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无障碍浏览 | 联系我们 |
智能检索 |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以案释法

假扮尼姑作法消灾 孤寡老人被骗七千

  • 作者:威海高区法院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6日

  “大姨,您小儿子将有血光之灾,再不化解,哎……”82岁的孙阿姨一听这话就慌了,一心一意听从“大师”的破解之法,结果中了调包计。

  近日,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特殊的盗窃案,被告人王某、孙某假扮尼姑,以喝水为由进入空巢老人孙阿姨家中,谎称其亲人即将面临“血光之灾”,在“作法消灾”期间调包财物,盗取现金7700元及金耳环一副。

  2017年8月的一天,孙阿姨家里迎来了两位特殊的“客人”,身着尼姑袍的王某、孙某自称出家人,以喝水为由进入孙阿姨家中。进屋没一会儿,王某突然对孙阿姨说:“我看你印堂发黑,有个白虎坐着,你小儿子必定有血光之灾。”孙阿姨听后半信半疑,王某又称可以通过“作法”帮其破除灾祸。在二人的不停劝说下,孙阿姨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想法同意了。

  王某、孙某让孙阿姨准备了大米、衣服、现金7700元以及一副金耳钉。二人让孙阿姨把现金和耳钉用卫生纸包起来放进衣服里,和大米一起装入柜子,三天后才能打开。二人还称开柜后现金中将有一张出现血迹,用这张钱买水果给孙阿姨的小儿子吃掉,就能保证平安无事。

  听了这一番玄之又玄的说法,孙阿姨决定照做试试。“作法”期间,王某让孙阿姨将已经包裹好的现金和耳钉放进被子里“捂一会”,随后刘某以“拜门神”为借口转移其注意力,王某则趁机以卫生纸团调包了现金和耳钉,在孙阿姨眼皮底下实施了盗窃。完成“法事”后,二人迅速离开。

  三天后孙阿姨打开柜子,发现现金和耳钉不翼而飞,意识到被骗的孙阿姨向公安机关报警。同年12月,王某、孙某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案发后二人已退赔赃款,并取得孙阿姨的谅解。

  据悉,被告人王某为惯犯,2014年12月,王某就在湖北化装成尼姑以“施法消灾”的套路,骗取一对夫妇现金8300元和首饰若干,后当地法院依法判决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高区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被告人王某、孙某作用相当,不宜区分主从犯,但被告人王某提出犯意,安排分工,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相对较大,被告人孙某作用相对较小,因此对孙某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根据被告人孙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依法宣告缓刑。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孙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4000元。

  【法官提醒】近年来,部分犯罪分子假扮“尼姑”“和尚”,以能够帮助被害人及其家人消灾、增财等为诱饵,借机实施盗窃、诈骗,受骗群体以中老年人为主。犯罪分子善于利用中老年群体是非分辨能力差的弱点,通过花言巧语、迷信言论骗取信任,实施犯罪。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擦亮眼睛,遇到僧人、尼姑可要求其出示度牒、戒牒等僧尼证件。对于独居老人,子女要加强关爱,嘱咐老人谨慎对待陌生来客,如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报警。同时要相信科学,反对迷信,以免遭受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