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无讼村庄(社区)”创建十大典型案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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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2月04日 | ||
案例一: 王某等二十余业主与某房地产公司商品房预售 合同纠纷案例 【基本案情】 2018年,王某等二十余业主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购买某小区商品房,并约定于某日前交付。如房地产公司逾期交房应支付违约金。合同履行过程中,房地产公司按约提前通知业主接房,但双方对于交房标准问题争执不下。现业主以交付不符合规定为由拒绝接房,并要求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等。房地产公司主张业主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不同意赔偿。 【处理过程和结果】 因该案属于群体性纠纷,民一庭在受理后即确定该批案件为“四类案件”,通过“无讼村庄(社区)”创建工作机制开展工作。民一庭坚持“党建统领”要求,主动将该案情况告知凤台街道党委,取得了党委的支持。凤台街道党委立刻组织专人协同法院约谈了房地产公司相关负责人,并从行政监管的角度与负责人进行了沟通与协调。在此基础上,民一庭邀请市城建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调解,并重点向房地产公司点明了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存在的不规范情况。最终,在凤台街道党委和市城建局与我院共同调解下,二十余名业主代表与房地产公司达成和解,双方之间的矛盾得到有效化解,也为可能涉及到的其他几百名业主的纠纷解决提供了参考。 【典型意义】 为加快打造“青烟潍城市群会客厅和青岛辐射带动半岛一体化发展桥头堡”,我市城市化建设不断加快,旧村改造项目不断增多,相应也产生了不少矛盾与纠纷。为了保障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法院积极将其中矛盾易激化的纠纷纳入到“无讼村庄(社区)”创建工作和诉源治理中。本案是开发商与众多业主之间因房屋交付问题产生的纠纷,为彻底妥善解决双方的矛盾,法院将其作为诉源治理典型案件进行处理。本案在收案后充分发挥“无讼村庄(社区)”创建的党建引领优势,第一时间与凤台街道党委和市城建局进行对接,整合多方力量,组成专门调解小组,通过多轮的调解,不断缩小双方的调解意见差距,最终成功化解双方的纠纷。该批案件的顺利化解,体现了“党建统领”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通过多部门的协调联动,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供稿:民一庭 整理:李培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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