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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向社会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 作者:宣传处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2日

  

  

  

  

  9月12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省法院副院长傅国庆应邀出席,并通报了全省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第一批集中宣判行动有关情况。

  据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法院坚持依法严惩的方针,以“零容忍”的态度,出重拳、下重手,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截至目前,全省法院一审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3件,在给予刑事处罚的145名被告人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63人,重刑率为43.45%;一审审结恶势力犯罪案件61件,在给予刑事处罚的350名被告人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53人,重刑率为15.14%,审结黑恶势力犯罪的重刑率均大幅高于一般刑事案件的重刑率。吴学占、吴长伟、周尚全、苏良敏、王海龙等首要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一大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得到严惩。

  在专项斗争中,全省三级法院均成立了院长任组长的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层层压实责任。省法院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数量较多的中、基层法院,设置了扫黑除恶专业合议庭,实现了审判、调研队伍专业化。省法院建立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判专业人才库,并加大对下指导和业务培训力度,就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法律适用、刑事证据审查判断问题,开展集中培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主动聚焦黑恶势力犯罪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重点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及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强揽工程等11类黑恶势力犯罪,将打击的矛头始终对准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威和实效。

  发布会当天,全省法院还同步开展了第一批集中宣判行动。济南、青岛、烟台、潍坊、滨州等市的4个中级法院、15个基层法院集中宣判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9件130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4件12人(3件为漏犯到案),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有5人;恶势力犯罪案件15件118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有47人,彰显了全省法院开展专项斗争的阶段性成果,打出了强大声势和法治权威,营造出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

  发布会上还通报了十起黑恶势力犯罪的典型案例,并回答了记者提问。37家新闻单位的记者参加了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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