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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制报》莒县:传递司法温情 守护公平正义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3月17日

《山东法制报》2023年3月17日

  虢德茜

  小时候在路上遇到执行公务的警车,家长总是说“这是执法的人”。虽然我当时并不知道“执法”的意思,但从家长的神情和语气里,我能感觉到这一定是件很神圣的事。

  高考填志愿时,打量了整张志愿表,唯有一个“ 法” 字吸引我,于是,我填了法学专业。 上天眷顾,我最终有幸以过线一分的成绩被录取。大学毕业后,我顺利考入了法院,成为了一名光荣的政法干警。 从基层法庭到民事审判庭,再到刑事审判庭;从做庭审记录、整理卷宗的书记员,到处理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的民事法官,再到惩恶扬善打击犯罪分子的刑事法官,岁月不居、时光如流,一晃已过去了12个年头。

  作为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院就像一个人生大舞台,每天都在上演着人世百态、悲欢离合。当事人怀着对公平正义的期盼,鼓起勇气走进法院,向法官诉说着自己的故事,期待得到一份公正的判决。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在12 年的职业生涯里,我审理了各式各样的案件,也接触了形形色色的当事人。穿上法袍,正襟危坐,法庭之上,法官庄严肃穆;而法庭之外,法官也是有血有肉的个体。在工作中,我把自己当做案件中的当事人去感同身受,用爱“缝合”他们的创伤,传递司法温情,守护公平正义。

  闺女,谢谢你!

  曾经办理过这样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王某帮朋友开车送货,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交警认定王某承担全部责任。因王某无证驾驶,保险公司只按当时的标准赔偿了被害人亲属12万元,其余90万元的损失,法院判决由王某和其朋友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王某提起公诉后,因王某无履行赔偿义务的态度和能力,合议庭决定逮捕王某。

  在王某被执行逮捕的第二天,我接到一位老人的电话,他自称是王某的父亲,要和我见一面。当我来到立案大厅时,见到的是一位年过七旬、衣着破旧却很整洁的老大爷。

  “对不起了,法官,给你们添麻烦了。我那不争气的儿子,他没有驾驶证,我不让他开车,他就是不听,结果毁了别人的家庭。”还没等我讲案情,大爷就开始诉说自己的故事。

  原来,大爷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因为儿子好吃懒做,儿媳妇生下孙子没多久就走了,老两口省吃俭用把孙子抚养长大,好不容易供孙子上了大学,没想到整天游手好闲的儿子又在外边闯了大祸。

  “我儿子把人撞死了,换我是被害人,一命抵一命都不解恨啊。可是我拿不出钱来赔他们,良心上实在是过不去……”

  听着大爷的诉说,我意识到这是一位善解人意的老人,他来找我就是想聊聊压在他心底的话。我耐心地听大爷倾诉了一个上午,劝大爷积极面对生活,好好教育孙子。大爷对我的称呼也由一开始的“法官”变成了后来的“闺女”。临走时大爷抹着眼泪说:“闺女,谢谢你啊!我这辈子头一回来法院,本来觉着日子没法过了,没想到经过你这一番开导,我又觉着活得有奔头了!”

  我和大爷一边聊着一边将其送到法院门口,得知大爷是从乡镇坐车到车站,因为不知道转哪趟公交车,不舍得花钱打出租车,又步行七八里路才来到法院的。我招手帮大爷叫了辆出租车,并快步走上前预支了乘车费,出租车缓缓驶离,大爷透过车窗使劲朝我摆手,那一刻,我感到无限欣慰和满足。

  姐,我到家了!

  我还曾办理过这样一起案件。被告人赤某是四川大梁山的一个小伙,因家庭贫困,自幼未上过学,认识和辨别能力差,被其叔叔以打工为名哄骗至山东,被动介入了叔叔的盗窃团伙中,案发后其叔叔携财外逃,他被公安机关抓获。由于赤某参与作案数额少,法院判决时即要对其予以释放。

  可在到看守所办理释放手续时,我又犯了难,卷宗中留存的赤某亲属电话打不通,赤某的身份证也已丢失,如果没有家人来接,一旦将其释放到社会上,必定会产生二次犯罪的风险。刑事裁判的目的不只是打击和惩罚犯罪,更重要的是通过教育和挽救,降低罪犯再犯的可能。

  看着赤某无助的眼神,联想到赤某回归社会有可能出现的问题,法官的职责和使命告诉我,决不能一放了之。于是,我找到了赤某被扣押的手机,这时手机因长期不使用,已处于欠费状态,我帮赤某充上20 元话费,联系上了他的表哥。表哥对法院的工作连连致谢,并主动为赤某转来了回家的费用。接着,我们带赤某来到公安局办理了临时身份证明,最后又将赤某送到了车站。

  临行时,我嘱咐赤某一定吸取教训,不要干违法犯罪的事情,还给他留了自己的电话号码,让他及时给我报平安,赤某连连点头,眼神里充满了感谢。两天后,我的电话铃声响起,赤某用不太流利的普通话告诉我:“姐姐,我转了好几趟车,现在到家了!”这一声“姐姐”,让我感到无比温暖,也让我那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一个美若天仙的法官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和民族的未来,而发生未成年人犯罪和受侵害的案件,会严重影响到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近年来,各级法院一直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纷纷成立少年审判庭。 于是,自 2021年6月1日开始,我又多了一个新的身份——少审法官。

  通过一段时间的办案实践,我发现有很多青少年都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才走向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也有很多青少年因为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受到了各种各样的侵害。

  每一个孩子都是家长的心头肉,不管是侵害他人还是受他人侵害,都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作为一名少审法官和两个孩子的妈妈,我深知,我们不仅要通过打击犯罪斩断伸向孩子的黑手,更重要的是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将我们熟知的法律和办过的案例宣传出去,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

  于是,我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教体局等部门提出了多个司法建议,为相关部门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提供了一定依据。发动身边的同事利用业余时间深入学校、社区,重点针对预防校园欺凌和性侵害等突出问题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积极传递法治好声音,为未成年人成长保驾护航。

  记得去年在某中学作完普法讲座后,很多同学都撰写了心得体会,老师看到后感慨颇深,立即给我拍照转了过来。透过屏幕,看到孩子们朴素而又稚嫩的语言,字里行间都流淌着对法律的敬畏。

  一位女学生写道:“一个美若天仙的法官给我们上了一堂法治课……”看到这句话,我噗嗤一声笑了。我想,我的形象和“美若天仙”四个字相去甚远,孩子之所以会把这个词用在我身上,大概是我的职业给我的形象提供了“加分”,而这也说明法治这颗种子,已经作为一种正向的力量,在她的心中生根发芽了……

  在法院里,有无数和我一样的女干警,在法庭之上定分止争、惩恶扬善,理性处理每一起案件,撑起法院的半边天;法庭之外,我们也是寻常人家烟火气里的女子,有着妻子、女儿、儿媳、母亲等多重身份,也需要洗衣、做饭、带孩子……我时常会想,正是这份生活中的温情,使我们常怀悲悯之心,坚守法官的初心和使命,感同身受地去处理好每一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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