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区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某某等17人非法经营一案。
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11月至今,被告人张某某等人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没有原油交易资质和原油交付能力的情况下,利用互联网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通过将客户拉入股票交流微信群,假冒分析师向客户推荐股票等手段,引导客户入金炒原油,非法获利9287288.83元,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均发表了意见,各被告人做了最后陈述。法庭充分保障了各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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