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按照上级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部署要求,攻坚克难,勇于担当,“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切实加大执行宣传力度,全面展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效,进一步争取全社会理解支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法院开展“公正烟台·最强执行案例”评选活动。
今天,
小编奉上的是福山区法院的案例展示
案例一
赖账五年,
他以为案件终本,没想到...
老赖,你躲得了初一,
躲不过十五。
老赖,你以为案件终本了,
你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老赖,你错了!
老赖,告诉你!
执行法官从未放弃过!
案情回顾
2013年1月,原告邹某诉被告唐某借款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唐某支付原告邹某本金及利息6万余元。
法院执行
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唐某未履行义务,邹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督促唐某履行义务,并立即对唐某的银行账户、房产、车辆、工商登记进行查询,然而却没有查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唐某也称自己没有财产,所以才一直没有还钱。
执行一时陷入僵局,按照法律规定对该案只能暂时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14年初,经合议庭合议,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此后,该案辗转几任执行法官之手,都没有收获。但福山法院的执行法官并未放弃,一直保持着对唐某财产状况的关注,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
功夫不负有心人,就在今年5月份,执行法官在查询唐某财产时,唐某名下竟然有了一个加油站。执行法官立即启动了恢复执行程序,并联系唐某将其传唤到法院,不厌其烦地做其思想工作,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
然而,唐某还一直称自己生活困苦,没有任何钱财。在执行法官告知唐某,法院查询到其名下有一加油站时,唐某又改口说,三日后还钱。三天后,唐某并没有依约还钱。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执行法官立即采取了行动,在次日清晨查封了唐某加油站的一个油枪。由于当时唐某并不在加油站,执行法官留置送达了查封裁定书。
当天下午唐某就带着六万的现金来到了福山法院执行局大厅,要主动还款,请求执行法官将油枪解封。面对执行法官唐某说道:“万万没有想到啊,五年了,我以为这个案子已经终本了,不会再查我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不意味着我们就放弃执行,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我们就会第一时间采取执行举措,保障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本案的执行法官黄法官如是解释道。
推荐语
终结本次执行,并不意味着执行终了,它是程序性终结和暂时性终结,而非实体上的彻底终结,一旦发现当事人财产,应立即恢复执行。该案例中,人民法院坚持不懈,穷尽一切手段找人、找财产,最大限度地实现财产变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案例二
福山法院助力破解“执行不能”困局,
申请司法救助金10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
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
规定:
“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
对权利受到侵害无法获得
有效赔偿的当事人,
符合本意见规定情形的
可以采取一次性辅助救助措施,
以解决其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
近日在烟台,
孙某收到了福山法院为其申请的
司法救助款10万元
和被执行人张某东拼西凑借来的25万元,
共计35万元。
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案情回顾
2014年6月份,张某雇佣孙某在烟台某工地拆房。7月3日下午在工作中,二楼一根大梁突然折断,致孙某从高处坠落致伤。孙某被送去了烟台山医院进行诊治,前期医疗费将近6万元,张某仅支付了4万多元,其他由孙某自己垫付。
后经司法鉴定所鉴定,孙某的损害构成了五级伤残。孙某多次与张某协商赔偿事宜,遭到了张某的拒绝,孙某遂将张某诉至福山法院,请求判令张某向孙某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总计44万元。
法院审理
案件经过审理查明后,判决张某依法赔偿孙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39万元。
判决生效后,张某没有依法履行赔偿义务,2015年8月孙某申请了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
福山法院依法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张某。“我没有钱,一下子也弄不来这么多钱,你们爱怎么办怎么办!”听说是法院执行局的,张某扔出这句话后,就直接挂了...按照事先研究好的方案,福山法院执行法官带着执行材料来到张某家中,却没有见到张某。在办完送达手续后,执行法官向张某的妻子反复讲解了抗拒执行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叮嘱一定要转达给张某。
然而,通知履行的时间已过去好几天了,张某却没有一点想要履行的表现。查银行、工商、房管、国土、车管所……一口气跑下来,竟一无所获。
执行法官多次约见张某,对方都以各种理由推脱,经过研究执行法官在凌晨来到了张某家中,终于将张某堵在家中。
张某说道:“我现在外出打工,每天工钱100元,我已经同意每年付给原告赔偿费20000元,直至付清。再多付了,我确实没有能力,我还要生活。我有两个孩子,我本身身体也有病。我也没有办法啊!”
面对张某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福山法院将张某列入了失信人名单。
至此之后,张某在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都会支付一万元给孙某。福山法院的执行法官也会每半年对张某的财产进行一次查询,并找到孙某和张某了解一下情况。
今年8月份,案件到了福山法院执行二团队郭法官手中。郭法官拿到拿到卷宗后,第一时间来到了孙某家中。孙某见到郭法官后,竟流下了眼泪。
原来,孙某的妻子刚查出患上了癌症,要花钱治病,然而孙某年纪已高加上之前受的伤,根本没有什么挣钱的能力,这可急坏了孙某。
郭法官一刻也不敢停歇,找到了张某,说明了孙某的情况,希望他能想想办法,将剩下的钱一次性赔偿给孙某。“我真的没有钱,我一年最多能拿两万元了,如果原告不同意的话,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把,该拘留就拘留,我也没办法。”张某说道。
面对这样的情况,郭法官只能给张某下达了《执行拘留通知书》,但由于张某自身身体问题,拘留所建议对其停止执行拘留。
郭法官一次一次的找张某做其工作,帮其想办法解决。最后张某东拼西凑借到了25万元,剩下的10万元实在是没有办法弄到了。郭法官果断申请了司法救助。
推荐语
司法救助是助力解决执行难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该案例中,法院面对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将其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穷尽所有执行措施后,发现被执行人确实没有执行能力,而申请执行人经济条件极其困难不足以维持日常生活,为其申请了司法救助,以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有效发挥了司法救助机制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