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执行异议之诉案件调研暨评查会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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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09月29日 | ||
9月25日,全市法院执行异议之诉案件调研暨评查会在新泰市法院召开。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建森,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吴卫东,新泰市法院院长吕华出席会议,中院民一庭负责人、各基层法院分管院长、相关业务庭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上,各基层法院就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互评情况作了汇报交流。林建森副院长对评查工作情况及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点评分析,并对进一步做好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理等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加强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对不属于执行异议之诉受理范围的案件,立案、执行部门在驳回案外人异议时应告知当事人正确的权利救济路径。二是做好立案指导和法律释明工作,对存在诉求不规范、遗漏诉讼主体等问题的,立案、民事审判部门应及时向当事人进行释明和告知,引导其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三是严格防范滥用诉权,对被执行人的自认要谨慎采信,对案外人适用更高的证明标准,防范被执行人与案外人恶意串通,进行虚假诉讼。四是继续加强审判效率管控,提高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加大积案清理力度,进一步提高民事案件整体审判质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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