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用情办小案 群众感激送锦旗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6月19日

  近日,当事人董某将一面写有“三载讼案依法正曲直 剑胆琴心救困济危百姓心中感”的锦旗送到中院陈树元法官手中,对其公正高效、耐心细致的调解表示感谢。

  该案系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原告董某自2009年8月起到某公司从事环保设备加工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亦未给董某缴纳社保。2019年6月,董某工作时被机器挤伤左手,后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为其申报工伤。2021年5月,董某年满50周岁,后继续在该公司工作。2022年3月,董某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伤待遇,仲裁部门因其未认定工伤不予受理。后董某以一般侵权为由向法院起诉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认定公司承担80%责任,判决赔偿董某损失93290元。2022年4月,董某被公司辞退。2023年3月,董某再次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其与公司自2009年8月至2022年4月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9437元。仲裁部门认为董某已于2021年5月达到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双方劳动合同终止,故裁决确认双方自2009年8月至2021年5月存在劳动关系,并驳回董某其他请求。董某与公司均不服裁决,先后起诉。一审法院经审理,确认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驳回董某全部诉讼请求。董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立案后,承办法官仔细梳理案情,全面审查证据,认真分析法律关系,认为该案既要处理好劳动者的民事损害赔偿请求权与工伤保险赔偿请求权的关系,又要解决单位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应否赔偿的问题,并了解到公司还有其他三名被辞退劳动者存在类似情况,正准备起诉。在准确把握案件争议焦点后,承办法官积极与当事人沟通交流、释法说理、阐明利害,从法、理、情多方面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商讨解决方案,经过反复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公司当庭一次性支付补偿款13万元,董某承诺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之间劳动争议一次性解决,案件得以彻底化解。

  该案是典型的劳动争议纠纷,关系不算复杂,标的额也不大,对法官来讲多发常见。但对普通劳动者来说,事关今后生活,是天大的事;对于用人单位,也关系企业规范管理、健康发展。一判了之,可能激化双方对抗情绪,既不利于实质化解矛盾,更不利于执源治理,还可能引发后续再审、信访等问题。承办法官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认真贯彻“调解优化、调判结合”原则,站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高度,自觉将调解工作贯穿始终,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寻找利益平衡点,力促双方达成调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该案的妥善处理还为公司后续解决其他三件劳动争议起到示范效应,真正取得了“办理一案、解决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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