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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2年2月21日)

  • 作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1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1年,全省各级法院在党委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紧紧围绕实施“十二五”规划和经济文化强省战略,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全面加强各项工作和自身建设,完成了繁重的审判执行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和发展。一年内,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91125件,办结980442件,结案标的额1096亿元,分别比上年增加3.8%、2.4%和1.3%。其中省法院新收各类案件7608件,办结7103件,结案标的额118.6亿元。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经济文化强省建设

  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是人民法院的重要使命。一年来,我们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大局开展工作,努力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按照省委关于平安创建的部署,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48165件,判决有罪65011人,同比分别增加7.2%和3.3%。积极参与打黑除恶、打拐等专项行动,对危害国家安全、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杀人、抢劫、绑架、拐卖妇女儿童、涉枪涉爆等严重刑事犯罪,该重判的坚决重判,依法应当适用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去年对这几类严重犯罪判处五年以上重刑的占49.5%。如泰安“1•04”特大持枪袭警案,我们依法迅速审理,对被告人刘建军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依法惩治腐败,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869件,判决有罪2339人,其中原为县处级以上干部的34人。针对危险驾驶、非法集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犯罪比较突出的问题,加大了打击力度,对起诉到法院的727 名“醉驾”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案件56件114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90件216名罪犯予以严惩。杨金华等被告人生产、销售110余吨“地沟油”,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法院依法判处两名主犯十年有期徒刑,对其他被告人也分别判处了五年或七年较重的刑罚。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确有悔罪表现、罪行轻微的初犯、偶犯和未成年犯,及其他具有法定或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对32253人适用了非监禁刑,对不构成犯罪的3名自诉案件和3名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判决宣告无罪,对272起自诉案件、364起公诉案件裁定准予撤回起诉。

  (二)着力服务经济发展。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省法院制定了服务“蓝黄”两区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意见措施,指导全省法院加强商事审判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服务经济发展。去年,共审结一审商事案件271548件,结案标的额379.6亿元。其中审结银行借款、证券期货、房地产投资融资、民间借贷等纠纷案件76178件,有效地制裁逃废银行债务行为,规范和引导民间资本健康运行,维护了金融安全。充分运用破产、重整、和解手段,依法引导落后产能有序退出市场,帮助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渡过难关,支持优势企业以兼并、重组、控股等方式延伸产业链、增加竞争力,共审结破产案件228件,化解企业债务36.4亿元,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驰名商标的保护,促进自主创新,依法制裁恶意抢注、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3681件。妥善审结一审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案件1321件,加强对外资企业撤资逃债的司法应对,帮助“走出去”的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维护我国的司法主权和经济利益。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澳大利亚两企业因矿石采购发生纠纷,澳方仲裁机构裁定中方公司支付损害赔偿金1.14亿美元。澳方当事人向我省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中方公司对澳方企业提起产品质量诉讼,我们及时受理、快速启动,对双方的申请一并立案、协调处理,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签订了继续往来、免除责任的协议。

  (三)依法促进行政管理关系和谐。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化解“官民”矛盾,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能。在行政审判工作中,我们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的原则,既充分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积极支持依法行政,保障法律实施和政令畅通。共审结治安、土地、城建、社保、环保等一审行政案件28566件,审查执行非诉行政案件5907件,办案数量和综合质效考核连续十年居全国第一。其中判决撤销、变更、确认行政行为违法1975件,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1339件。针对行政争议的特点,加大诉讼协调力度,特别是对涉及土地征收、城建拆迁等领域的案件,认真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统筹兼顾地方发展与群众利益,尽可能以和解方式解决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去年经协调结案的占全部行政案件的68.1%。注重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信息,形成了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良性互动。

  (四)积极保障文化发展繁荣。认真贯彻落实文化发展战略,省法院制定了保障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意见,努力发挥各项审判职能,为文化建设提供更好的服务。去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涉及文化市场秩序、公共文化传播安全的犯罪案件258件,判决有罪518人,依法制裁传播淫秽物品、虚假恐怖信息等行为,规范网络管理,促进形成健康向上的社会文化环境。妥善审理文化事业企业转制、破产、重整等案件,支持文化事业改革发展,促进文化产业格局优化升级。妥善审理知识文化和文学艺术创作、传播、运用领域发生的各类纠纷,规范出版发行、广告演艺、信息技术等著作权保护,加强对民间文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审结相关侵权赔偿案件935件,标的额2.2亿元。妥善审理涉及社会伦理的案件,支持见义勇为、扶危济困等行为,积极维护社会公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宗旨,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维护人民权益、救济合法权利,是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不断深化“以当事人为本”的司法理念,全心全意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司法服务,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

  (一)进一步强化民生权益保障。民生权益的安全,关系每个人的生活幸福,涉及千家万户。我们把民事审判作为落实司法为民、服务民生的重大任务,切实加强对人身权、财产权的保护,共审结一审民事案件321971件,同比增加6%,结案标的额227亿元。特别是对多发性民事纠纷,推广设立专门法庭或专业化合议庭,完善案件繁简分流和小额速裁机制,尽快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23120件、交通事故赔偿88569件、劳动争议16433件、涉农纠纷10348件。高度重视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审结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8315件,“讨薪”案件5186件;认真落实《国家赔偿法》,审结国家赔偿案件70件,决定赔偿18件,使受到侵害的合法权利得到了有效的司法救济。

  (二)进一步畅通信访救济渠道。涉诉信访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一直为社会广泛关注。我们认真对待每一起信访案件,积极为当事人申诉信访提供便利,依法保障合法合理诉求,共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40465件(次)。深入开展信访积案专项清理,紧紧依靠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通过法律救济、社会救助等方式,妥善化解了1515起信访案件。坚持实行领导接访、联合接访、带案下访,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去年省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带案下访1761件(次),到基层和涉诉群众中做息诉罢访工作,对重点案件进行了督导办理。加强信访源头治理,完善信访风险评估、信访通报、约期接谈、多元解决、信访终结“五项制度”,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去年我省涉诉进京上访数量同比明显减少,案访比是全国最低的省份之一。

  (三)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以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为目标,不断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强化指定执行、提级执行和督办工作,用足用好查封、扣押、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采取公告督促、悬赏举报、财产申报、限制高消费等办法,共执结各类案件202127件,标的额397亿元,实际执行率为81.9%,同比上升8.9个百分点。认真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切实加大对拒执行为的制裁和惩戒力度,去年对126名被执行人限制出境,对1585人限制高消费,对6505人司法拘留,对60名构成犯罪的给予刑事处罚,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执结了19785起骨头案、钉子案。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注意灵活采用执行措施,保证被执行人的基本生产生活,保障被执行企业的生存发展。

  (四)进一步完善为民服务机制。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恢复边远地区人民法庭设置,完善远程立案、巡回审判、预约办案等便民措施,构建人民法庭、便民服务站、联络点、联络员四位一体服务网络,方便群众诉讼,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全面实行“阳光司法”,落实审判信息、司法程序、司法政务“三项公开”,完善庭审旁听制度,实行裁判文书上网,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努力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去年,全省5100余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08757件,同比增加12%。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一年内为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2442万余元,为1468名刑事被害人、特困申请执行人和信访人员提供救助金2342.6万元,使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温暖。

  三、始终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努力提高司法水平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对确保法律实施、发挥司法功能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始终把严格公正司法作为价值追求,按照高快好省的办案要求,大力实施审判质效提升工程,衡量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的主要指标持续向好,在全国法院综合考评中居于先进水平。

  (一)突出服判息诉强化社会矛盾化解。为进一步实现司法终结纠纷的基本功能,我们着重加强了服判息诉工作,在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都认真做好诉讼引导、释疑解惑、辨法析理工作,努力从根本上化解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建立全程、全员、全方位调解体系,充分发挥诉讼调解优势,弥合关系、消除积怨,一审民商事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达到72.3%。积极参与“大调解”体系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调解“三位一体”机制,加强诉调衔接,依法支持其他解纷主体开展工作,促进形成了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去年全省法院审结的案件,一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占92.6%,二审后服判息诉的达99.3%。

  (二)抓住重点环节强化审判管理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绩效评估、流程管理、质量监督、层级管理、信息保障“五个体系”,特别是依托信息化强化审判动态管控,推进了审判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刑法修正案(八)》、《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把握立法精神,统一民商事、刑事多发性案件裁判尺度,明确二审再审改判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充分发挥二审、再审监督职能,共审结二审案件48155件、再审案件5012件,依法纠正了不当裁判;结合常见问题进行分析点评,帮助下级法院提高司法水平,全省法院的上诉率和二审、再审发改率同比明显下降,死刑案件核准率是全国最高的省份之一。认真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审结抗诉案件1626件,对抗诉理由成立的473起案件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三)延伸服务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创新。省法院制定了保障社会管理创新的20条措施,指导全省法院结合审判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特别是通过严格依法办事,保护守法守约行为,制裁违约失信行为,培育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引导社会公众树立规则意识和诚信意识。积极参与地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风险评估,主动提供司法意见和法律咨询,及时发现经济社会运行中的问题隐患,就规范矿业安全管理、民间融资、企业登记等提出司法建议2100余条,省法院发布的行政审判白皮书,被省委政法委全文转发各市和省执法部门。加强特殊人群管理,落实未成年犯轻罪“前科封存”制度,完善减刑假释、社区矫正、回访帮教机制,为他们重新融入社会积极创造条件。

  (四)坚持重心下移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省法院和各中院在各个方面向基层倾斜,增强基层活力,提高基层的司法水平。健全审级监督、业务指导和人民法庭工作指导机制,完善审判目标考核,加大表彰奖励力度,激励基层干警努力拼搏奉献,岗位建功立业。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配合各级党委对6个中院和78个基层法院院长进行了调整,一大批年富力强的同志进入法院领导班子。注重充实、优化基层队伍,去年招考的854名法官和选调生,优先充实到了基层。中央和省级拨付的办案补助等专项资金,80%以上分配到基层法院。去年,基层法院办理各类诉讼执行案件占全省结案总数的92.3%。广大基层法官承担了繁重的审判执行任务,工作十分紧张、辛苦,一线法官人均办案109件,多的达到五六百件。他们长期超负荷工作,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默默无闻地奉献,涌现出许多先进典型和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

  四、大力实施队伍素质提升工程,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队伍建设始终是法院自身建设的重中之重。我们坚持从严治院方针,认真落实队伍建设的制度措施,全面加强思想、能力、作风和廉政建设,着力解决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了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一)强化主题教育,提高政治素质。我们在全省法院深入开展了创先争优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围绕纪念建党90周年庆祝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机关党建和文化活动,以先进的文化引领干警的思想行动,营造奋发向上、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去年,有271个集体和1206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其中济南市市中区法院、东营市东营区法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法院,有10个法院分别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和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创造了许多在全国法院有影响的做法和经验。

  (二)加强岗位锻炼,提升司法技能。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和争当学习型法官活动,推行全员定期集中培训、预备法官培训制度,举办各类培训班251期,培训干警16189人(次)。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和培训方式,推广法官教学、现场教学、案例教学,提高了法官的知识层次和司法技能。坚持开展岗位练兵、庭审观摩、办案能手评选等活动,实行新进人员到基层和立案信访窗口锻炼等做法,增强法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去年,我省有22名法官分别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或审判业务专家,受表彰的数量在全国是最多的省份。

  (三)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审判作风。坚持把改进审判作风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切入点,组织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双联帮扶”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教育等活动,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密切血肉联系。特别是引导干警牢固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司法理念,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办案,真正像对待自己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那样对待当事人,切实克服司法特权思想和职业麻木感,解决好态度生硬、方法简单、作风粗暴等问题。连续四年开展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三零”竞赛,推进回访当事人等活动的制度化、经常化,畅通民意沟通渠道,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四)构建长效机制,保障司法廉洁。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审判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构建廉政风险评估、司法巡查、政务检查、审务督察四位一体的防控机制,努力从制度上消除滋生腐败的条件。制定实施任职回避、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规定,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全省法院有57名配偶、子女为律师的法官落实了任职回避,调离法院或离开审判岗位。严格执行各项廉政制度,健全网络举报和交办线索督办机制,切实加大对违法违纪的查办力度,对违反规定的18名干警依法依纪做了严肃处理。

  五、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推进法院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各方面的支持配合,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也是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政治优势。全省法院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之下,坚持重要部署、重点工作和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汇报,认真负责地向人大报告工作,主动向政府、政协通报情况,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制度,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去年,省法院先后三次召开专门会议,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和关注事项,研究办理措施,制定落实方案,逐项检查督办。全年共办理建议、提案及关注事项96件,处理来信613件、来访386人(次)、来电769件(次)。如针对代表提出的执行款物管理问题,我们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和专项检查,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办法,有效解决了执行款物过付不及时等问题。

  省委和各级党委高度重视法院工作,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到法院检查指导工作,出席法院有关会议,帮助解决审判工作和自身建设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法院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和有利环境。各级人大常委会定期听取法院专题汇报,经常组织代表视察工作,旁听案件审理,为法院工作营造了良好环境和舆论氛围。各级政府、政协及有关部门对法院工作大力支持,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建议,有力地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和建设。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无论是审判、执行工作,还是自身建设,与党和人民的要求都还有不少差距,法院工作还面临许多新的挑战和困难:有些案件审判质量不高,审理时间较长,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不够好;有的法官解决实际问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强,有的干警作风不佳,对待当事人冷硬横烦,甚至吃请受礼、违法违纪,严重影响了司法公信力和法院形象;案件增加的趋势仍在持续,一些案件处理难度也越来越大,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加剧;司法公信权威仍然不足,特别是债务人规避执行现象比较普遍,执行难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信访不信法”现象比较突出,涉诉信访工作占用了大量的司法资源,尊重和服从裁判的社会氛围有待进一步形成。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的关心支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年是党和国家历史发展中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全省法院一定按照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和本次会议的决议,以为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目标,全面提升司法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

  一是牢牢把握维护稳定第一责任和“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认真抓好执法办案,充分发挥司法的功能作用,依法惩处犯罪、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服务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促进文化发展繁荣。

  二是认真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和司法为民宗旨,及时妥善地审判执行好涉及民生的案件,充分有效地保障合法权益,真心实意为当事人解决问题,千方百计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和期待。

  三是始终坚持严格公正司法、高快好省办案,不断深化法院司法改革,加强审判管理和长效机制建设,着力解决影响审判质量效率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的司法效果,进一步提高司法的水平和公信力。

  四是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全员岗位大培训活动,不断增强政治素养,提高司法能力,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建设一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五是继续贯彻“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的方针,进一步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尽更大的努力帮助解决基层的困难和问题,改善基层工作条件,提升基层司法水平,以基层工作的进步推动全省法院工作实现新的发展。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下的机遇和挑战,全省法院将在党委的坚强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牢记职责使命,进一步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全省法院工作的新局面,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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