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聚焦
《法庭内外》第六期:利用淘宝店铺非法买卖枪支弹药获刑十一年
  • 作者:五莲县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4日

利用淘宝店铺非法买卖枪支弹药获刑十一年

(通讯员  安丰阳)枪支、弹药是国家严格管控的违禁品,仍有人胆大妄为,利用淘宝网店作为交易平台干起售卖枪支、弹药牟利的勾当。被告人王俊(化名)因犯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被五莲县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

王俊在网络上发布售卖枪支信息,并使用多个QQ号与买家联络买卖枪支、弹药事宜。双方达成买卖合意后,王俊从其上家订货并进行结算,由其联系上家将枪支、枪支散件、气枪铅弹通过物流公司发送给买家,销售地涉及7个省14个地市。王俊通过其操控的三个淘宝网卖家店铺及关联支付宝账号,假借销售笔记本电脑、视频播放器、鞋子等物品的名义与买家进行钱款结算,先后销售了13支以气体为动力的枪支,2 000发子弹。

五莲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俊违反法律规定,通过网络及物流渠道非法向他人销售枪支、子弹,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构成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关闭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建立镜像,转载需注明出处
版权所有:五莲县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