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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法院首次微博视频直播案件庭审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03月18日

齐鲁晚报青岛3月15日讯(记者 殷萍 通讯员 丁德振)明知工业卤片有毒,却用于制作加工豆腐。3月15日上午11点,黄岛法院对被告人彭某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庭审进行了视频直播。该案系黄岛法院首次通过新浪微博视频方式对案件进行直播。

2011年4月至2013年6月期间,被告人彭某某在明知工业卤片是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严禁用于饲料和食品添加的情况下,先后从张某某(已判刑)处购买4袋(每袋重50KG)共计400斤工业卤片,用于制作、加工豆腐。2013年6月26日,彭某某被青岛市公安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民警查获,并扣押海蕾牌卤片半袋(标注“严禁用于饲料和食品加工”)。

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彭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庭分别就公诉人指控的被告人彭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人、被告人和辩护人进行了法庭辩论,被告人彭某某作了最后陈述。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公开开庭审理,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将在休庭后依法评议,择期进行宣判。

据黄岛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案是黄岛法院首次使用新浪微博视频方式对案件庭审过程进行直播,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用这样一种公开形式,一方面增强法律威慑力,强化生产者的法制观念,彻底打消有些食品生产者逃避制裁的侥幸心理。另一方面让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性,能主动抵制有毒、有害食品,营造良好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

(本文载于2016年3月16日《青岛晚报》14版,齐鲁晚报、人民网、大众网、新浪网、青岛财经日报、半岛都市报等媒体均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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