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案件到我为止】干警谈:树立“案件到我为止”理念,推动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4日

【案件到我为止】干警谈:树立“案件到我为止”理念,推动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

作为一名新入职的青年法官助理,有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就是王院长强调的:“案结事了是群众最朴素的诉讼认知和愿望,也应当是法院和法官所追求的目标。”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最朴素的理解,不是靠冰冷法条的堆砌,也不是靠单向法律思想的灌输,而是体现在一个个真实发生的鲜活案件中。在我看来,要做到“案件到我为止”就需要厚植“如我在诉”的情怀、提升能动履职的能力、夯实公正司法的本领。

“案件到我为止”需要厚植“如我在诉”的情怀。司法连着民生,每个案件都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所说,“要把老百姓的难事当自己的事来办,以‘如我在诉’的要求做好司法审判工作”。“如我在诉”是诉讼中换位思考最朴素的表达方式,要求我们厚植为民情怀,躬身入局、将心比心,提升每一起案件办理的精度、速度与温度,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直抵民心。如我参与审理的日照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佛山某家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本案中,原告酒店管理公司以被告交付的家具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退回家具且赔偿损失,但因案涉家具为定制家具,退回家具后难以二次销售,且双方对损失金额有很大的争议,在这过程中,我们团队始终秉承着“案件到我为止”的理念,站在双方当事人的角度上释法说理,与双方当事人多次线下和线上沟通协调,历经五个月,促成了双方当事人的握手言和,实质性的化解了纠纷,并且案后双方当事人表示以后将继续进行合作,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的目标。

“案件到我为止”需要提升能动履职的能力。能动司法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领域的生动实践,是审判理念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人民法院工作思路的创新与发展。作为一名青年法官助理,提升能动履职能力,首先,加强理论正本清源,推动思想转变。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一新天地宽。我们要学会辩证看待“快”与“慢”的关系。从个案审判任务和眼前看,依法能动履职可能需要我们投入更多时间精力,但从总的审判任务和长远看,只有坚持能动履职,才能真正解决“一案结多案生”、案件越办越多的问题,司法的整体效能提升才能更快。其次,要提升诉源治理中的履职能力。我们要深刻领悟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耻讼”“厌讼”的思想,把矛盾化解在诉讼前。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把纠纷消灭在萌芽中。特别在商事审判中,我们要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归纳同类案件的特点,以司法建议等方式向相关行业、企业进行普法,减少企业因缺乏法律知识导致的诉讼案件。最后,要提升案件办理中的履职能力。努力在案件审理的每一个环节“求极致”,减少不必要的上诉、申诉、申请执行、信访。    

“案件到我为止”需要夯实公正司法的本领。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夯实公正司法的本领要求我们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在案件审理中必须以质量优先,效率服从质量。“离开了‘好’,‘快’只能更‘慢’。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是司法公正的根基。二是要求我们做深做实纠纷实质高效化解。程序公正不是简单的“按程序办”,而是要通过程序保障推进纠纷实质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三是要抓实抓细释法说理工作。依法裁判解“法结”,释法说理解“心结”。我们不能简单套用书本上的法言法语,要懂生活,与当事人共情,用当事人能听懂的语言,走进当事人心中,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案结事了的根本目标。

我们接手的每一起案件,无论标的大小,都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结案不是目的,并不是“只有判决才能真正实现公平正义”,一纸判决,或许能明断是非,却不一定能够解开心结。作为矛盾纠纷的化解者,案结事了才是我们真正的目的。作为一名青年法官助理,我将始终厚植“如我在诉”的情怀,提升能动履职的能力、夯实公正司法的本领,以“案件到我为止”的责任担当,用心用情办理好每一起案件,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民二庭 刘映志)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