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司法 天平》2016年第12期
蓝鼎元的断案智慧
胡科刚
公案小说作为我国古典小说的一种,盛行于明清,这其中有《包公案》、《狄公案》、《三侠五义》等等,通过说书艺人的传播而让群众所熟知,成为人们茶余饭后所谈论的休闲话题。现在,随着电影电视节目的改编,更是成了热门收视节目。但在公案小说中,《蓝公案》却不那么为人所熟知。
《蓝公案》又名《鹿洲公案》、《公案偶记》,作者是清代的蓝鼎元。蓝鼎元,字玉霖,号鹿洲,生于康熙十九年(1680年)。他的父亲去世得早,家里穷困至极,据说他读书时,每个月的下饭菜只有一罐盐,而被同学嘲笑。蓝鼎元应童子试时曾名列第一,而9次乡试却都落选。雍正元年(1723年),蓝鼎元以优贡被选入京,校书内廷,分修《大清一统志》。当时,许多知名学者都交口称赞蓝鼎元是治史良才。雍正六年(1729年)冬,由大学士朱轼举荐,蓝鼎元得到雍正皇帝召见,条奏经理台湾、河漕、黔蜀疆域等6件时务。雍正认为很好,对朱轼道:“朕观此人便用作道、府亦绰然有余。”
虽然蓝鼎元卓有才华,但却因种种原因快50岁才当上广东省普宁县知县,后来兼理潮阳县。凭借卓越的才能,他不仅将县政治理得井井有条,而且破获了一批疑难案件,他将办案过程记录下来,汇集成了一本名叫《鹿洲公案》的笔记,这就是《蓝公案》的由来。《蓝公案》共两卷二十四则,主要叙述了作者处理政务,审判案件,破除迷信的经历,由于是作者自己的亲身经历,具有较高的史学价值,而被收入《清史稿》。
在书中,蓝鼎元在解决民事纠纷中,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循循善诱,因势利导,而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这其中比较典型的就是兄弟讼田。
据案情记载,已经过世的陈智有两个儿子,老大叫阿明,老二叫阿定。二人本来极为友爱,但因为争父亲死后留下的七亩地,而闹到公堂之上打起了官司。
公堂之上,阿明手有分家文书,阿定手持父亲临终时的批嘱为凭证,二人都有证据证明自己有理。蓝鼎元却说:“你们两人都有理,没理的是你们的父亲,应该把他棺材拿来砍开。”阿明、阿定一听,都羞得没话可说。
蓝鼎元又说:“土地是小事,兄弟打官司这是大恶。我设法给你们断案。这样吧,你们两人各伸一条腿,合着夹起来。”蓝鼎元命令衙役用一条铁链,把他们两人拴在一起,用锁头锁好。让阿明、阿定同坐在一张席子上,一起吃饭,一起躺卧睡觉,一起走路,一同休息,大小便也同蹲同站,一会儿也不能离开。
他派人察看兄弟两人的举止言谈。开始时,互相之间一句话不说,背靠背侧着身子坐着。一两天后,慢慢对着坐了。又过三四天,就相对着叹息起来,不久互相说话了。又过一阵,就一起吃饭了。
根据被关押期间的表现,蓝鼎元知道他们产生了后悔的念头。他于是派人把他们每人的两个孩子一起抓来,对阿明、阿定说:“你们的父亲不该生下你们兄弟两个,所以现在弄到这一步。假如你们只是一个人,土地、房屋都归自己所有,多么快乐。现在不幸你们又都有两个儿子,将来相争相夺,要打要杀,没有完结之时,我深深为你们担忧。我让衙役把阿明的小儿子、阿定的大儿子送到花子房去,赏给乞丐头儿做儿子,那乞丐家里没有土地可争,将来能够免掉祸患。”
阿明、阿定都连连磕头承认自己的错误。阿明说:“我知罪了。我愿意把地让给弟弟,到死也不再争了。”阿定说:“我不要这地。我愿意把地让给哥哥,终生不怨恨后悔。”蓝鼎元说:“你们二人都不是真心,我不敢相信。”二人又磕头说:“是真心。如有后悔,神灵会惩罚我们。”他说:“你们二人就是有这心,你们的老婆也未必能答应。先回去和老婆商量商量,三天后再来定案。”
到了第二天,阿明的妻子郭氏、阿定的妻子林氏,邀请族长陈德俊、陈朝义一起来到大堂,请求当堂结束官司。两妯娌扶在一起,趴在地上哭哭啼啼,说:从今以后,永远和睦相处,都不再舍不得那七亩地了。
后蓝鼎元作主,将那七亩地作为他们父亲的祭地,哥俩每年轮流收租,各办祭祀,要求子子孙孙永远不再起争端。这时,族长陈德俊、陈朝义都磕头,称赞他善于教化。陈阿明、陈阿定、郭氏、林氏都欢欣感激,当堂磕了七八个头,一再道谢后离开了。从此,兄弟、妯娌之间相亲相爱,倍胜于过去。老百姓之间,也注意讲究礼义、谦逊了。
案件结果皆大欢喜。蓝鼎元读书几十年,从小深受正统儒家教育,在审理案件时不免体现出儒家伦理道德的深刻影响。按照一般的审案办法,将两个人各打三十大板,然后平均分配田地,就可以轻松简单的了结此事。可蓝鼎元偏偏不按常理出牌。
案件中,他先抢白,说没道理的是他们兄弟两人已经死去的父亲,以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道理对当事人进行教导。然后,他又用铁链把兄弟两人锁在一起好几天,让他们深自反省。俗话说,兄弟如手足,两人俱是一母同胞所生,根本没有什么深仇大恨,两人都明白为了那点田地相争而伤了兄弟感情大大不值。
等到兄弟两人和解了,他又害怕妯娌之间还有嫌隙。我们知道,很多矛盾并不是双方男子和解就和解了,有些男人还怕老婆,回家后如果让老婆再一挑拨,还是容易出事端。蓝鼎元高明之处就是考虑问题全面,他将妯娌间可能发生的矛盾也解决了,后又请族长到公堂之上,作为见证和监督人,办案方式真是高明。
行者让路,耕者让畔,兴行礼让,叙别尊卑,等等,这是我们传统的优良道德风俗,蓝鼎元在此案的处理上,使兄弟间的感情不因诉讼而破裂,而是大大促进了兄弟间家庭的和睦,为当地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另外,我们知道封建社会中的族长有相当大的权力,并在处理乡村纠纷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案件中通过族长的介入,为处理同类案件作了示范,这相当于现在的公开审理,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既宣扬了传统道德,又维护了当地的秩序。
蓝鼎元寓教化于诉讼之中,消案于无形,通过案件建立了社会价值导向,塑造了真善美的社会风气,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