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心执行赢得当事人信任
日照经开区法院 徐国安
“老闫家养了好几棚鸭,怎么可能没点流动资金?你们法官光待在办公室里不办案,当心我投诉你们……”今年9月的一天,我与原告汤某通电话时,对方气冲冲地抱怨着。
汤某做饲料生意。今年春天,在中间人的介绍下,闫某在汤某处购买了一批总价7.3万元的鸭饲料,并留下一张欠条,承诺一个月之内还钱。几个月过去了,闫某迟迟未还钱,汤某将其诉至日照经开区法院。然而面对判决书,闫某仍拒不履行,甚至玩起了失踪。
执行立案后,我们第一时间查控闫某信息,发现其名下既无存款,也无固定资产。我们多次到闫某住处,未见其人。面对这一事实,汤某表示不能接受,多次打电话催促法院尽快执行。
电话中,我努力平息对方情绪,帮助汤某梳理线索,提醒他可通过中间人打听闫某的下落,并决定到现场对闫某进行拘传。
10月8日,汤某来到法院,称已打听到闫某养鸭的地址。为让汤某心安,我们决定邀请他参与本次执行,见证法院执行全过程。
第二天一大早,我们来到闫某鸭棚边的一间小屋里,闫某正与一名男子对坐喝茶。见到我们,闫某愣了一下,立即起身走向汤某,热情地说:“兄弟你来了,我最近手头紧,想这两天卖了这棚鸭就把钱还你。”
汤某没作声,我们向闫某亮明身份,并拿出拘传票。闫某急了,一再表示自己的鸭眼看着就要卖了,家里离不开人。
我们对闫某动之以情,晓之以法。最终决定暂不拘传,但闫某需当场支付5000元,并保证其余款项在10月底前分两期还清。
闫某掏出手机微信支付汤某5000元。
我们走出鸭棚时,几位群众在附近围观,在与几位村民攀谈时,他们普遍反映闫某不仅有钱,而且名下有好几处房产,还有一辆皮卡车,听说都不在自己名下。回去的路上,汤某看了下闫某的付款记录,微信转账时也并非实名。汤某恍然大悟,不禁感叹:“这老闫,真是够精的!”
回去的路上,汤某和我们聊了很多,已不像来时那般尴尬。我感受到了汤某对我们的态度,正从怀疑变为信任。
10月15日,闫某带着现金来到经开区法院,支付了5.6万元执行款。一周后,他再次来到法院,将尾款结清。收到尾款的当天,我接到汤某打来的电话,语气谦和,态度诚恳,一再向我们表达感谢。
法官心得:
从事执行工作不仅要勤快、仔细,还要有足够的耐心。日常工作中,被执行人往往会想方设法规避执行,我们要严格依法办事,多和当事人沟通,耐心地查人找物,倾力执行才能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赢得当事人的理解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