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沂南县人民法院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沂南县人民法院 http://lyynfy.sdcourt.gov.cn
【小竞说法】河北竞秀法院:外卖员送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责任需要谁承担 |
||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10月17日 | ||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和网络技术的发展,点外卖已经成为很多人的生活常态,同时也催生了外卖员这一新生的行业,但是,有的外卖员为了准时配送、多接单,在送餐途中危险行驶,给自己和路上行人、车辆带来安全隐患。若外卖员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那么责任由谁承担呢? 近日,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江城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外卖员撞伤他人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王某系某外卖公司员工,在送外卖途中与骑电动自行车的沈某相撞,致使沈某受伤。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负全部责任,沈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沈某到医院住院治疗7天,王某为沈某垫付医疗费600元。后双方就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起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后,经沈某申请,法院依法委托了司法鉴定中心对沈某的伤残等级及手术费等项目进行了鉴定。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违反道路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其负全部责任,对沈某的损失王某应承担赔偿责任;王某系在工作期间发生损害他人的事故,属于履行职务行为,其工作单位外卖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外卖公司为王某在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应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沈某的各项损失共计14万余元,保险公司应在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另,被告王某垫付的款项应予扣减。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给付沈某理赔款14万余元,返还王某垫付款600元。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判决予以维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本案中,王某是外卖公司员工,其是在送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典型的职务行为,王某所在的外卖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外卖公司以王某为保险人在保险公司投保,且事故发生时在保险期间,故保险公司应在保险限额内承担保险责任。 现实生活中,外卖员与外卖公司、外卖平台等用工模式不同,发生侵权事故后各方承担责任的方式也不同。在此提醒外卖员,骑行送餐时应遵守交通规则,谨慎行驶,对自己也对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各外卖公司、平台也要规范用工,加强对外卖员的培训,减少事故发生。 |
||
|
||
【关闭】 | ||
|
||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澳柯玛大道中段8号 电话:0539-3221008 邮编:276300
版权所有:沂南县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