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钩距法:两汉时期的特情侦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12月05日

钩距法:两汉时期的特情侦查

开发区法院   朱会良

  近读《折狱龟鉴》,笔者发现在西汉时期司法官员在办案中除了运用五听和刑讯法之外,还特别善于使用钩距法进行捕系盗贼,其中尤甚者,当属西汉时期的赵广汉。赵广汉深谙钩距妙用,至精能用之,他人效者,莫能及也。《汉书·赵广汉传》称其尤善为钩距,得以事情。

    钩,意即挖出隐藏的坏人和坏事,让他们没有办法逃脱;距,就是隐秘行踪,不让别人发觉。谓钩致其隐伏,使不得遁;距闭其形距,使不可窥也。这是通过广泛安置眼线”“耳目来侦查并捕获盗贼,运用反复调查的方法,使官吏、百姓互相控告、检举、揭发,并以此作为自己的耳目,来获得事实真相的侦查方法。

    据《折狱龟鉴》卷五《察奸》记载,赵广汉担任颍州太守的时候,那里一些豪强大姓和当地官吏结党营私,赵广汉对这件事感到很忧虑。他就鼓励这里面可以利用的人,发给他们用来检举揭发的公文状纸,发生了案子的就进行审问,定罪的就适用法律对他们进行惩处。然后,赵广汉就故意把他们的话语文字泄露出去,以使他们相互怪罪、怨恨。同时,他又让属官设置检举箱,当收到检举揭发信的时候,就把检举揭发人的姓名涂抹掉,谎称这是豪强大户的子弟说的。从此以后,强宗大族之间都结下了仇恨,奸党也因此瓦解,州里的风气因此大有好转。

    据《折狱龟鉴》卷七《察贼》记载,赵广汉担任京兆尹的时候,辖区内盗贼猖狂,街巷里那些经常闹事、违法犯纪的人经常联系和聚集,一些官吏接受他们的贿赂,对他们的恶行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一切,赵广汉都很清楚。长安城里有几个人在谋划准备干坏事的时候,他们的话还没说完,赵广汉就派人把他们逮捕治罪,并使他们认罪伏法。

    《容斋随笔》卷十一《汉二帝治盗》也同样记载了相似的事例。汉武帝末年,盗贼群起,一些盗匪多达数千人,少的也有几百人。汉武帝派出绣衣使者,拿着符节印信,派军队进行攻打,把大部分的盗贼都杀了。于是,汉武帝颁布了沈命法,规定:群盗起不发觉,觉而弗捕满品者,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皆死。从那以后,下级官吏都害怕被判处死刑,即使有盗贼也不敢上报,郡府也怕受到牵连,也不让上报,上下隐瞒,躲避法律的制裁,后来盗贼又渐渐增多泛滥起来了。光武帝时,盗贼团伙滋生蔓延,光武帝派遣使者到各郡,任凭盗贼相互纠察揭发,五个人共同斩杀一人的,免除他们的罪行,吏虽逗留回避故纵者,皆勿问,听以擒讨为效。其牧首令长坐界内有盗贼而不收捕者,及已畏懦捐城委守者,皆不以为负,但取获贼多少为殿最,唯蔽匿者乃罪之。于是,盗贼们互相检举揭发,后来他们也都瓦解逃散了。汉武帝和光武帝同样都是治理盗贼,但汉武帝的严厉不如光武帝所用宽缓的钩距法所达到的社会效果好。

    “钩距法在总结司法办案经验的基础上,在两汉时期得到了进一步发展。赵广汉在运用钩距法时,特别讲究原则和方法,史载:广汉以受记、案问、投书、告讦之事,破坏其党,使之散落,然后用为耳目,督察盗贼,而皆畏戢,乃可治理。察奸之术,有在是者,故特着之也。他通过迂回渐进、声东击西的方式,从细节入手、渐入主体,降低对方戒备和警觉、主动暴露犯罪事实等原则和方法,使京兆政清,吏民称不容口

    钩距法,用现在的法律术语表达就是特情侦查,也就是通过线人耳目侦查取得证据,侦查机关领导和指挥的,用于侦查刑事案件、搜集犯罪情报、发现和控制犯罪活动的隐秘力量。该侦查手段一般用于贪污腐败案件和毒品犯罪案件,这两类案件具有高度的组织性和隐秘性,外线侦查很难侦破,世界各国侦查机关也普遍使用特情贴近犯罪分子从而进行获取证据。特情侦查在我国早已为侦查实践所采用。但特情的介入,往往会出现证据链薄弱、证据数量少、取证程序不规范、证据关联性、合法性不大等特点,这些问题往往会成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以犯罪引诱或数量引诱为抗辩点,甚至成为案件的疑点、难点。特情侦查证据的特点体现在审判阶段,往往与庭审质证的要求之间存在着特殊的紧张关系,所以,在使用特情侦查证据时,法官必须明确认清特情侦查存在的相关问题和特点,必须坚持正确使用特情侦查证据的原则和方法,坚持程序公正、坚持质证公开、坚持证据裁判、坚持疑罪从无,权衡利害,慎重裁判,才能最大限度地打击犯罪,尽可能避免造成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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