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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手”言论要谨慎 他人名誉莫侵犯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4月27日

“快手”言论要谨慎  他人名誉莫侵犯

“快手”、“抖音”类自媒体已经渗透到日常娱乐中,网络主播通过获得访问量实现收益。但值得注意的是,任意拍摄他人并公开上传到网络中,会导致对他人名誉、隐私等权利的不尊重甚至是侵犯。互联网非法外之地,自由的行使仍要以他人的正当权利为边界,部分当事人不能以“不懂法”为理由利用此类自媒体任意侵权。

2020年4月13日,沂南法院当庭调解审结了一起利用“快手”软件侵犯他人名誉权的纠纷。2019年11月25日是原告李某某结婚大喜之日,原告在婚车内等待发嫁之时,同村村民李某贵到原告家中,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私自用“快手”软件直播婚礼现场场景,并配有造谣、侮辱、诽谤原告人格权的言论,为自己婚介宣传业务,访问量较大。李某贵的行为致使当地群众对此事议论纷纷,造成原告名誉权受到严重损害,平静的生活受到严重干扰。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李某贵未经他人同意私自录制视频并发布损害他人名誉权言论的行为已构成名誉权侵权,应当向原告赔礼道歉,并为原告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因被告的侵权行为在社会上对原告造成不良影响,在精神上造成一定的伤害,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告当庭赔礼道歉、到庭过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000元,化解了这起村邻纠纷,实现了案件审理的司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蒲汪法庭  潘润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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