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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日照岚山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日照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日照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 作者: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2年02月07日

日照岚山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日照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日照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日照岚山某银行与日照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日照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经判决,日照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对借款本金1 217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案件执行后,岚山法院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日照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名下有土地使用权一宗(日东国用2006第0737262号),该宗土地使用权面积62400平米,无查封、无抵押。2019年11月,岚山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依法查封了该宗土地使用权。2019年12月,当事人双方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并暂不处置该宗土地。

执行现场调查中,有周边居民向执行人员反映该宗土地已被征收。这一情况引起岚山法院执行人员的重视,随即前往日照市土地储备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调取涉案土地原始档案信息。经查询,2018年11月,日照市人民政府下达了《关于收购两河路以北、碧海路以西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进行储备的批复》,同意收回上述涉案土地使用权。2018年12月,日照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上述涉案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2019年7月,日照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数据处理过程中出现系统故障,该宗土地使用权登记信息被错误拉回现状,恢复至日照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名下。后被岚山法院查封。

岚山法院向前一步,主动作为,一方面约谈案件申请执行人,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另一方面积极协调不动产登记部门送达解除查封文书,及时解除了土地使用权的查封。

在办理涉案土地使用权时,岚山法院从服务大局出发,不断强化“文明司法、善意执行”理念,积极创新执行工作方法,与不动产登记部门协调配合,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清理实效,为盘活涉司法查封土地资产,推动土地储备持续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有力服务保障了城市规划建设,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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