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府院良性互动 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嘉兴法院助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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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2月08日 | ||
近年来,嘉兴两级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持续深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力提升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2020年,全市法院新收一审行政案件719件,同比下降23.93%,是近年来首次以两位数下降;审结一审行政案件762件,同比下降19.96%,一审案件行政机关败诉率6.43%,全省最低;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7.8%,全省最高;行政纠纷万人成讼率为1.43,全省最优。现将相关做法予以刊发,供学习借鉴。 一、坚持府院联动、高效协同,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一是巩固常态化联席会商机制。常态化召开府院高层联席会议、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法律适用难题。全市法院2020年共召开案件专项协调会、专题研讨会104次,开展授课培训27次,邀请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行政审判模拟法庭、公众开放日等活动12轮次。二是督促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及时就最高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规定》向党委政府作专题报告,会同政府部门联合建立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意见,推动将出庭应诉比例、出庭应诉实际效果等作为法治建设考核重要指标,完善应诉督促及通报等机制,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同比上升5.64个百分点,南湖、嘉善、海盐等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三是助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动健全依法决策机制,选派法官参与服务保障“百年百项”等涉党政重大项目法律服务团,参与政府重大项目磋商30余次。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全方位“数字体检”常态机制,出台《基于司法大数据的长三角地区法治政府建设评估报告》等“体检报告”,横向比较行政纠纷万人成讼率等核心指标,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有效“助推剂”。加强对高发风险领域分析预警,发送要情专报、发送白皮书、司法建议162份,推动堵漏建制、完善决策、优化治理。 二、坚持源头预防、诉前化解,推进行政争议诉源治理。一是推动行政机关协调先行。建立涉征地拆迁补偿、“违法建筑”拆除等群体性案件的行政机关先行协调、行政复议协调主渠道机制,从源头化解行政纠纷。组建以行政部门及镇街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争议化解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多部门开展定期会商和常态协商,联合对“骨头案”逐案研究、逐件销号。海盐法院推动建立政府领导牵头化解重大疑难案件机制,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一揽子”化解涉强拆广告牌系列案件66件。二是加强规制滥诉行为。会同政法各部门成立行政滥诉专项整治工作组,出台《关于甄别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行政复议申请权和行政起诉权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认定与处置滥诉行为的若干意见》,甄别行政滥诉人员11人、涉嫌行政滥诉人员4人,列入行政滥诉名单8人,裁定驳回起诉19件,相关做法获省高院肯定。三是深化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建设。推动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实体化运作并入驻矛调中心,会同司法局等部门制定调解实施意见,联合组建“专业法官指导+特邀调解员解纷”调解队伍,并成立驻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联动协作办公室,提升解纷实效。2020年中心共接受委托调解214件,协调撤诉157件,化解成功率73.36%,有效遏制行政诉讼增量。全市收案总量在2015年以来年均增幅50%基础上,2019年首次出现下降“拐点”,2020年同比下降23.41%。 三、坚持改革破题、创新制胜,优化行政审判制度机制。一是创新“异地管辖+属地化解”解纷模式。两级法院均会同检察、司法行政机关建立行政争议“异地管辖”与“属地化解”衔接机制,普通行政案件均实行管辖地、所在地“双平台调解”“双向互认”模式,有效破解“异地管辖”单一制联络协调难题,推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全市行政案件协调化解率达31.24%,同比上升近10个百分点。二是建立“正向激励+反向倒逼”考核机制。构建奖优罚劣双向评比体系,推动将案件败诉率、行政争议化解率等列入政府及职能机关“五型机关”“依法行政”考核并提高权重,探索推动相关行政机关建立行政诉讼败诉过错追责与容错免责机制,对争议频发、败诉率高的部门开展约谈,倒逼提升依法行政质量。三是强化“无纸办案+智能监管”智慧赋能。嘉兴中院联合司法局出台《关于推进行政案件无纸化办案的实施意见》,桐乡法院联合司法局签订全省首份《行政案件无纸化办案备忘录》,全面全程推行无纸化办案,全市法院行政案件无纸化立案率100%、送达率100%。推动建立多点见证监督的执法管理新模式,桐乡法院会同5家行政机关首创“法治联盟链”,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可追溯管理,促使行政诉讼收案下降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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