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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9年2月16日)

  • 作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5日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2月16日在山东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的工作

  2018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目标定位,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年来,全省法院收案173.9万件,结案168.1万件,法官人均结案226件,同比分别上升18.9%、13.4%和15.3%。其中省法院收案2.2万件,结案1.9万件,法官人均结案101件,同比分别上升81.3%、68.6%和80%,全省法院和省法院收结案、人均结案均创历史新高。

  一、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深入推进平安山东建设,依法打击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审结一审刑事案件6.9万件,判处罪犯8.3万人,同比分别上升6.3%和5.4%。

  (一)依法惩处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把维护国家安全放在首位,加大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暴力恐怖、邪教组织等犯罪,坚定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依法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醉酒驾驶、交通肇事等犯罪案件3万件。对抢夺公共汽车方向盘、危及公共安全的2名被告人,及时公开审判,依法判处刑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依法严惩方针,一审审结黑社会组织犯罪案件18件200人、恶势力犯罪案件156件875人,对301名被告人判处五年以上刑罚。注重“打财断血”,对10名黑恶犯罪分子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517人判处财产刑,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二审审结黑社会组织犯罪案件8件116人、恶势力犯罪案件26件172人。对吴学占、苏良敏、王海龙等黑社会组织首要分子依法从重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受理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12件,审结7件,严惩涉黑涉恶背后的腐败犯罪。吴长伟等29人黑社会组织,称霸横行一方,欺压残害百姓,违法犯罪事实多达31起。对首要分子吴长伟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三)严惩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严厉打击各类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故意杀人、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等案件4083件,判处五年以上直至死刑2239人。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案件3624件,为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7.5亿元。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骗取165名受害人4100余万元的宋严等15名罪犯依法予以惩处,对诈骗多家银企的德正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基鸿等10名罪犯判处重刑,判处该公司罚金30亿元。

  (四)坚决惩治贪腐犯罪。保持打虎拍蝇高压态势,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1406件1732人,李云峰、蔡希有等原省部级干部被依法惩处,依法判处原厅局级干部29人、原县处级干部104人。审结贪污扶贫资金、农资补贴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蝇贪”案件309件392人,审结行贿、介绍贿赂案件118件152人。审结傅伦、牛琳、王伟新等外逃贪腐人员职务犯罪案,依法适用没收财产、诉前禁令等程序机制,决不让腐败分子逃脱正义的审判,决不让他们在经济上得到好处。

  (五)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严惩各类严重犯罪的同时,对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刑事处罚的,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罚。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邀请社会调查员、心理咨询员参与审判,对690名未成年人适用非监禁刑,跟踪做好社区矫正和帮教工作,减少违法犯罪,让他们重归家庭、重返校园。

  二、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紧紧围绕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经略海洋和“三大攻坚战”等重大部署,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优化营商环境,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80.9万件,涉案金额4116.2亿元,同比分别上升7.5%和24.5%。

  (一)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出台《依法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实施意见》,制定了促进“十强”产业发展30项措施。受理企业破产案件762件,通过破产清算程序使267家“三高两低”企业有序退出市场;通过重整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危困企业再度重生,临沂常林集团、青岛造船厂等123家企业完成破产重整。天信集团破产重整后,化解不良资产210亿元,切断担保圈金额404亿元,释放土地资源1900亩,安置企业职工3000余人,达到了化解不良资产、产业升级和职工权益维护“多赢”效果。

  (二)保障市场经济发展。制定服务民营经济、防范金融风险等司法文件,出台涉公司纠纷、民间借贷等意见,指导规范全省法院审理相关案件。审结买卖合同、债权转让等案件6.8万件,依法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加快市场要素流转。审结房屋买卖合同案件3.5万件,鼓励诚信交易,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审结银行借款、民间借贷、担保合同等案件21.4万件,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支持金融资本服务实体经济。

  (三)支持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万件,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加强对老字号、驰名商标的保护,审结侵犯张裕、九阳、东阿阿胶等商标权案件4005件,制裁假冒商标、搭车仿冒等行为,让侵权人付出代价,让受害者得到赔偿。中山爱尔公司在部分电器上使用标识,与青岛海尔公司注册商标相似,法院依法判决立即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

  (四)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服务保障“四减四增”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职能作用,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民事案件8191件,其中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件61件。依法支持检察机关和公益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42件,审结114件,对马大青等14人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判令支付污染物处置、土壤修复等费用65.6万元。

  (五)服务海洋强省建设和对外开放。联合外省市20个法院签署《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司法协作框架协议》,营造开放公平便利的投资环境。审结海洋运输、资源开发利用等一审海事案件1921件,对外贸易、外商投资等一审涉外商事案件401件,涉及40多个国家和地区。韩国大宇造船与巴拿马某公司船舶抵押纠纷案,涉及四个国家的企业,当事人向我国法院寻求司法救济,案件得到成功处理,充分展现了我国司法公平公正的国际形象。

  三、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法治山东建设

  (一)积极参与立法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意见建议130余条。加强司法建议工作,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相关单位和行业管理漏洞等问题,提出各类司法建议1900条。

  (二)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6万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2.4万件,其中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行政行为、履行法定职责等2669件,审结行政许可、行政登记、行政审批等案件2173件,保障“放管服”“一次办好”等改革措施落地。审结征地拆迁等案件4651件,依法支持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涉及济南中央商务区、济青高铁等重点工程的一批纠纷得到妥善化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46个县(市、区)成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协调和解案件319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59.5%,同比提高16个百分点。

  (三)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完善审判流程、庭审直播、执行信息、裁判文书、减刑假释等平台功能,2018年上网公布裁判文书92万份,向当事人推送审判流程信息、执行信息311万条。认真贯彻实施人民陪审员法,一些重大案件实行3名法官与4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全省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9.6万件,参审率81.4%,同比提高4.9个百分点。

  (四)进一步做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开放审判法庭、诉讼服务中心,提供诉讼实景体验、旁听庭审等服务,接待公众参观、旁听庭审19.7万人(次),让人民群众亲身感受司法、共享法治成果。充分发挥全省法院门户网站集群和新媒体矩阵作用,坚持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召开新闻发布会245次,发布典型案例987个。在执行攻坚战中,开展4次全媒体直播,60多家媒体全程参与,4300多万人(次)在线收看执行现场实况,收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四、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创新为民便民利民措施

  (一)全面推行网上立案。开发网上立案、网上预交诉讼费、网上申请退还诉讼费的智能化系统,实现与社会征信系统的对接。省法院建成“24小时法院”,中基层法院普遍设立自助服务机,提供交纳诉讼费、信息查询、预约法官等25项自助服务,当事人通过山东法院诉讼服务平台、微法院、微信公众号等便可网上操作、随时随地立案。该系统自2018年6月1日开通至12月底,网上立案35.7万件,网上交费13.5万件。

  (二)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出台《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的意见》,制定服务“三生三美”融合发展的18项措施。依法保障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政策落地,审结土地经营权转包、入股、抵押等合同纠纷3536件,农业、林业、牧业、渔业承包纠纷675件。执结劳动报酬、抚养费等涉民生案件5.4万件,执行到位63.3亿元,为2603名困难当事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对农民工讨薪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审结相关案件7226件。在审理一起建设工程案件中,法院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1200名农民工兄弟及时拿到了7300余万元的“血汗钱”。

  (三)妥善化解家事纠纷。制定《家事案件审理规程》,完善了调解前置、财产申报、心理疏导、冷静期、人身保护令等机制。着力打造“温情”庭审模式,配备心理咨询室132个、调解室347个,聘请家事调查员829名、家事调解员936名、心理咨询师182名。全省法院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3.4万件,调解撤诉7.4万件,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192件,有力地维护了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家事案件立案连续三年下降。

  (四)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坚持线上线下相联动,采用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和网上申诉信访平台接访,省法院班子成员和中层负责人轮流接访,实行首接负责制,接待群众来访7450人(次),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合理诉求。在法律问题解决、解释疏导教育到位的基础上,依法审查终结信访案件247件。完善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当事人经咨询不再申诉的1987件,其中化解信访案件256件。加强信访源头预防,实行责任倒查,信访积案率同比下降93%,进京群体访数量下降60%。

  五、强化责任担当,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2018年是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全省法院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全力以赴打好执行攻坚战,在制度建设、行为规范、执行公开、案件质效等方面成效显著。2016年以来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38.8万件,执结135.1万件,执行到位3294亿元,年均分别上升20.5%、19.1%和26%。其中2018年受理55.6万件,执结53.8万件,执行到位1394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4.4%、24.9%和36.4%。

  (一)充分发挥强大政治优势。全省各级党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和有关方面大力支持,党委领导下的综合治理作用充分发挥,一些长期制约解决执行难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得以消除。全省法院把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三级法院院长靠前指挥、一线督战,省法院每周调度、每周通报,对工作进度慢、执行不力的法院院长约谈29人(次),对难以执行的“骨头案”“钉子案”提级、督办1.4万件,860件涉党政机关案件全部按期执行完毕,涉军停止有偿服务案件全部执结。

  (二)有财产案件得到有效执行。坚持分类执行、因案施策,区分案件主体、类型、标的等精准攻坚,查询房屋、土地等不动产信息115.5万条,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96.9%。对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在依法穷尽调查措施后,由院长审核把关,纳入单独建立的终本案件库。全年恢复执行7.3万件,执结6.8万件。

  (三)切实加大惩处失信被执行人的力度。持续开展“执行大会战”“百日攻坚”等集中执行活动,严厉打击拒执行为,查找逃避义务的被执行人9042人(次),拘留恶意逃避执行、转移隐匿财产的被执行人8229人(次),对抗拒执行构成犯罪的230人判处刑罚。切实强化失信惩戒,采取11类37项惩戒措施,累计发布失信名单114.4万例,发布限制高消费令73.4万人(次),117.8万人(次)购买机票和动车、高铁票受到限制,36.7万人(次)迫于压力履行了义务,全省民商事案件自动履行率同比上升3.5个百分点。一名被执行人从非洲准备回国时,因失信无法购买飞机票,在家人帮其履行执行义务后,才得以回国。

  (四)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强化执行信息公开,用信息化铁笼管好执行权,有效解决了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行为。全面推行网络拍卖,网拍4.1万次,成交201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88%和214%,平均溢价率24.9%,为当事人节省佣金6亿元,财产变现更加公正公平、廉洁高效。广大执行干警夜以继日战斗在执行一线,早出晚归、风餐露宿,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为解决执行难竭尽全力,有10名同志积劳成疾去世,2名同志牺牲在执行任务过程中,用生命诠释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忠诚和担当。

  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公正司法水平

  (一)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实行员额动态管理,完成第二批员额法官遴选工作,增补法官456名,新增员额96%充实到了基层办案一线。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权力清单,组建审判团队5481个,独任法官或审判长直接签发裁判文书的案件占95%以上。制定规范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细化院庭长权力职责清单,明确8个方面的监管职责,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把该严的监管严起来。强化院庭长办案责任,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全省法院院庭长办案70.8万件,占全部案件的42.1%,中基层法院院长主审黑恶势力犯罪案件59件。完善法官职业保障机制,开展按期晋升、择优选升工作,改进绩效考评方法,激发法官办案内生动力,全省有38个法院人均办案超过了300件。

  (二)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庭审在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落实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完善侦查人员、鉴定人员等出庭制度,依法宣告26名被告人无罪,对215件公诉案件准予撤回起诉或按撤诉处理,确保无罪的人不受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审判。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完善办理程序、从宽标准和配套措施,承担试点任务的济南、青岛法院适用该程序审结案件1.3万件,判处罪犯1.4万人,86.6%的案件在20天内审结,当庭宣判率达91%。

  (三)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诉调对接,试行调解前置,推行以诉前分流、委托调解、法院速裁为主要内容的“分调裁”改革。全省已有636个特邀调解组织、2513名特邀调解员进驻各级法院及人民法庭,更多的矛盾纠纷得以化解在诉前和萌芽状态。全年诉前分流到人民调解组织等机构调解民商事案件18万件,委托特邀调解员调解2.2万件,诉讼调解或当事人撤诉36.9万件。

  (四)健全完善审判管理机制。依托智慧法院加强精准管理,推动监督由盯人盯案、层层审批向全院全员全过程实时动态监督转变,各项办案质效指标实时生成,实现全省法院一张网、一网网到底。充分发挥二审、再审审级监督功能,推行改判发回案件逐案分析、质量评查等做法,促进提升办案质效。全省法院办案质效平稳向好,各类案件审判周期平均缩短15天。

  七、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推进过硬队伍建设

  (一)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带动每个支部、全体干警的学习,对三级法院领导班子、基层党支部书记和省法院机关干警1120人进行政治轮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法院工作自觉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省法院党组坚持每半年向省委报告工作,同时就深化司法改革、基本解决执行难等重大事项向省委专题汇报。大力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坚持党支部建在庭上,在审判团队设党小组,建设坚强有力的党组织。

  (二)持续改进纪律作风。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项整治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等问题,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充分发挥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和廉政监察员的作用,加强对重要岗位、重点人员、关键节点的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先后6次通报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

  (三)不断提升基层司法水平。健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机制,基层经费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基层工作条件不断改善。省法院组织各类专题培训53期,培训9976人(次),开展庭审观摩、文书评比等活动,加强专家型审判人才培养,17名法官被评选为全国优秀法官、办案标兵或审判业务专家。认真做好援藏援疆援青工作,在审判业务、教育培训、物质装备等方面加强援助,省法院选派4名青年法官到新疆法院挂职办案。着力激发基层工作活力,为基层法院招录公务员、选调生472人,在经费保障、表彰奖励等方面向基层倾斜,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

  八、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法院工作,主任或副主任带队到法院调研工作,就开展司法责任制改革、基本解决执行难等问题进行专项调研,对《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帮助破解司法难题。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三级法院视察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9800余人(次),1100余名人大代表见证法官宪法日宣誓,40名省人大代表分片集中视察了20个法院。全省法院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落实年度工作报告、法官任免等制度。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全省法院办结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966件(次),省法院对2018年省“两会”上260余名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答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省法院聘任1076名特邀监督员,其中省法院新聘任67名特邀监督员。10名人大代表、特邀监督员列席省法院审判委员会,听取了两起案件讨论情况。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省市县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一些案件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法院院长开庭审理,增强了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省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有200个集体和329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环境资源审判、知识产权审判、行政审判、家事审判、司法警务工作等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法院推广。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必须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加自觉地把审判执行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大局中谋划推进;必须始终坚持把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作为推动工作的“车之两轮”“鸟之双翼”,向改革和科技要质量、要效率、要生产力;必须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一年来,全省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最根本的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省委领导、省人大监督和省政府、省政协以及社会各方面重视、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在座各位人大代表监督帮助、政协委员积极建言献策的结果。在此,谨代表省法院,向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干警的司法理念、司法能力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有的案件审理质量、效率不高或效果不好。二是解决执行难还要继续努力,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仍需加强,案件裁判尺度不统一的问题仍然存在,对下监督指导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四是个别干警违纪违法,甚至个别法院多人因违纪违法问题被查处。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以“工作落实年”为契机,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法院工作的理论指引和根本遵循,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讲政治与讲法律统一起来,把不折不扣执行党中央部署与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统一起来,把“两个维护”体现在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实际行动上。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二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立足审判职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更好地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深化打击、依法惩治、综合整治等方面下功夫,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为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依法保护企业家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跨区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优化网上诉讼服务功能,构建物理零距离、网络全时空、交流无障碍的诉讼服务体系。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调解、仲裁、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促进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建设。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要求,通过审判树立规则导向,让遵法守纪者扬眉吐气,让违法失德者寸步难行。

  四是坚持公正司法。完善审判权运行体系,加强审判团队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完善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相配套的审判机制,让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把公平正义尽快输送到人民群众手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推进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全流程解决执行难。

  五是加快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认真落实“五个过硬”要求,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把全省法院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把专业化建设摆到更加重要位置来抓,全面提升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强化职业保障,激励干警敢于担当、秉公办案。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狠刹“四风”,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各位代表,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新的一年里,全省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强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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