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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平法院“四个坚持”助推司法救助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12月09日

近年来,牟平区法院不断完善司法救助举措,规范司法救助管理,司法救助工作成效明显。2018年,该院受理司法救助案件32件,救助诉讼当事人37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14.61万元。

一是坚持规范救助程序。该院明确由案件承办部门负责司法救助案件受理,由司法救助委员会办公室对当事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报领导审批。对符合条件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司法救助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同时,统一司法救助裁判标准,规范司法救助资金发放管理,提升司法救助工作水平。

二是坚持拓展救助方式。该院开设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加强窗口救助服务,畅通救助申请渠道,同时,积极探索调解救助、信访救助、法律援助、医疗救助、心理疏导等救助方式,实现对当事人立案、审理、执行的全程救助。2018年以来,对受到严重心理创伤的当事人实施心理治疗8人次,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志愿帮助12人次。

三是坚持强化救助协作。对内建立信息通报制度,由司法救助委员会牵头与各部门定期沟通,加强配合,缩短救助周期,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对外建立救助工作协调制度,积极与上级法院、政法委、财政局、社保等部门沟通协调,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和部门联动,推进司法救助工作高效开展。截至目前,申请与上级法院共同救助案件4件4人,同政法委共同救助案件6件9人。

四是坚持创新救助理念。该院积极探索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相结合的工作理念,救助程序启动后,采取主动上门回访的方式,对救助对象进行心理疏导、精神抚慰和跟踪帮扶,防止因案返贫、因案致贫现象的发生,不断增强司法救助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该院充分利用结对帮扶工作贴近群众、沟通便利的优势,将建档立卡贫困户83名列入司法救助“绿色通道”服务名单,让辖区群众感受到司法关怀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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