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度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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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31日 |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5日至4月1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1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青岛市委和平度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方面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关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指示精神不深入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注重学习谋划。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班子成员撰写发言提纲、提出贯彻意见,确保习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地生根。2021年5月20日,院长为全体员额法官讲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党课。2021年5月27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班子成员每人撰写发言材料1篇。 ②坚持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不断拓展为民服务渠道,将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在镇街、社区普遍设立“微法庭”,将诉讼服务触角延伸至最基层,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自巡察以来,已设立镇街层面微法庭9个,实现未设立法庭镇街的全覆盖;行业领域层面3个,分别是“劳动争议微法庭”“建设工程领域微法庭”“青岛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微法庭”。自微法庭设立至10月上旬,参与调解纠纷432起,开展巡回审判、就地解决纠纷72次。拓展“无讼村庄(社区)”外延,创新发展“无讼企业”,加强民营经济领域诉源治理,促进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③围绕市委“1133”工作体系和“全面突破年”部署要求,聚焦主业,履职尽责,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完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功能,设立诉讼引导员,帮助群众特别是残疾人、老年人、孕妇等特殊群体立案,协助使用诉讼服务一体机、自助填单机、诉讼风险评估机等设备;打造便民区域,配备便民服务台,严格落实一次告知,协助当事人补正材料,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打造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多元解纷“超市”,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深度应用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开展凌晨行动、假日攻坚等执行行动,切实提高审判执行质效。 2. 关于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不到位问题 2.1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高站位推动教育整顿。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青岛市委、平度市委、上级法院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相关会议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部署教育整顿工作。成立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全面统筹推进全院教育整顿工作。各庭室分别召开动员部署会,压实工作责任,对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向干警宣讲“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使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开展教育整顿的重大意义。 ②开展警示教育。将党史学习教育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相结合,组织干警到大泽山抗战纪念馆、市廉政教育展馆参观体悟,组织观看《法袍下的双面人生》廉政警示教育片,以案为鉴、以案明纪,进一步增强干警廉政意识,增强警示教育效果。3月31日,院长组织召开教育整顿警示教育大会,为全体干警作廉政教育报告。深入开展廉政谈话,进一步做细思想工作。主要领导带头与班子成员谈话,班子成员与分管庭室负责人谈话,各庭室负责人与本庭室干警谈话,全院在编在职干警已全部完成谈心谈话工作。 ③进一步树牢宗旨意识。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既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又着眼长远完善服务群众的体制机制。制定《平度市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为群众办实事”开放日活动实施意见》《平度市人民法院关于打造微法庭的实施方案》《平度市人民法院关于深入推进“无讼企业”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创新方式方法,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 ④深入开展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聚焦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对顽瘴痼疾进行大排查、大清理、大起底。针对查摆出的顽瘴痼疾,深挖成因根源,建立顽瘴痼疾台账,逐项销号落实,确保件件依法依规纠正。 ⑤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持续做好举报线索核查工作。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查处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多名干警受到四种形态处理处分。运用好“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做到全员覆盖,每月如实登记记录。 2.2关于扫黑除恶工作主动性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传达学习上级有关精神要求。组织召开党组会,及时传达中央、省委、青岛市委和平度市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要求,研究部署由刑庭牵头,各相关庭室配合,负责推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有关工作。 ②高度重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坚持涉黑案件均由院长担任审判长亲自审理,涉恶案件由分管刑事的副院长审理。对涉黑涉恶案件,从合议庭组成、审理预案、审理过程、案件的定罪量刑等各个流程与环节,均形成汇报材料,向党组汇报,党组及时、准确地掌握整个案件的审理经过,就相关问题进行指导,认真核查相关线索,并向市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汇报。8月份,市法院刑事审判庭获评“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③主动沟通,形成扫黑除恶联动机制。主动与侦察机关、检察机关沟通协作,就案件认定标准、统一法律适用、统一证据标准、实行提前介入机制等问题达成一致。巡察以来,与侦察、检察机关召开联席会议5次。 ④“打伞破网”,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坚持涉黑涉恶必查有无“保护伞”线索,健全“打伞破网”长效机制,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对已审结的案件实行倒查,巩固扫黑除恶工作成果。 2.3关于内设机构未按照要求设置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 8月份正式启动新河法庭工作,地点位于平度市新河镇驻地,人员包括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1名。青岛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来平指导,视察了新河法庭的运行情况,并予以肯定。 3.关于职能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3.1关于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成绩不佳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提前谋划部署。召开党组会,仔细研究2020年度部门考核情况,了解各单位赋分和加减分情况,深刻分析考核减分项主要集中在宣传工作、改革创新亮点等方面,提出整改措施,为下一步考核工作提供借鉴。11月份,根据市考核办下发的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办法,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2021年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工作,制定《平度市人民法院2021年综合考核指标体系责任分解》,细化分解考核任务,按关联度确定考核任务所属责任部门,确立具体负责人,层层压实责任,与各部门加强沟通,做好对接协调工作。 ②补短板强弱项。针对历年来宣传考核工作落后的情况,主要领导多次督促加强宣传工作,强化新闻媒体素材报送,尤其是重大、典型案件的信息报送。对重大案件、社会公众关注的案件、具有典型法律意义的案件,及时公开发布相关信息。巡察以来,在各级媒体发稿206篇,其中,国家级媒体32篇,省级媒体39篇。 ③打造特色亮点。结合法院工作特点,对工作中发现的特色亮点工作,及时总结,形成书面材料。目前, “微法庭” “无讼企业” “平法度青年理论学习实践小组”等品牌已取得初步成效,被《山东法制报》等多家主流媒体报道。11月份,《青岛信息》第143期,刊发了我院打造法治营商环境的做法。 ④广泛争取支持。制定《平度市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为群众办实事”开放日活动实施意见》,每月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新闻媒体记者等参观法院,让社会各界更加了解法院,更加支持法院工作。巡察以来,已举办“开放日”活动5次,参加人员200余人次。 3.2关于部分核心业务指标排名靠后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召开了院党组会,就指标落后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要求审管办每周将审判质效情况统计汇总。对于审判质效指标落后的庭室、员额法官,由院长约谈负责人和办案人员,督促提高办案质效。 ②针对反馈意见中提到的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院庭长人均结案数、终本合规率、平均办案周期、一审服判息诉率等指标排名靠后问题,院长多次督促审管办加强审判管理工作,每期《审判管理专报》均由院长审签,对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及办案效果等各项办案指标进行通报、分析。巡察以来,已印发《审判管理专报》9期。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和院庭长人均结案数在数量上一直平稳运行,这符合全国法院加强诉源治理、减少诉讼增量的总体要求。终本案件合格率达100%。 ③设立审限层报审批制度,严格按照审限变更审批程序进行审批。案件需要延长审限、扣除审限或者因中止诉讼需要停止计算审限的,承办法官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通过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审限管理模块提出申请,准确、详细填写审限变更事由,并上传当事人申请、送达公告、另案裁判文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层报庭长、分管副院长、院长进行审批,倒逼员额法官抓紧结案,缩短审限。 ④建立律师诉前调解机制,助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8月份店子法庭、开发区法庭先后挂牌成立律师调解室,成功化解120余起案件。 3.3关于重结案数量轻办案质效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个别人员问题均已作出党纪处分。对省高院通报的失信屏蔽案件,已及时为当事人办理撤销失信手续,对相关庭室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作出了严肃处理。目前,所有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案件,需逐案审批,先由执行局长审查,报院长批准后,方可发布,杜绝了此类情况的发生。 ②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法院质效要求,10月份,审管办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再审案件改判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意见》《省高院<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省法院民商事再审案件改判发回情况的通报>》《关于印发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转发至各庭室,要求全体员额法官认真学习,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审判质量。 ③院长坚持主持召开审判委员会,严格把关审核案件办理质量,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督促审管办印发《审判工作指导》,提高全院办案质量。巡察以来,院长主持召开审委会31场,签发《审判工作指导》4期。高度重视上诉被发改案件,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发改案件分析评查办法,在法官自查的基础上,发挥青年理论学习实践小组作用,开展小组评查,重点案件最终由审委会评定,科学认定裁判错误,督促法官更加注重办案质效。巡察以来,承办法官已自查案件116件,理论小组研究103件,审委会评定24件。 ④加强执源治理,研究制定《平度市人民法院强化立审执相衔接强化诉源治理减少诉讼增量的通知》,将诉讼案件中确定有履行义务的案件的自动履行率纳入法官的分类考核,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 4.关于党组凝聚力、向心力、执行力不强,驾驭全局能力不足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专题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注重交流沟通,自巡察以来,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38人次。加强自我反思,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021年4月28日,党组召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9月17日,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1月29日,党组召开述责述廉专题会议。 ②调整分工,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强党组执行力。经党组会研究,对院领导成员工作分工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③注重建章立制,以制度执行促进党组驾驭全局能力的提高。修改完善《中共平度市人民法院党组议事决策规程》《中共平度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建立健全党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及落实机制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等规定,并将执行情况纳入班子成员述责述廉。经党组会研究讨论决定,以党组文件形式印发《中共平度市人民法院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④严格督查督办。由分管领导负责,对院党组研究决定的工作,以及上级安排布置的工作,牵头责任单位按照院贯彻落实意见,列出目标任务、责任、时间节点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目标任务,规定完成时限,报院党组同意后实施。分管领导跟踪督查,每周不少于1次,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强化工作过程管理,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质量。凡发现工作责任未落实的,除全院通报外,按照相应管理办法扣分或处罚。明确政治部、研究室、办公室为督办责任单位,每月督办1次。 ⑤杜绝“二传手”现象。对上级下发的文件,主要领导签发后,分管领导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并督促分管庭室抓好落实,及时反馈执行情况。 ⑥强化“补位”意识。设立领导班子成员AB角工作制度,确保领导班子成员在一方无法正常履行公务期间,由另一方代为处理其分管联系的工作。 二、落实管党治党、从严治警方面有差距方面问题 5.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5.1关于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浮在表面,压力传导不到底,重建章立制轻落实执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对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10月份,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并对对全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一次分析研判。制定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把党组班子、第一责任人及班子成员的责任具体细化。对领导班子及成员共制定9张清单,领导班子责任7项,任务26项;党组书记任务14项;班子成员任务各10项。 ②强化监督问责。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庭室党支部书记,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提醒谈话。反馈以来,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的支部书记分别进行了1次谈话,要求各支部书记对照反馈意见,“举一反三”认真查摆整改,并对如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③落实好“一岗双责”。班子成员率先垂范,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班子成员每人至少为分管部门讲了1堂党课,对分管人员进行了1次廉政谈话,对违反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的党员分别给予了党纪或行政处分。 5.2关于警示教育开展不到位,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方面做得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每季度组织一次廉政教育基地参观活动或者廉政专题学习活动,并要求撰写心得体会,将优秀干警心得体会通过内网公开,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巡察以来已开展参观活动3次,廉政专题学习教育5次。 ②对于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并将查处情况及时在全院范围内通报,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 ③将典型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结合。研究室在院微信公众号开设“典型引领”专栏,选取院业务能手、道德榜样,宣传展示典型事迹。巡察以来,以选取5名优秀干警事迹进行推送。对受到处分的人员,所在党支部一个月以内召开党员大会通报处分决定。坚持用身边事管身边人,将巡察以来因违规违纪受到查处的干警,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编写了《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印发全院学习。 ④依托“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加强“三个规定”贯彻落实的日常管理,做到全员覆盖,及时如实登记记录。每月填报率均为100%。建立月报告制度,及时填报相关信息,做到一事一报,随时填报。 6.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问题 6.1关于重部署轻落实问题比较突出,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狠抓落实。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文件文字错误,责令责任单位研究室深刻反思,并写出书面检查。对于上级部署的重点工作,明确由主要领导牵头,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责任单位,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等。主要领导定期督查工作进展,确保重点工作及时推进。对于日常工作,细化责任分工,具体到责任庭室、责任人,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7月份,制定了《平度市人民法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销号制度》,确保顽瘴痼疾整治见实效。 ②强化督导检查。每次党组会召开前,党组书记先询问班子成员上一次党组会部署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安排政治部每月检查1次各庭室工作的落实情况,严格问责问效,对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 ③严格绩效考核。将工作落实情况与部门、员额法官绩效考核相挂钩,制定了《平度市人民法院员额法官绩效考核办法》《平度市人民法院部门岗位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全面、科学评价干警工作业绩,将考核结果作为本人立功受奖、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使用、等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6.2关于调查研究工作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由审管办(研究室)负责提出开展调研工作的建议和计划,对上级关注的和人民法院全局性工作、普遍性问题、重大问题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积极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方案、建议和意见。 ②审判业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本领域调研工作,由各庭室负责人牵头,确定一名法官助理具体负责,及时反馈交流调查研究事项,完成院党组部署的调研任务。 ③制定调研计划,报审管办(研究室)备案。各分管领导每季度至少一次到分管庭室进行调研,每年至少撰写1篇有问题、有分析、有见解的调研报告。巡察以来,院主要领导撰写调研报告3篇,班子其他成员各撰写调研报告1篇。 6.3关于官僚主义问题一定程度存在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针对个别院领导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的问题,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对问题反映相对集中的领导干部“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所在,帮助其强化党性意识、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举一反三”查找在官僚主义方面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 ②建立“大走访、大调研、大谈心”机制。领导干部每月至少一次深入基层一线,全面了解基层工作现状,围绕基层干警所思所想和所盼所愿,着力解决干警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巡察以来共计开展谈心谈话252人次。 ③构建群众监督平台。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推进院领导定期接访、重点约访,员额法官“12368”诉讼服务热线轮流值班,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赢取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7. 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牢问题 7.1关于信访举报受理方式不够科学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完善信访工作制度。修订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的意见》,优化信访受理、批转、办理等流程,对于咨询法律、查询案件、联系法官等能够当场答复的事项,当场予以答复;对于督促执行、判后答疑、了解案情等事项,转相关业务庭室依法答复;对于执行异议、管辖异议、申请回避等程序事项,转相关业务庭室依法处理;对于反映干警违法、违纪问题,转本院监察室办理;对于申请再审、提起申诉,符合条件的,告知其依照法律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其他事项,由包案(接访)领导根据具体案情批转。 ②带头做好信访接待工作。院长坚持每月“10号”接访,在市法院官网公布院长接待日的时间、负责接待的分管院长和所分管的部门,方便群众来访。安排班子成员排班进行接访,对于接访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党组会研究讨论。巡察以来,院长接访166人次,班子成员接访376人次。 ③规范信访办理流程。自9月份开始,对信访举报问题,承办庭室于7日内,约谈答复信访人,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立案二庭。立案二庭做好台账登记,并向分管领导及时汇报。对有理信访没有及时解决的、无理信访无力解决的提交党组会研究处理。截止目前共受理信访416件,保证了每件有处理、有回音。 ④畅通判后答疑渠道。在诉讼服务大厅显著位置设立判后答疑窗口,安排“12368”热线员额法官轮流值班,公布各业务庭室法官联系方式,明确案件主办法官为判后答疑第一责任人。巡察以来,“12368”热线接听7127人次。 7.2关于部分干警执法过程中态度较差,群众反映多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加强教育引导。对巡察组反馈的个别干警态度较差问题,庭室负责人约谈了相关干警,督促其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班子成员发挥示范作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通过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严守工作纪律规矩,推进自查整改,转变工作作风,增强为民情怀。 ②严格督查追责。对群众通过信访、举报等方式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并及时以适当形式向群众反馈办理情况,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过程中态度恶劣问题,一经查实,全院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先调离工作岗位再作出严肃处理。坚持立行立改,4月30日,一名干警因对当事人态度生硬被通报批评。 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等制度,最大限度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对群众诉求迅速反应,立即解决,凡当天能办完的事绝不过夜,凡有时限规定的工作任务绝不超时,凡需要实地解决处置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8.关于案卷质量问题比较突出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巡察以来,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院评查案件1178件,发现问题的均已反馈到各庭室、各员额法官,要求各庭室及各员额法官立即进行整改,其中就市委政法委组织的交叉评查案件逐案填写案件评查整改表,并由监察室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 ②8月20日组织全体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参加了“法官教法官”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应用视频培训,进一步提高审判人员利用全流程系统办案的水平。 ③建立文书纠错系统的使用情况及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使用情况通报制度,分别于9月10日、10月18日对我院8月份、9月份文书纠错系统的使用情况及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使用情况进行通报,要求每位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必须使用。 9.关于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不严格问题 9.1关于诉讼费、案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严格落实责任。5月20日召开了党组会,就诉讼费退还及追缴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院长对班子成员提出了严肃要求,要求班子成员督促分管庭室,必须严格落实《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诉讼费用应当在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 内退还当事人,彻底改变等当事人申请退费的传统习惯,及时主动向当事人退费。严格执行青岛中院出台的《关于民事案件诉讼费用退还及追缴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对诉讼费胜诉先退工作进行规范。严格落实省高院制定的《执行案款管理实施办法》,按照案款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间节点规范案款的认领、发放等管理工作。 ②抓好工作落实。如期完成网上提交的申请退费清理工作,11月30日前全部清退完毕。 9.2关于租赁办公场所、购买大宗物品、修缮改造工程等大额支出项目未按规定询价、公开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认真分析,“举一反三”深入查摆。9月22日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巡察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学习,对反馈意见中采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由院长进行批评教育并做出书面检查。 ②加强对采购项目的管理。严格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有关规定。对单项或一次性采购金额5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由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单项或一次性采购金额在5000-50000元项目,由行政办公例会研究决定,向党组报告。 ③加强对采购人员的管理。除市财政局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业务培训外,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专题培训,提高采购人员的业务水平。9月30日办公室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了《平度市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有关规定。 ④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报销制度。对于报销的凭证、票据把好审查关,采购项目的报销必须附有党组会会议决定或行政办公例会研究决定、采购手续。 ⑤分管领导对现任项目采购庭室的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加强对采购项目的监督,对采购资料及时进行整理、归档。 9.3关于多头开户银行账户存放案款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截止到2021年11月9日,我院根据工作需要,经财政部门审批,在农商行设立了案款管理户、在农业银行设立了诉讼费退费备用金户以及农业银行零余额账户共三个账户,其他账户已全部销户。院分管领导对现任财务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9.4关于对基层法庭财务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自2021年6月份起,我院严格按照《法庭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对基层法庭餐厅、办公经费等各项支出实行限额报销制度,其中,必要零星购置和紧急维修,单次不超200元,每庭每年按5000元限额;每庭每年取暖费不超33000元。由诉讼服务中心统一记账管理,基层法庭不设任何账目。 10.关于巡察、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 10.1关于涉黑涉恶案件赃款追缴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10月13日出台《关于开展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赃款追缴移送执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涉及赃款追缴的,由刑庭和执行局专门的执行团队进行对接,提前介入,在要求被告人自行申报财产的同时,对被告人财产进行查控。判决生效后,责成审判团队及时将相关执行材料移送执行局进行立案执行。 ②组织工作专班,由执行局长负责,梳理涉黑案件财产线索,加大对涉黑案件赃款追缴力度,协调各方面力量,穷尽执行措施进行追缴。巡察以来,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赃款追缴移送执行立案5件。 10.2关于落实基层减负仍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组织召开党组会,学习青岛市中院《关于民事案件诉讼费用退还及追缴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并要求相关庭室严格贯彻执行,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②简化诉讼费退费程序。要求立案庭在立案时,引导当事人填写《诉讼费银行账户确认单》,确认其本人名下的用于收取诉讼费退费的银行账户。法律文书生效后,需退还诉讼费的,案件承办庭室办理退费报批手续后,由法院财务将相应款项退至当事人预留账号。当事人无需主动提出申请,也无需到场办理退费,即能收到法院退回的诉讼费,实现“一次跑腿”。同时,自2021年6月1日起,当事人胜诉的案件预交的诉讼费可同案款一同申请执行,也可直接申请退费,减轻当事人经济负担。 ③推行网上办事。在全院推行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当事人通过网上提交立案材料的,立案审核一般不超过三日;经审核起诉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向当事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内容和期限。当事人要求现场立案的,由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指导协助当事人填写起诉信息,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相关材料,办理网上立案手续。通过官网、公众号、诉讼服务中心张贴等方式向社会公示立案方式、流程和所需材料。 ④加强机关内部管理。严格规定办案人员不准要求当事人提供纸质诉讼材料,制定《网上立案必须提交的材料清单》,并在立案窗口张贴,严禁索要纸质诉讼材料。6月份,院长到审判庭、诉讼服务中心检查了执行情况,并通过钉钉办公群通报了检查情况。 ⑤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做到应立当立、立刻就立,坚决杜绝以非法定事由拒绝立案情形的发生。 10.3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持续巩固教育成果方面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对照主题教育“检视出的问题”“整改清单”和民主生活会查摆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重新梳理,制定了整改清单。 ②结合每年的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党组综合分析收集的民意、信访反映、巡视巡察、调查研究等方面情况,确定若干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巡察以来,各支部开展了2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的主题党日活动。 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四大方面问题,以“12345”“12368”热线问题受理为抓手,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并将此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巩固的重要举措,长期坚持下去。下半年以来,院主要领导已带头开展普法宣讲8次;进一步简化退费程序,落实“胜诉先退”;规范立案流程,出台《平度市人民法院立案指引》《平度市人民法院“一次办好”立案清单》,细化便民举措。 三、党建统领作用发挥不够方面问题 1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问题 11.1关于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强化党建统领。制定《关于以党建统领法院工作的意见》,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党建统领法院工作在新时代新阶段新征程中不断取得新发展。巡察以来已办理案件17567件,执行标的额16.59亿元。撰写的《用好党建平台 打造“无讼村庄”》经验做法,2021年10月入选青岛市委组织部党建统领案例汇编。 ②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制定党组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抓好班子成员“关键少数”。班子成员对照责任清单,履行好“一岗双责”,形成党组书记总体抓、班子成员分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11月中旬开展了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各党支部汇报了党史学习教育开展、组织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员教育管理、巡察整改落实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各支部书记履职情况进行了评议。 ③加强党建考核。对《党建工作考核细则》进行了修改完善,明确了组织建设、组织生活会、党员教育管理、“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发展党员、党费收缴、调研信息等方面的具体扣分标准,严格考核程序,夯实各支部党建责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11.2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有关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①已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理论学习计划》,规范学习管理,按照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学习。 ②严格落实“一学一报”制度和“第一议题”制度,中心组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自巡察以来,已组织学习14次。 ③建立专门的学习记录本,将会议记录与学习记录区分开;班子成员在学习时记录好个人学习笔记,在集体学习研讨后按规定撰写调研文章和心得体会。自巡察以来,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撰写心得体会2篇。 ④坚持把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通过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组织班子成员主动谈体会、说心得,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自巡察以来,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撰写发言材料10篇。 11.3关于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党组书记对现任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要高度重视党建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熟悉党建业务,加大对党建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坚持政治导向、问题导向、责任导向,健全制度机制,强化严格按党章党规办事意识。 ②给每个支部配发了《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学习资料,并要求支部书记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 11.4关于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到位,受处分党员较多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强化党性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主动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党支部结对共建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巡察整改以来,全院20个党支部均与村(社区)党支部结成了共建对子,各支部与共建支部至少开展了1次主题党日,每名党员至少参加了1次志愿服务活动,为身边群众至少办了1件实事好事。全院166名党员围绕疫情防控、援助困难群众和普法宣传教育等方面至少办了1件实事好事。 ②严格落实市委组织部制定的《平度市党员分类量化管理办法(试行)》,对党员进行量化管理。结合年度的党员民主评议,对党员作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评定,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党员按照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③开展“三亮三比三创”活动,在窗口单位设置“党员示范岗”,增加党员志愿者的服务次数,党员带头接访,带头受理“12368”热线,带头开展“巡回法庭”“微法庭”服务。目前,已在诉讼服务中心、诉前调解中心和各派出法庭设置“党员示范岗”10个,党员开展“巡回法庭”“微法庭”服务56人次。 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巡察以来,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运用“第一种形态”教育80人,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8人。 11.5关于未将聘任制工作人员中的党员纳入院党组统一管理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组织聘任制党员学习、明确相关规定。巡察以来,将4名聘任制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至法院。 ②将聘任制党员纳入相应党支部,由所在党支部按照要求统一管理,按要求参加支部党的组织生活。 11.6关于基层法庭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确保每个支部都有党员活动场所,规章制度上墙。努力搭建支部活动平台,在机关和9个派出法庭设置了党员活动室,做到党旗上墙、入党誓词上墙、党员权利义务上墙、党建制度上墙,做到制度上墙、措施落地,保证党员活动室真正发挥应有作用。 ②结合全市基层基础工作 “大起底、大突破、大提升”第三轮督导和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梳理各支部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列明清单逐一整改。 ③建立党建工作监督、考核机制,保证党建工作与重点工作目标同向、工作同步、责任共担、考核一体。巡察以来,组织检查评比3次,党建业务培训1次。 1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12.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立即整改。对巡察组查找出问题比较突出的党支部,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院通报批评。要求相关支部限时整改,将整改情况报机关党委审核。举一反三,组织各党支部进行自查,机关党委进行抽查,确保相关问题真正整改到位。 ②加强业务培训。9月10日结合市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规范“三会一课”的通知》要求,机关党委副书记对党支部书记和兼职党务工作者进行了培训。 ③加强督导检查。9月份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对落实不到位、不规范的支部进行了现场纠正。目前,全院20个党支部“三会一课”都能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传至“e支部”。 ④巩固巡察整改成果,落实“一岗双责”。机关党委每季度对“三会一课”组织不少于1次的检查评比,分管领导结合调研、检查指导等时机,每季度对所分管支部的党建工作检查指导不少于1次。巡察整改以来,检查评比“三会一课”2次,分管领导到分管支部检查指导1次。 12.2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认真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开展约谈整改。对巡察中明确提出问题的支部,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出现问题的党员,由分管院领导进行约谈。由机关党委负责,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相关材料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②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由机关党委负责根据要求和单位实际制定好《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领导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党组书记把关,支部书记的对照检查材料由机关党委书记把关。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进行了规范。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通过了党史教育指导组的验收。 ③机关党委加大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力度,安排专人列席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④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到分管党支部指导组织生活会开展,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带头写好对照检查材料,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确保会议严肃认真,真正做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辣味十足。 12.3关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符合规定要求,多数党支部近年来民主评议的等级均为优秀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严格按照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30%,评为“一般”“较差”的比例不少于10%进行评议。 ②机关党委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监督,对民主评议工作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责令党支部重新组织评议,并在全院通报批评。 13.关于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13.1关于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加大青年干警的培养选拔力度。在全院开展青年理论学习实践小组活动,重视听取青年干警心声,主要领导定期参加青年理论学习实践小组的活动,在工作和生活上关心青年干警的发展。9月以来,青年理论学习实践小组已组织开展各类学习实践活动20余次,通过政治理论学习、党史学习、业务知识学习,开展送法进村庄社区、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学校、交通执勤等志愿服务活动,进一不加大对年轻干警的培养力度。 ②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将年轻干警放到派出法庭等基层一线岗位进行锻炼,不断加大培养选拔力度。2021年9月,4名青年干警晋升四级主任科员。经过2021年员额法官遴选考试考核,2021年11月,共有8名青年干警被确定为员额法官遴选进入考察面试人选,并成功推荐1名青年干部到镇街担任班子成员。 13.2关于对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管理不到位。未建立规范有效的管理制度,对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约束不够,部分工作人员规矩意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明确责任单位。明确由政治部负责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管理工作,制定《平度市人民法院派遣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平法发〔2021〕90号),建立起派遣制人员管理的组织体系与机制。 ②做好待遇保障。与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沟通,根据《关于调整市直全额拨款单位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等事宜的通知》(平人社字〔2021〕41号),为派遣制工作人员争取更高的工资待遇。 ③加强教育培训。2021年5月6日至5月11日,对新招录的32名派遣制工作人员进行了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组织应知应会内容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进行了“补考”。 ④强化规矩意识。政治部主任代表党组与派遣制工作人员进行谈心谈话,监察室主任就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及情况,对新招录的32名派遣制工作人员进行了警示教育。 ⑤对不符合要求的派遣制人员,依法依规予以辞退。自巡察以来,已辞退1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2-80817592;邮政信箱:平度市人民法院政治部青岛路103号,邮编:266700;电子邮箱pdsrmfy@qd.shandon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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