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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间的“分手费”会得到法律支持吗?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1月05日

  “分手费”多指情侣在解除恋爱关系、同居关系时,一方要求另一方对自己在金钱上的补偿,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青春损失费”,目前我国法律对此”费用并未进行明确规定。如果赠与人自愿给付“分手费”,且不损害他人利益,受赠人亦表示接受,则“分手费”可能被认定为无偿性赠与行为。相反,如果在一方未明确同意支付“分手费”的情况下强行索要,也无法得到法律支持。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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