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玩失联 警法联动抓“老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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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03日 | ||
“人无影,车无踪” 与法院玩“躲猫猫” “法院+公安”联合破解“查人找物”难 让被执行人无处躲藏 5月29日,申请执行人杨某中从江苏沛县到平邑法院执行局领取案件执行款,对平邑法院执行干警在案件中的付出表示衷心感谢。申请执行人杨某中与被执行人平邑县某建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平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建材公司应偿还杨某中预付款及利息30万元。后建材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杨某中向平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逃避执行 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执行过程中,平邑法院依法向该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传票及报告财产令,责令其限期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到庭接受调查并报告财产状况。该公司逾期未履行义务,也未到庭接受调查。通过对全国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网络资金、动产、不动产、公司信息及线下实地调查,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通过关联案件查询,该建材公司自2012年至今在平邑县及其他法院有在执案件20多件,无一全额执行到位案件,并查明该建材公司成立于2002年,现为停工停产状态,负债3000余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某强系实际控制人。采取上述措施未果,平邑法院依法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强采取了包括限额冻结银行卡及网络资金账户、限制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并启动“查人扣车”执行联动机制,向平邑县公安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协助查找、控制陈某强。 法院公安联动查控 狡猾“老赖”终落法 充分发挥“法院+公安”执行联动机制优势,合力破解 “查人找物”难。5月下旬,法院及公安干警通过两个星期的蹲守及调取卡口监控,并辗转临沂、费县、日照等地,5月28日终在费县上冶镇将陈某强拘传到案,并立即告知申请人杨某中。最终杨某中与陈某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陈某强当日缴纳执行款2.4万元,剩余执行款自6月份起每月月底前归还执行款1万元,直至案件执行款全部结清。 平邑法院在此告诫所有被执行人,切莫抱有侥幸心理。对以各种方式规避执行、妨害执行、拒绝执行的,人民法院将采取罚款、拘留等惩戒措施。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平邑法院将继续深化与公安机关执行联动机制,打好“法院+公安”组合拳,形成工作合力破解 “查人找物”难,坚决打击逃避执行、拒不执行行为,不断提升执行质效,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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