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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2018年8月1日
为法官公正判决叫好!
胡科刚 王 伟 文/图
近日,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们驱车一个半小时来到中楼镇马亓河村,公开审理了一起口头分款合同纠纷案,许多村民自发前来旁听。
村民李某在建筑公司打工时发生事故身亡,建筑公司赔偿李某父母及妻子秦某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20万元。李某父母与秦某达成口头分款协议,由李某父母分80万元,秦某分40万元。协议达成不久后李母去世,李某的哥哥意图分得部分份额,便与父亲一起将秦某起诉至法院,追回分给秦某的40万元赔偿款。
据村干部反映,李某的哥哥在其弟弟死亡后接连起诉秦某要钱、要房子,村民对其作为十分反感。而且据村民反映,秦某嫁给李某后,孝顺公婆、礼待亲友,李氏家族中人对秦某十分认可,故该案在村中影响较大,村民议论纷纷。
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官当庭作出裁定,认定原告李某的哥哥不具备本案主体资格,驳回其起诉。同时,认定死亡赔偿金并非遗产,其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适当分割,原告李父撤销单方毁约、既不合法,也违背公序良俗,于是,依法驳回原告李父的诉讼请求。法槌一落,旁听群众热烈鼓掌,为法官公平公正的判决叫好。
图①:巡回审判现场。
图②:村民自发前来旁听。
图③:休庭期间,李氏家族长辈对法官诉说李某哥哥的情况。
图④:宣判后,村民自发起立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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