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好”的婆媳
莒县法院 王晓飞
作为一名80后法官,我亲眼见证了我国审判事业的日新月异,见证着每一个微小的个体在经济浪潮中的矛盾与纠葛,但是人性的光辉、亲情的渴望还是让他们放下了芥蒂,选择了真善,就像下面这个故事中的婆媳,让人感动,亦让人深思······
“十一”假期过后,刚坐到办公桌前,就听见门口有声音“就是这个闺女,就找她......”我抬头一看,说话的是一位老太太,她正面带笑容朝我走来,原来是“十一”假期前调解的那个案子的双方当事人。
那是一起家庭亲人间的纠纷。
2018年12月26日,原告赵某母子三人持某公司出具的9万元的借据向本院起诉,主张该笔借款是其丈夫张某生前存入该公司的,要求该公司付还该笔借款。在审理过程中,该公司对借款予以认可,但是辩称该笔借款已由原告的婆母陈某支取。为查明本案事实,本院依法追加了陈某为本案的第三人,陈某的代理人出庭陈述陈某之所以支取该笔款项是因为这9万元系陈某所有,当时是用其儿子张某的名字存的。
庭审结束后的次日下午,我到原告的婆母陈某处想跟她面对面的了解一下事情的经过,在路上我就担心,她会不会将我拒之门外,她会不会很难“对付”。
我敲了敲门,一位体形微胖、面相福态的老太太开了门,我说明了来意后,她并没有反感。交谈间我好好看了看这位老太太,她微躬着身体,右手扶着门框,左手撑在自己的左腿上,并不时的用手搓自己的眼睛。
整个下午,她一直在谈自己的儿子,几乎不让我插话。她说:“2012年春节前,俺家老头子因病去世了,去世前老头子给我留下了这9万元治腿用的,是儿子跟我去存的,但是就在老头子去世后一个月,临近春节了,儿子在回老家的途中也不幸去世了,现在连孙子也不让我见了,我只能天天掉眼泪......”我也明白了她为什么一直搓她的眼睛,她一直念叨着她儿子有多好。
当我问及她儿媳妇起诉的9万元时,她始终没有明确地说给与不给,只是说让我在中间给调解调解。
在我回单位的路上,两幅画面在我的脑海中,一幅是原告赵某在我面前企盼、低落的神情以及自己拉扯两个未成年孩子多么的不容易,另一幅是刚才这位老太太满面含泪,思儿想孙的感人情景。根据现有的证据,再从道义、公平的角度,我真的是矛盾了,纠结着该怎么处理这起纠纷。因为不管是从简单的民间借贷去判还是按继承处理这9万元,怎么判决都是冰冷的,只有调解才是最圆满解决办法。
之后的日子里,我分头作双方的工作,也许原告让我调解厌烦了,最后很坚定地跟我说这不是分多分少的事,我就想让你们认定这钱是我丈夫生前存的,我也同意按照遗产分割。当我再试探着去做老太太的工作时,老太太态度也很坚定。
准备向审委会汇报该案的前一天,我报着些许的希望又一次给老太太的代理人打电话,代理人透露好像老太太的态度缓和了。
放下电话我就去了老太太家,她好像腿疼的更厉害了,身体弯的更厉害了,这次她没有过多的说她的儿子,她一直叨念着快一年没有见她的孙子、孙女了。她最终同意把这笔钱的本息共计10万元给原告母子三人,毫不犹豫地在草拟的协议书上签了字。
当原告赵某在这份协议上签字时,她激动地说我以后一定会好好孝顺我婆婆,还跟以前一样。我说“十一”快放假了你带着孩子去看看老人吧,她也没什么特别的要求,原告点头答应了。
“十一”刚上班,老太太和媳妇一起来了我办公室,她跟我说:“这个事是你给办的,我得在你面前把钱给俺闺女,这钱不管怎么着都是我们一家的,她们娘三个这七天都在我那里,看她一个人拉扯两个孩子,我也心疼,以后我又多了个闺女了”。她俩坐在我办公室里,双手握在一起,娘俩回忆着以前和谐相处的生活,懊悔着引起的这起纠纷,一起憧憬着以后一家人努力生活的日子。
看到这一幕,我在想这幸福的场景已经不是10万元的事了!
我常想,每一起家事纠纷的化解,都必须考虑亲情、人伦、道德对当事人的影响、作用,法官办案,必须考虑裁判思路和结果是损害还是维护了这种价值观,是促进还是破坏了当事人之间的亲情伦理道德,法官在作判决或调解时,就要兼顾双方当事人不同的利益诉求,一方面用法律裁断具体利益,另一方面用道德伦理唤醒良知。
这,既是法官的方法,也是法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