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销赃途中车没油,顺手牵油被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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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06月02日 | ||
《半岛都市报》2015年6月2日 销赃途中车没油,顺手牵油被抓 李某因犯抢劫罪,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本报讯(记者孙亚林 通讯员 姚欣 刘泽明) 刚满十八岁的李某是一个无业游民,平时不正经工作,因为手头拮据,硬是走上了盗窃财物的犯罪道路上,并且在盗窃财物的过程中将他人打伤。近日,日照开发区法院依法审理了该起案件,以抢劫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14年12月份,李某因手头拮据,就萌生了盗窃财物变卖换零花钱的想法,思来想去,最终他把目标锁定在了电动车电瓶上。12月8日凌晨,李某来到已留意很久的某住宅区,很顺利地盗窃了电动车电瓶三组,并将其装在随身携带的蛇皮袋子里,然后驾驶摩托车欲前往某市场出售,谁知走到半路,摩托车没油了。 不劳而获惯了的李某立即想到了偷,于是便到附近的小区转悠想偷点油。李某来到一单元门口,看见单元门内停有一辆摩托车,遂进入偷油。此时,居住在此楼的一青年男子王某进入楼内,王某上到二楼时,听到楼下有异响,遂返回查看,见到李某形迹可疑,就问李某:“干什么的?”李某回答说:“帮同学搬东西的”,王某看见了摩托车上的蛇皮袋子,要求打开看看,李某拒绝,王某感觉事情不对,就强烈要求打开蛇皮袋子,于是俩人就争执起来,在争执的过程中,王某打电话报了警。李某听王某报警,心中害怕想逃走,却被王某一把抓住,气急败坏的李某挥舞随身携带的扳手击打王某的头面部、手部,挣脱了王某后向小区外逃窜,谁知奔跑时跌倒在小区门口的路上,又被追上来的王某摁住,并移交给随即赶来的出警人员。 日照开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在实施盗窃行为过程中,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追究刑事责任;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其近亲属代为赔偿王某部分经济损失,加之李某刚满十八周岁,且认罪态度较好,综合考虑李某的犯罪性质、社会危害性及其认罪悔罪态度,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李某以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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