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次盗窃商店物品 边缘智力女子获刑八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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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 2021年07月29日 | ||
女子系边缘智力,但作案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四次盗窃商店物品最终获刑。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王某因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11至2021年4月,被告人王某先后盗窃四间商店的物品,并将所盗物品置于家中。2020年11月25日,被告人王某在某街安踏专卖店将一件黑色外套和一件卫衣盗走;11月30日,被告人王某在某镇都市恋人坊衣服店,趁店员招待客人之机,将店门口的一套粉色家居服盗走;2021年1月27日,被告人王某将某市场内德国5S专业音响店门口的一台麦力音响偷走;1月28日,被告人王某在某手机店,趁店员招待客人之机,将店内桌子上的一台华为mate40pro偷走。 经萍乡市湘东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上述被盗物品价值人民币663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王某系边缘智力,但作案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应负刑事责任。因其具有累犯、认罪认罚、坦白等量刑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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