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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强制执行!1天执结6案,5人还款,1人被拘!

  • 作者:济南中院新闻中心 济南市钢城区法院发布时间:2019年02月02日

  2019年1月28日早上6点半,天还没亮,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新一轮集中执行行动拉开帷幕。钢城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焦克带队,共出动6辆警车、30余名执行干警,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及调解员等代表参与行动、监督执行。

  本次集中执行共涉及6个执行案件,执行到位金额8万余元。其中4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全部履行还款义务;一人经法院耐心劝说,与申请人达成还款协议并立即支付案件款3万元;一人送至拘留所实施拘留。

  执行第一案,钢城区艾山街道办事处罗汉峪村,涉及一起健康权纠纷,被执行人王某某一直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执行干警来到王某某家中,将其拘传到院。经过执行法官协调,被执行人朱某某一次性支付案件款8000元,与申请人达成和解,本案全部执行完毕。

  执行第二案是一起邻里纠纷人身伤害损害赔偿案。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孙某某家中,将孙某某拘传到法院,迫于执行压力,被执行人孙某某支付申请人7000元,本案全部执行完毕。

  执行第三案是一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此案涉及农民工工资权益,是一起老案件,被执行人张某某此前已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但未按协议履行。法院决定恢复执行,对张某某采取拘留措施。迫于压力被执行人张某某当场支付17000元,本案全部执行完毕。

  执行第四案,钢城区健康园。齐某、杨某某因健康权纠纷一案欠申请人赔偿款12000余元,一直拒不履行。执行干警来到杨某某家中,其以需要照顾两个孩子为由拒不配合执行。此时,执行干警发现杨某某家中有两把车钥匙,经验证确为杨某某名下车辆。执行法官当即决定扣押该车辆,杨某某迫于压力主动来到法院,在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下,被执行人杨某某履行本案全部欠款12000余元,本案执行完毕。

  执行第五案,钢城区辛庄镇桃科村。被执行人方某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6万余元还款义务,法院将方某某拘传到庭。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方某某当庭支付3万元,剩余款项于2019年3月31日前全部偿还完毕。

  执行第六案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被执行人李某因交通事故被法院判决支付受害人亲属21万余元,在其支付赔偿款1万元后,剩余款项未按期履行。李某到庭后表示无力偿还赔偿款,法院决定对其依法拘留。

  本次集中执行活动中,钢城区法院干警着装规范,装备齐全,展现了良好的精神面貌,实现了“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得到申请人及群众一致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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