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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电子诉讼服务平台 操作手册及问题答疑(6)
  • 作者: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2日

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电子诉讼服务平台 操作手册及问题答疑(6)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今天

  目录

  民事申请再审审查

  6.1 新增

  6.2 修改

  6.3 查看

  6.4 删除

  6.5 重新立案

  ●民事申请再审审查●

  6.1

  新增

  点击顶部菜单——民事立案再审申请——申请再审按钮,进入网上立案新增页面。新增页面的操作为保存、提交。*为必填项。左侧菜单代表了立案步骤,总共5部分:

  1.阅读立案须知并同意

  立案须知包括:诉讼风险提示、诉讼风险承诺、立案须知三部分。

  不勾选我已认真阅读并同意上述条款不能进行下一步,也不能点击左侧菜单中的其他步骤;点击取消按钮取消此次申请,回到系统首页;点击下一步进入填写选择法院类型页面。

  

  图示:网上立案—阅读立案须知页面

  2.选择法院类型

  点击上一步按钮回到立案须知阅读页面;点击下一步进入填写立案信息页面。

  

  其中:*原审案号:案号组成方式为:(收案年度)+法院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号。请按照规则填写每一个字段信息,如(2018)鲁04民初12412号,其中2018为年号,鲁04为法院代字,民初为类型代字,12412为案件编号;*案件登记号:在法院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的右上角;原审法院:根据录入的登记号自动匹配出来原审法院,无需手动录入;*原审地位:选择原审地位;

  

  3.填写立案信息

  上半部分展示申请人信息,下半部分添加再审申请人、再审被申请人、原审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等)。点击上一步按钮回到选择法院类型页面;点击下一步进入提交诉状页面。

  

  ⑴再审申请人、再审被申请人必须存在。原审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等)根据案件来决定是否需要填写。⑵ 若当前登陆账号是再审申请人,点击“原告为当前申请人”,弹出当前申请人信息,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弹出“谁谁谁保存成功”。其中*字段是必填字段。⑶ 点击“添加自然人”、“添加法人”、“添加非法人其他组织”,弹出输入页面,其中*字段是必填字段。信息填写完毕点击“保存”按钮,弹出“谁谁谁保存成功”。⑷可以对添加的再审申请人、再审被申请人、原审诉讼当事人进行修改和删除。

  

  4.提交诉状

  填写再审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其中*字段是必填字段。点击上一步按钮回到填写立案信息页面;点击下一步进入提交材料页面。

  

  点击自动生成诉状按钮即可生成word版再审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再审申请人信息、再审被申请人信息、原审诉讼当事人信息、再审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信息,供第五步提交资料时上传再审申请书使用。申请书要求有当事人的签字或盖章或手印,如果您有现成的已经签字或盖章或按手印的申请书,那么这里可以不点击此按钮。如果您没有现成的申请书,可以在此自助生成诉状,然后打印出来,核对好申请书内容之后进行签字或盖章或按手印。

  ▲事实与理由*:将申请书的事实与理由简要填写;

  ▲诉讼请求*:将申请书诉讼请求的内容简要填写,点击 + 可添加多个诉讼请求,点击 - 删除诉讼请求。

  5.提交材料

  上传诉讼材料,常见的图片格式、word文档、pdf文件、文本、压缩包等都可以上传,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30M。其中:

  注意材料上传时要保证文件清晰、完整、无杂物,保证上传的质量。

  多次点击”添加XX“按钮即可添加多个对应的材料,多余的文件上传框点击后面的”删除“按钮予以删除;

  ▲再审申请书*:必须上传。需要当事人签字、盖章或按手印;

  ▲身份证明材料*:必须上传。若申请人为自然人,请上传身份证照片;若为法人,请上传营业执照等照片,且材料个数不能少于申请人个数;

  ▲委托代理手续*:代理人必填,上传委托代理手续;

  ▲案件材料:可上传相关案件材料。

  ▲其他材料:可上传其他材料

  ▲*:

  

  上传过材料的地方,前面的文本框内必须输入材料简介。点击上一步按钮回到提交诉状页面;点击保存按钮将立案申请暂存,允许修改,不会同步到法院内网业务系统(法官看不到您的案子);点击提交按钮将立案申请推送到内网审判系统等待法官审核,且无法修改。保存或者提交成功回到我的案件列表页面,生成一条案件类型为民再的记录。

  

  图示:网上立案—提交材料页面

  

  图示:网上立案—点击【保存】按钮

  

  图示:网上立案—点击【提交】按钮

  

  图示:网上立案—回到案件列表页面

  6.2

  修改

  状态为“保存”的案件才允许修改。点击我的案件——列表明细最后操作栏中的“修改”按钮,进入修改页面。页面展示信息即为之前新增的信息,修改页面默认是折叠的,点击折叠箭头或箭头所在的蓝色横杠即可展示出对应的案件信息。

  

  如果案件材料需要修改,可以在原材料的基础上点击上传,上传修改后的材料(新材料会覆盖掉旧的材料),或者把旧的材料点击删除按钮删除掉,然后点击添加按钮,重新上传新的材料。

  案件信息全部修改完毕之后,点击保存按钮将立案申请暂存,允许修改,不会同步到法院内网业务系统(法官看不到您的案子);点击提交按钮将立案申请推送到内网审判系统等待法官审核,且无法再修改。保存或者提交成功回到我的案件列表页面。

  

  图示:网上立案—修改页面

  6.3

  查看

  点击我的案件——列表明细最后操作栏中的查看按钮,进入查看页面。点击关闭按钮回到我的案件列表页面。

  

  图示:网上立案—查看页面

  6.4

  删除

  状态为“保存”的案件才允许删除。点击我的案件——列表明细最后操作栏中的“删除”按钮,弹出是否确认删除提示框。点击“确定”删除该条立案申请,点击“取消”放弃删除操作回到案件列表。

  6.5

  重新立案

  法官审核不同意的民事再审案件可以在诉讼服务平台上点击案件后方的“重新立案”按钮修改案件信息,重新立案流程跟民商事一审差不多,请参考民商事一审的重新立案功能,详见4.5重新立案(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电子诉讼服务操作手册及问题答疑4)。

  转自:泰安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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