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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拿利剑,一手擎灯盏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05月05日

  李哥庄法庭  姜宝刚

  2014年12月10日,年仅47岁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猝然辞世。近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作出重要批示,称他为“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号召全党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向邹碧华学习。

  斯人长逝,令人扼腕悲叹。这样一位优秀法官的过早离世是让人心痛的。我们作为他法律战线上的战友,无限感伤的同时,也被他的高风亮节照耀。倒下的是他的躯体,高扬起来的是他的精神,我们要怎样继承发扬他的精神呢?司马迁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邹碧华是重于泰山的死吗?是的,他一生兢兢业业为了法律事业奋斗,他执法判案不徇私情,不被世俗的不良风气干扰;他工作“公平”两个字至上,不畏恶势力,不畏错综复杂的大案难案,手持利刀一般,披荆斩棘,将阴霾劈开,还世界一个清明。他在司法的大道上做一个积极的探路者,他利用业余时间,披星戴月地阅读法律经典,阅读结案的卷宗,从中找出缺陷,寻觅弥补不足的他山之石,寻觅法理中的真谛,探索案件审理中的光明捷径。他的探索和付出,为司法权益改革做出了卓越的贡献,邹碧华就是一个手持刀剑的人,对于一切恶行罪行决不手软,面对大案要案难案,总是一剑封喉,迅速抓住案件的要害,快刀斩乱麻;邹碧华就是一个手持灯盏的人,这个“点灯人”在司法的大道上,毅然决然地前行着,以他高举的灯盏,照亮大家脚下的路,让司法的通途更加广阔。

  著名哲学家康德曾说过:“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个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另一个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选择做法官的人都有一个崇高的情结,那就是源于内心深处对法官职业的崇敬,源于对崇高道德准则的敬仰。

  “法官当做邹碧华”,榜样就在我们面前,我们向邹碧华学什么呢?

  做为法官,我们首先应该学习他的执着探索的精神。也许每一个法官在岗位上都兢兢业业地工作,每天在案件中忙碌。但是我们有没有像邹碧华一样,把平凡的事做出灿烂的光泽?就像面对大海,我们只看海,取来了海水,邹碧华却能从海水中抓出一把盐。邹碧华的高于一般人之处就是,别人是看见了海水荡漾,他却以敏感的职业操守和执业习惯,以非同一般的技艺,从海水里辨别出复杂的成分,接着设法从中捞出一把人类需要的盐。学习邹碧华就是践行这种做事从表面进入实质的“邹碧华精神”,努力在案件的审理中,提炼出社会司法的经络,为司法公正的实行绘就准确的坐标。做新时期好法官,就要首先有这样一颗执着的心,钻研的心,热忱的心。

  学习邹碧华就要学习他大公无私的胸怀和气节。因为在人世间,只有天空和法律最为崇高和让人震撼,对法官的品质要求就非常高。只有心底无私的人才是一个合格的法官,只有秉着“天下为公”信念做人做事的人才是合格的法官。邹碧华法官就是这样一位有着高尚的道德情操的法官。在法院中,他扮演过许多个角色,从基层的审判员到成为副院长,他的身份不断改变,但信念始终如一,就是“我作为一名法官存在,是为了给受怨屈的人伸冤的,是为了给被欺骗、被欺侮的人伸张正义的,是为惩治道德和法律上的叛逆和邪恶的。维护正义是我职责”。他始终对当事人体恤仁爱,人性化办事。学习邹碧华,我们首先要“修德”,只有具备良好过硬品德的法官才能无愧于神圣的法律事业。

  学习邹碧华要不辞劳苦。法官的职业是神圣的,因为法官要代表国家做出裁判、解决纠纷,伸张正义,惩治邪恶;法官职业也是辛苦的,因为邪恶和犯罪总是狡猾地隐藏,一些假象将真善美掩盖,将假恶丑美化,作为法官,要运用大量的时间精力和智慧来拨云见月。法官要付出更多的辛苦才可以高标准、严要求完成任务。所以,学习邹碧华就要耐得心,耐得烦,吃得苦,受得累,为司法事业鞠躬尽瘁。

  学习邹碧华还要学习他的“用巧”和“巧用”。邹碧华不仅是正义的维护者,天平的守护神,手持利剑做人间公平的执法神将,更具有慈悲的胸怀。他在司法道路上探究,改进工作,不断地创新工作机制。法律工作是件神圣的工作,更是件需要高智慧的工作,光靠苦干蛮干是不行的。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一名优秀的法官要像邹碧华一样,善于运用知识和智慧将坚冰化为柔水。他推出的《群众接待场景65例》是一部群众接待方面的百科全书,这65例案件几乎面面俱到铺陈到群众对法律的需求的各个层面,让每个人都可以摆在面前做为一面镜子,对照检讨自己的做法,让每一个案子都能从中找到自己的钥匙。《群众接待场景65例》一出,法院的局面就迅速改观,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群众的疑难问题,也很多程度地提升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他创作的《要件审判九步法》将重大案件庖丁解牛一般,化繁复为简洁,化疑难为易行,方法方便、实用、简洁,如今已成为无数一线法官最实用的“教科书”。这些年,他的探索研究成果论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0多篇,主编或撰写了《中国简易程序的改革与完善》等十多部著作。作为新时期的法官,就应当学习邹碧华这种精神,炼就深厚的法律功底,练出炉火纯青的审判技巧,总结具有价值的审判经验,还要与时俱进,不断开拓新思路,为智慧判案找出新的落脚点。社会不断向前发展,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法官不能“坐吃老本”,凭以前的经验办案,而要像邹碧华一样行动起来,熟读勤思,善总结,善创新。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审判工作,从而更好地服务于人民。

  学习邹碧华就要学习他的担当。作为一名法官,最基本的原则就要坚持审判工作的公平公正原则。邹碧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他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公仆情怀,正是这种情怀让他始终饱含激情,成为司法事业的坚定建设者。他把培根的名言作为自己的座右铭:“作为法官应懂得,一次不公正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裁判毁坏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邹碧华就是那个一生都在致力于守护水源的人。他的公正无私,他的不眼里不揉沙子,使任何一个经过他手和眼的案件都清澈透明,他不允许任何疏忽大意和存心不良的审判来玷污法律的纯洁和高尚。学习邹碧华就要心底无私地对待神圣的审判事业,像邹碧华那样,为群众的疾苦而忧心而奔走,为解群众的困难而殚精竭虑,深入百姓,解决百姓在司法中的困难和困惑。促进社会和谐。

  医生说:“但愿人无病,不惜药生尘”。倘果真如此,医生的医德便是崇高的。医者本不是逐利而生,原本为诊疗世界的苦痛,药生尘是最好的期望。

  士兵说:“我愿意世界到处是和平的鲜花,飞翔的鸽群,让我的战马去牧场休闲,无拘束地奔跑;我的刀剑锻打成一把镰刀,收割四季的庄稼。”这是多么美好的理想,如果天下没有了军队,人民之间没有了纷争,那么国家之间就没有了刀兵之苦,人民之间也没有了冤屈与不平。

  作为法官,我们最大的愿望就是平息纷争,还被损害者正义,还被侵害者公平。法官是文职的斗士,没有明晃晃持在手上的刀剑,却在用法律最锋利的在剜除愚昧的顽疾,斩断违法的根须,惩戒犯法的恶行。

  “天下为公”“天下大同”的境界是人们最美好的梦想,在学习邹碧华的活动中,我一直深深触动的是,他一直在为“天下大同”的和谐社会而忘我地工作,“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其人身已不在,事业却有漫长的道路,这条维护正义,促进和谐的大事业是全体法律人的事业,在这条大道上,我们踏着先驱者的脚印,沿着他思想灯盏的照耀,会将一条法治梦的大道走出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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