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于2018年4月27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司法公开,体现司法公正;利于案件审理,提高案件审结率;利于人民法院调解解决案件,取得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双赢。《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已实施一周年,近日,黄岛法院人民陪审员柳玲讲述了自己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心得。 当上人民陪审员实现理想 柳玲是青岛作家协会会员,现任黄岛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也许是对法律的一种敬畏和崇尚,自从我国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以来,怎样才能当上一名人民陪审员就成了柳玲心中的一种梦境,这种梦境近似于对人生的一种理想追求。而成为人民陪审员以后,由梦境变成了现实,那份激动和自豪不言而喻。从此,柳玲脑海里就有了这样一串词汇:使命、责任、担当、学习和吃苦。 “两年多的人民陪审员工作使我受益匪浅,实现了理想,丰富了阅历,增长了法律知识。”黄岛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柳玲告诉记者,她先后参加了一百多起刑事、民事案件的庭审工作,从一开始在法庭上的忐忑、不言不语到现在的坦然和大胆参与,履行了一名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和担当。每一次接到通知后,无论在东、西两区法庭,还是乘车到即墨第三监狱开庭,柳玲都提前到达地点并十分注重工作上的一些细节,比如保守不公开案件的秘密,着正装出庭,保持严肃的坐姿和表情,认真阅读案卷,避免说外行话等等。“随着接触案件数量的增多,明显地感到自己法律知识的薄弱。 ”柳玲说,因此,除了参加法院组织的培训外,她经常向法官请教一些专业问题,在庭审当中,多做笔记,认真倾听,不断加强对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尽快地提升自己,避免“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错误现象。 不仅是审理者也是法律传播者 “庭审增多了,与法官们同吃同工作的机会也多了,也让我亲身感受到了法官这份工作的辛苦,从法官身上看到了他们的优良品质。”柳玲介绍,特别是她经常跟随刑庭的几位女法官,她们作为新时代的职业法官,法槌落下,一身正气,严肃认真,每一个环节都凝结着她们的智慧,同时在威严外,也彰显了女性柔情的一面,可谓剑胆琴心,将情、理、法完美协调起来,让更多的人在见证司法威严的同时,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人性之美,使那些犯法的人没出法庭就开始悔恨反悟。 “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有个案例让我至今难忘。”柳玲介绍,这是一起持械斗殴的刑事案件,人员参与多达十几人,因为当时正逢青岛旅游季节,因此这起案件就格外引人注目。案件作为普通程序组成了合议庭,嫌疑人在法庭上一字排开,庭审也按程序进行着,这时,一位身材不高瘦瘦的,像学生似的嫌疑人引起了柳玲的注意。这名嫌疑人始终低着头完全区别于那些满不在乎的嫌疑人。案件审理到最后,按程序审判长让他最后陈述时,他哭了。庭审结束后,法官走下审判台,单独和他谈话,让他放下思想包袱,好好学法律,争取早日走上社会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在案子结束回程的路上,我问法官,与法庭上的威严相比你好像变了一个人,她笑着说,一名好的法官除了业务好,还得是一名好的心理疏导师,因为有的犯罪嫌疑人他的主观本性并不坏,这个时候他就像站在悬崖上准备跳下的那个人,你拉一拉他就会回来,我们的‘拉一拉’就是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只有这样才能化开他的一些心理抵触情绪,有利于他以后的悔改。”柳玲告诉记者,通过这起案件,让她深深体会到人民陪审员不光是案件的审理者,也应是一名法律的传播者。理解了使命感、责任感从来就不是一句单纯的口号,它时时刻刻渗透到每个具体的案件中,人民陪审员也要像法官一样头顶一片天、心怀一片情,科学地运用法律。 从不言不语到敢于大胆发问 当前,法院正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应地推出全覆盖多层次的法律援助制度、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认罪认罚从宽等相关配套改革,形成了以庭审为中心的一系列科学合理、统一规范的刑事审判工作配套机制,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处罚,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目的在于构建“诉讼以审判为中心,审判以庭审为中心,庭审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新格局。“这是我国司法制度的进步,侧面反映出了我国司法的正能量。”柳玲说,而坚守公平正义体现这一正能量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广大法律工作者责无旁贷的职责。因此,在庭审当中,她按程序参加有关案件的庭前会议,同时通过法院的公开审判、网络直播、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来积极学习消化关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指导精神,公开审理了几宗职务侵占罪、受贿罪等刑事案件,展示以审判为中心的标准化、规范化的庭审过程。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柳玲大胆发问,主动谈出自己对所审案件的意见,得到很好的业务锻炼。 总之,作为人民陪审员队伍当中的一员,柳玲履行了法律赋予的职责,做了一些该做的事。 “当然,在人民陪审员这个队伍中,还有许多业务好、有担当的人民陪审员在这个岗位上默默奉献着,他们一些好的工作作风和经验也值得我去学习。 ”柳玲表示,人民陪审员是不穿法官服的“法官”,庄严的法庭上,他们目光炯炯,精力专注,按程序有条不紊地审理案件,无愧于“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这样的信任和重托,“我们是倾听者,也是决策者。 ”柳玲自信地说。 探索陪审员更合理的工作方法 每一次踏进法院大厅,墙上那幅醒目的“让这里充满正义的光芒”的大字都会让柳玲的步伐铿锵有力;每一次法槌的落下,都仿佛有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在为她敲响警钟;每一次履行人民陪审员的职责时,柳玲觉得都是为了绽放天平的光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已经实施一周年,陪审员法的实施更有利发挥知民情、通民情的优势,营造全民守法的浓厚气氛。 ”柳玲说,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法院工作报告亮点纷呈,十大“强音”直抵人心,也提出了今年法院工作的安排。“展望未来,人民陪审员的工作也任道重远。今后,我将在人民陪审员这个岗位上时刻不忘自己的职责,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更合理的工作方法,以不断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要。忠诚法律、敬畏法律、宣传法律,不负人民的期望,当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 ”柳玲坚定地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