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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修坟起纠纷沂南法院法庭调解化矛盾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21日

近日张庄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家族修坟引起的矛盾纠纷,从法理、情理上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取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和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王某国与被告王某勇、王某德系亲叔兄弟关系,与被告王某东系堂叔兄弟关系,与被告王某系堂叔侄关系。2016年4月3日,原、被告家族为给祖坟添土,砍伐了原告在坟地周围种植的数棵杨树,并将原告放置在坟子旁边的红瓦移到旁边放置,还将林地东边的石头墙拆开了一个门,原告未到场。第二天,原告回家知道后,认为自己的杨树及墙等遭到了破坏,要求被告进行赔偿,后经与被告协商未果,遂报警,经公安机关处理亦未达成协议。原告向本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树木及院墙损失1万元,并恢复原状。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不能清楚明确的说明案件事实,承办法官遂休庭,并与双方赶至涉案现场的坟地进行实地勘查,向派出所及村委了解了情况。在充分吃透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用群众易懂的语言向双方阐明了案件事实及相关的法律问题。在承办法官的坚持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握手言和。

虽该案的当事人并不多,但却涉及原、被告的整个家族,该案的成功调解,使该家族之间的问题得到了解决,维护了其亲情,也促进了当地的社会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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