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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王文丽

  • 作者: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8日

  立足平凡岗位  谱写奉献之歌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处处长 王文丽

  

  23年前,一位年轻的女孩跨入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门。驻足之间女孩悄悄立下誓言:为国执掌法柄,为民伸张正义,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人。承诺就要毕生践约,二十年来,无论身处哪个岗位,她都能不忘初心,静守岁月,坚守正义,清正廉洁,任劳任怨,敢于担当,做到了无愧于胸前的法徽,无愧于手中的法槌,无愧于心中的誓言。她就是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王文丽,现任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处处长,因工作突出,她多次被荣记个人三等功,2012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被授予“济宁市巾帼岗位明星”,2017年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传承:铁肩担道义,丹心铸忠诚

  历史总喜欢在不经意间,赠与我们一些巧合。1973年,父亲被调到刚刚恢复组建的县法院担任庭长;1985年,哥哥子承父业做了一名光荣的基层法官;1995年,自己也有幸追寻父兄脚步,在法院系统公开增编补员时考入济宁中院。“初闻不知曲中意,再听已是曲中人”。从年少时受父兄影响对法院、法官的懵懂认识,到可以亲身见证中国法治浴火重生的坚定脚步,王文丽感谢命运的垂青,让他们两代人的“芳华”因“法院情结”得以延续、传承……

  “公道正派,少说多干讲奉献”,这是父亲对新入职女儿的叮咛;“要对得起法官这个称号,良心是最好的天平”,这是父亲职业信念的坚守。王文丽始终牢记父亲的嘱托,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恪守“天平在肩担道义、心系社会保平安”的职业信念,兢兢业业履行着一名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

  ——夯实理论基础,锤炼办案技巧。作为一名理工科毕业生,王文丽深知自己的短板在于法学理论不扎实。为夯实法学理论功底,拓展知识结构,培养不断学习、终身学习的工作习惯,她业余攻读了法律硕士,考取了心理咨询师,并坚持利用碎片化时间收听收看司法考试讲座,对一些热点案事件进行分析推演,总结办案方法和技巧。正是凭着好学上进的秉性和争创一流的热情,她很快成长为民事审判业务骨干,办案数量和质效名列前茅。她从不单纯就案办案,而是从法律的本意出发,探索法官在实现法律过程中的作用,掌握办案的技巧,对各类案件进行梳理,形成自己的一套方法。比如,针对家庭纠纷和邻里纠纷,她善于运用同理心做当事人调解工作,尽量消除当事人心理上的对抗,用百分之百的努力,去实现哪怕百分之一的调解可能,以真情践行柔性司法的温暖。对于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讲究一个“明”字,对焦点问题及时点透,对关键问题该释明的释明,力争让当事人对案件的进程和结果有明确的预期,真正让当事人胜败皆服。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归纳出诉讼要素,对双方无争议的部分予以归纳确认,重点围绕双方争议的要素进行审理,节省了案件审理时间。她从事民事审判6年多,累计办案800件,所办案件无撤销改判或申诉闹访,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带着感情工作,赢得群众信赖。王文丽进院后就被分到案件最多、任务最重的民庭,该庭承担着全院50%的案件审理,让很多人望而却步。她深知传统民事案件标的额虽然不大,但涉及普通百姓切身利益,对打官司的群众来讲件件都是大要案,处理公道与否、工作细致与否、作风清廉与否,直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影响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评价。在审判工作中,她坚持精中求细,时刻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放在第一位,把法律的威严与对群众的感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认真办理每一件案件。在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原告被倒塌的建筑物砸伤,一审判决被告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被告对由其承担全部责任提起上诉。虽然同情原告的遭遇,但凭借多年的审判经验,她觉得原告的医疗费不应该那么高,经过透光比对发现原告在医疗费单据上多加了一位数,由于添加十分逼真,被告和一审法院均未察觉。她当庭对原告进行了训诫,又对被告释法析理,因医疗费数额减少了一大半,被告认可由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案件最终调解结案。原告虽然获得的赔偿款少了,却一再追问她如果自己再有官司能直接点名让她审吗,虽然无法满足当事人点名审案的要求,但王文丽还是为能够赢得败诉一方当事人的依赖感到由衷地欣慰。

  ——带着公心办案,维护职业尊严。有人把法官比作“刀尖上的舞者”,因为他们时刻面临着各种利益和诱惑,稍有不慎就会跌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在王文丽看来,廉洁司法是法官的职业底线和职业习惯,如同吃饭穿衣一样自然而然。如果法官经不住诱惑,守不住底线,在办案中捞取“油水”,那就丧失了做人的起码尊严,更何谈做一名定分止争的法官。作为一名民事审判法官,王文丽也经常面临着糖衣炮弹的攻击,请客送礼人或心怀不端想通过非法手段攫取不当利益,或笑容满面极尽阿谀奉承之能事,或被社会不良风气裹挟不得已而为之,这些不正之风不仅是对法官人格的挑战和对司法公正的亵渎,也折射出利益面前人性的可怜可悲以及无奈。她曾经审理过一起果园承包案件,原告中标与村委签订了承包合同,并进行了大量投资,村委换届后新村委欲撕毁合同。经过开庭她对案情了然于心,案涉承包合同合法有效,一审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问题。她下班骑车回家,街角突然闪出一个人挡住车子:“王法官,我是上午开庭的被上诉人、一审原告,这是我一点心意!”说着那人将一个黑塑料带迅速投入车筐,便做贼般地逃走了。她的心却象弹簧一般收紧了,紧地发痛。这是一个憨厚质朴的汉子,案子不复杂,证据很扎实,他应该知道这官司能赢,可是……就是有着对法官人品和司法公正的怀疑,让他担心法官偏着斧头砍,而走上送礼的路子。案件审结后,王文丽通知这名当事人到中院领取判决书,在签收判决书的同时将送礼钱退还给他,在接到钱的那一刻,汉子的神情从平静到不安再到敬重,王文丽知道汉子的心底已埋下了司法廉洁的种子,她也相信“公生明廉生威”,廉洁从自身做起,从我及人,终将产生巨大的正能量。

  情怀:爱岗奉献无悔,风雨兼程无怨

  王文丽进入法院后的人生规划就是做一名称职的好法官,但每个人的人生规划都可能存在一些不能由自己决定的因素。进院后她在审判一线担任书记员5年、法官6年,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审判经验,业务能力、人品素质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高度认可。2006年,在中院机关中层副职竞争上岗中,她以第一名的成绩脱颖而出,被任命为组织人事处副处长,组织的信任让她的人生规划不经意间发生了变化,她从一线办案法官转岗为一名人事管理干部。

  “组织人事工作无小事”。从一名企业技术人员到一名法官,再到司法行政部门管理干部,王文丽庆幸自己人生履历多了不同经历,但同时深感责任重大。刚到人事处时处里只有她和一名准妈妈,为了以最快速度转换角色适应工作,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尽快撑起一片天,她把刚上小学的孩子送到“小餐桌”,节省出中午接送孩子的时间留在办公室里加班。正是以这种吃苦耐劳、忘我奉献的工作精神,她很快熟悉了干部人事业务,任副处长期间圆满完成公务员登记、事业编制法警转任公务员、新工资制度套改、干警“三龄一历”审核确认、济宁高新区法院筹建等重大工作任务,得到了领导、干警的认可和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的肯定。2012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 2013年,再次以竞争上岗第一名的成绩被任命为组织人事处处长。

  从事政工工作十多年来,王文丽工作热情高,工作能力强,能够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突出抓好重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法院队伍建设和中央、省、市委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在全面提升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中心、从优待警上狠下功夫。

  ——突出政治建设,强化党性锻炼。牵头起草《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全市法院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突出法院队伍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警深刻理解人民法院作为政法机关的政治属性,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围绕解放思想、提升境界,引导干警强化争先率先领先意识,对照榜样找差距,对照先进学经验。丰富党性教育内容和形式,通过开展瞻仰革命先列、重温入党誓词、递交党员承诺书等形式,增强党性修养。选派优秀干警担任第一书记,自2014年以来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警与联建村农户和联系社区居民全部建立直接联系,并重点对144名困难群众进行了集中结对帮扶,引导干警站稳群众立场,树牢群众路线,掌握群众工作方法。倡议中院女法官争当爱心妈妈,2012年以来与多名孤困、留守儿童或问题少年结成帮扶对子,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让孩子们感到亲情和关爱,感受到党和社会的温暖,帮助他们成人成才。

  ——树牢服务意识,落实从优待警。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对党组交办的工作,不论有再大的困难,也要积极想办法努力去完成。一是完善日常管理制度。重新修订了《内设机构工作职责》《中院机关科级干部晋升实施办法》《干警请休假规定》,并建立了谈心谈话制度,对干警队伍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准确掌握干警的思想状态,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服务领导决策和审判执行工作,充分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二是建立工作台帐制度。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面对琐碎细致的人事工作,力戒“懒惰”“粗心”和“自满”。为统筹兼顾做好各项人事工作,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法,逐项梳理干部管理、人事档案、机构编制及人事计划、人事统计、工资福利及保险改革、待遇审批及数据维护、事业单位管理、聘用制人员管理、干警出国管理等日常工作,分类形成工作流程图,涉及到与其他部门协调交叉部分,从自身工作倾尽全力、尽量做好延展,从而避免了推诿扯皮和无谓差错,提高了工作效率,让中央、省、市干部人事政策得到最快最彻底的落实,交出让领导放心、让干警满意的工作成果。三是切实关心关爱干警。把从优待警工作做实做好。认真落实干警定期体检制度,每年安排一次全面体检,提高干警提前预防、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落实干警带薪休假制度,对年休假计划实施台帐管理,督促干警合理安排工作和休假,确保能休尽休。积极为干警排忧解难,完善探望慰问制度,联合工会做好患病、生活困难干警的关爱帮扶工作,充分发挥法治教育优势,与驻地学校开展关爱下一代联建活动,为子女入学创造良好条件。

  ——实施人才强院,营造风清气正。一是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根据队伍结构和编制空缺情况,科学编制增人计划,加强干部队伍的分类管理和梯次培养,扩大了面向基层公开遴选进人的比例。2013年以来,济宁中院共补充年轻优秀人才30人,其中从基层政法机关公开遴选14人,占46.7%。二是切实做好干部选任和交流。改进干部推荐考察工作办法,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根据推荐结果和干部一贯表现、人事相宜等情况,深入分析、比较择优,研究确定考察对象,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以分取人,改变过去较为单一的“竞争上岗”用人模式,完善旨在突出党组领导把关作用、突出选人用人政治标准的具体措施和方案。2013年以来,济宁中院以民主推荐为基础、以竞争性选拔方式为补充,共晋升正科级34名、副科级20名,轮岗交流科级干部69名、其他干部30名,聘用副高级职称事业人员1名,形成正气充盈的机关政治生态。三是加强队伍建设调研。全面分析全市法院干警队伍状况,围绕全市法院班子队伍建设、各庭室案件分布及审判资源配置情况、审判人力资源配置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出路等多个方面进行调研,形成《全市法院班子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各审判业务条线法官分布及人均办案调查情况分析》、《员额制改革后济宁中院各业务部门人案测算分析》等,探求化解“案多人少”矛盾、提高干警职级待遇、维护法官职业尊严等热点问题的方法路径,为院党组正确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征程:吹响集结号,努力写新篇

  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战略部署。《法官职务序列暂行规定》(中组发〔2011〕18号)、《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意见》(中组发〔2013〕12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 —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5)》(法发〔2015〕3号)的相继公布,标志着司法改革即将紧锣密鼓地进行。

  在司法改革的大潮中,每个人都不可能置身事外,都是改革的对象,政工干部同样面临如何在改革中权衡个人的进退得失。作为最先了解改革政策的政工干部,王文丽知道,法官员额制改革是推进法官职业化的必由之路,是其他各项改革的基础,也是难点所在。在实行员额制改革后,现有法官都会积极争取入额,审判一线不光不愁吸引不到优秀法官,还面临着“僧多粥少”的现实问题,而处在改革风口浪尖的政工部门,更需要有着丰富审判工作经验和人事工作经验的同志坚守。自己是遵循内心对审判事业的热爱报名参加首次法官遴选争取入额,还是在啃硬骨头的改革关键期留在更需要的政工岗位上?在经历了激烈的思想斗争后,她选择了后者,个人利益服从法院事业全局,在2016年员额制改革中主动放弃首次入额的报名机会,全身心投入司法改革的具体事务中,自觉将个人利益置身司法事业发展全局之中。

  熟悉王文丽的人都知道,工作上她从不吝啬投入时间和精力,文静的外表后面常常爆发出惊人的耐力。但是面对司法改革这个全新的课题,不是投入时间精力就能完成的,还需要人事工作经验和创新求变的智慧。

  ——先行探索实践,以积极姿态迎接改革。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把法治建设和司法改革推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为先行探索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在借鉴深圳、珠海等地法院改革措施的基础上,2015年3月起草了《构建审判(执行)专业团队暂行办法》,通过构建审判专业团队模式,完善院、庭长审判管理机制,建立审判委员会讨论事项先行过滤制度,推进法院人员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前谋划人力资源配置,根据人员分类管理的要求,加强审判辅助人员配置,综合部门除担任领导职务的以外,其他具备法官任职资格的人员优先调整充实到审判一线。加强改革政策的学习和宣传,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调查干警的思想动态,并通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有针对性地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引导干警理性对待改革,以积极姿态迎接改革。

  ——落实法官员额,以稳妥方式推进改革。一是做好法官遴选及配套改革。坚持公开透明、差额择优的工作原则,确保办案骨干、优秀年轻法官和资深法官都有机会按条件和程序入额。改革后,中院35岁以下青年法官比例12.5%,45岁以下中青年骨干比例41.7%,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比例44.4%,平均从事司法工作年限20年,法官队伍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在全省较早全面落实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及其工资制度改革,落实员额法官住房、车补、医疗等待遇,完成法官等级按期晋升。二是科学组建新型审判团队。以员额法官为中心,结合专业审判、案件繁简分流的需要,指导全市法院科学组建多样化的审判团队,全市法院共组建独任制审判团队383个、合议制审判团队56个、执行实施等审判辅助团队若干个。三是加强司法辅助力量配备。为保障员额法官有时间和精力专注于审判,按照“主审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新型审判团队模式,通过加大法官助理招录力度、未入额的法官和符合条件的书记员转任法官助理等方式,加强法官助理配备工作,不足部分采取招聘实习法官助理等方式解决,同时增加了聘任制书记员数量。改革后济宁中院审判一线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比例从1:0.8增加到1:2.3。

  ——强化考核管理,以考核杠杆激发活力。在全省中院中最早制定《法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实施细则(试行)》和《审判辅助、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实施细则(试行)》,细化了办案工作量指标、质效指标和动态指标,充分考虑到各专业类别的差异性,按专业类别分别设定个案基准分,再由各专业条线根据案件类型、难易程度等情况研究确定案件权重系数,实现了量化考核为主,增强了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相关做法被省法院司改动态转发。制定《劳务派遣聘用人员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利用浮动绩效、考核评优、技能等级评定等手段,提高聘用人员管理考核的规范化程度,增强聘用人员的主人翁意识。通过建立“院-专业条线-审判团队三级考核组织体系,实现绩效考核全覆盖,形成了“权责统一、注重实绩、科学合理的绩效奖金分配体系,不搞平均主义,合理拉开档次,将绩效考核奖金向承担主要办案任务的一线法官倾斜,向政治素质高、办案数量多、审判质量好、工作实绩突出的考核优秀人员倾斜,最大限度激励法官多办案办好案,激励其他工作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年光似鸟翩翩过,世事如棋局局新”,不知不觉在法院工作了二十几个春秋,在平凡的岗位上,王文丽同志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工作热情和成绩,赢得了组织和群众的认可。在未来的征途中,她愿继续用热血谱写新时代人民法院干警的奉献之歌,用“忠诚、干净、担当”绘就法院审判事业的壮丽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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