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一份没有发出的“判决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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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29日 | ||
一份没有发出的“判决书” 来法院工作后,已不知道处理了多少案件,但有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因为一份没有发出的判决书,让我记忆犹新。 案件的原告名叫张兰,被告是她的母亲兰华和弟弟张望。兰华的老伴去世后留下八间平房,其中五间一直是张望跟妻子居住,剩下三间由兰华居住。 张父去世后不久,张望和母亲瞒着姐姐,向公证部门做假证明将五间房过户到了自己名下。得知此事后,张兰非常生气,在多番交涉未果后,她一怒之下将母亲和弟弟诉至法院,要求依法继承父亲遗产并分割八间平房。 接手案件后,我首先与双方进行了简单的电话沟通。原来,张家的八间平房已经列入旧城拆迁改造计划,双方可能都意识到了拆迁后会有安置补偿,谁也没有松口的意思。随后,我通知双方到庭调解。毕竟血浓于水,家庭内部纠纷的调解成功率还是比较高的。然而,事情远没有我想得那么简单。 调解那天,双方来势汹汹。“你这是明显的偏心,你凭啥袒护我弟?你在外面说我不孝顺,你以为我不知道?”女儿张兰上来就是一串“连珠炮”般的发问。 “我偏心?我把你嫁出去了你还回来抢娘家的财产,都是让你婆婆蛊惑的!”面对女儿的指责,兰华生气地回应。 一番争执后,兰华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出手打了女儿,愤怒又委屈的张兰冲出调解室,又挥手打了自己的弟媳,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我与法警赶忙制止。出现了这种情况,双方都没了调解意愿,第一次调解也就不欢而散了。 为了防止再次出现争斗,我决定先单独进行调解。经过几番劝解,双方都同意进行第二次调解。然而,“美好愿望”再一次落空。这次调解中,母亲兰华的养老问题一同被牵扯出来,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双方再次分道扬镳。 多次调解未果后,双方的矛盾没有化解的迹象,我便想“要不放弃调解吧”,于是制作了判决书。在放下通知双方来拿判决书的电话后,我又反复思量,表面上白纸黑字的判决或许能为张家人的纠纷做个了断,也能帮我尽快脱离这场矛盾,但矛盾没有实质化解,我的工作做到位了吗? 犹豫再三,我决定再进行一次调解。双方到庭后,我将张兰姐弟叫到一起,把我想再次调解的意愿表达给了他们。“案子的法律关系不复杂,三番五次组织你们调解,就是想帮你们打开心结。祖辈留下财产,是想让子女幸福生活,不是让你们争得头破血流的。都是至亲,有什么矛盾是解不开的呢?” 我又转头劝他们的母亲兰华:“大娘,做假公证的事的确是您跟张望不对。再者,案子既然交给法院解决,就不能再采取粗暴的方式处理。年轻人有矛盾,咱们得在中间调和。 闺女出嫁了也不是外人……” 这一次,双方沉默了许久。姐姐张兰先作出让步,同意把五间房让给弟弟,母亲也愿意将自己的三间房分割给姐弟俩,但房屋拆迁之前仍归老人居住。 案件圆满解决,本是来领判决书的严肃气氛一下子缓和下来。 张望对我说:“王法官,你为我们的案子真是费了不少心,回去我给你送锦旗。”我婉言谢绝:“只要你们姐弟俩都好好孝顺母亲,我就心满意足了!”姐弟俩都爽快地答应:“会的!”至此,我长舒了一口气。 回到办公桌前,看着那份未发出的判决书,我庆幸自己作出了再调解一次的决定。制作一份判决书的时间远远短于调解时间,调解没有进展时,我想过“一判了之”,但我意识到这份判决书可能会对这个家庭造成伤害,于是终止了这一想法。再多一分耐心、多一份真情、多一份付出,或许就会让冰冷生硬的判决书转变为融化坚冰的调解书。这份没有发出的判决书尽管已经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但因为它的“ 缺席”,却为一个家带来了温暖与和谐。
(通讯员:王长杰) 山东法制报20240726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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