做过;远怎么了,我来过……
  日常生活中,好吃与否,则和我们的心情有关,是心花怒放,是春风得意,是百感交集,还是悲痛欲绝,同一道菜,哈姆雷特似的味道。当然,也和我们身边的环境,特别是身边人有关。如果是深爱的人,难吃也是美味,相反呢,即便米其林三星大厨的水准,也不会有多特别不是。
  什么是山珍,什么是美味?不过是,兴之所至,即为佳肴。
  一碗白粥,一碟咸菜,也可以是记忆里的至臻美味;山珍海味,稀有美馔,也有人弃之如敝帚;只因要用什么与之交换的缘故。人到“年纪”,才明白什么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年轻”时候,未经世事,眼里总羡慕那些华服、美饰、豪车、大房,却很少真正探知自己的内心,什么是所属。一个美丽少妇,身在豪华的大宅子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一切生活琐事,无需自己稍加费心。然而,丈夫常年不归,留下一人独居深宅。亦或者,真真贫贱夫妻百事哀,男人责怪女人不温柔贤惠,娇惯溺爱子女,且在外面胡来,又和旁人诉苦,自己在外奔波劳累,回家还要操心家务。女人呢,则怪罪男人对孩子不管不顾,贼喊捉贼,自己在外有女人。矛盾激烈的时候,男人沉默不语,女人声嘶力竭,以孩子为武器,想要牵制男人,却不知自己不过是那扑火的飞蛾—得不到,命已殒。剖析愉悦和悲伤,一个人,最渴望的是温暖和柔情,此外,与其他无甚多大的关系,锦上添花,却是可有可无的。
  很久很久以后,才明白,这世上,让你觉得幸福的,并不是你拥有什么样的房子、车子,有多少钱,多大的权势,多高的地位,而是和你在一起的那个人,是否心意相通。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田青艳 
  作者单位: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关闭
版权所有: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六马路71号 电话0536-7661513 邮编:26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