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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薛卉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3月09日

  她,俯首破难题,以法化干戈,以公正判决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她,无私亦无畏,忘我担使命,不辜负职业的选择和法官的尊严;她,常怀为民情,柔情映初心,以公正维护法律尊严,更以真情关怀当事人。她砥砺前行青春无悔,纵使苦累却更加坚持。她就是临朐县人民法院杨善人民法庭审判员、二级法官薛卉。

  薛卉,女,汉族,1988年2月出生,群众,现任临朐县人民法院杨善人民法庭审判员、二级法官。她2010年9月参加工作,2011年3月份进入交通事故法庭,2013年8月份被任命为临朐县人民法院审判员,从事交通事故类案件审判工作,2017年成为临朐法院最年轻的首批员额法官。薛卉同志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因表现优秀,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获全省、全市法院“三零”法官称号,被市中院记“个人三等功”一次,被评为全县优秀政法干警、县“十大杰出青年”、县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担当务实是她永远不变的信念

  从小,薛卉就怀揣法治梦想,为此,她考入了青岛科技大学政法学院,毕业后又考入临朐县人民法院成为一名政法干警。2013年,薛卉开始从事交通事故案件审理工作,近10年来,她审理该类案件2500余件,近三年更是年均结案300余件。

  随着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交通事故案件逐年增加,为此,临朐法院设立了交通事故专业化审判庭,专门审理交通事故案件。薛卉作为骨干法官,承担了较多的审判任务,因为体谅当事人的难处,她对案件从不一判了之,而是用加倍的耐心和细致进行调解,以便当事人早日拿到赔偿。这样一来,她白天除了开庭,还要接待当事人,只能利用晚上和周末加班写文书。即使如此,薛卉每年依然能够办结案件300件左右,最多时一年办理案件444件,获得了“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荣誉称号。

  “作为法官,不能机械办案、就案办案,要从案情出发,结合社会实际,去思考、解决审判中的现实问题,通过办案,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薛卉善于总结审判规律,针对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的思想实际,总是能有效化解纠纷,让案件在和睦的氛围中得以化解。多年来,她公正审理每一起案件,最大程度减轻当事人诉累,所办案件没有引发一次信访和上访,达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守护正义是她始终如一的坚守

  得知薛卉将成为临朐县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时,父亲就语重心长的叮嘱过她,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堂堂正正做人、公公正正办事。多年来,父亲朴素而实在的话语一直被她记在心里。她深知,作为一名政法干警,一言一行、一案一事,都关乎群众利益,关乎群众感受,关乎党和国家的形象。

  薛卉承办的第一起案件,是2013年7月底原告刘某与被告马某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案件。这起案件案情简单,原告车辆损失3万余元,在县交警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被告马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原告刘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原告刘某在获得交强险2000元先行赔付后,按照事故责任三七分成惯例,还能从被告马某处获得2万元左右的赔偿。但是,判决前薛卉家中的一位长辈却找到了她,原来,原告刘某拜托这位长辈向薛卉说情,希望能够按照一九或二八比例判决,以便从被告处获得更多赔偿。面对说情,薛卉没有动摇,毅然按照三七比例作出了判决。得知这个结果,家中的长辈大发雷霆,薛卉耐心地解释了判决原因,最后斩钉截铁地说,“法官判案,就是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任何一方的偏向,不仅仅是对另一方的不公,也是对法律的侮辱。今后,谁都不要来向我说情,因为我绝不接受!”此后,原本亲厚的长辈对薛卉十分冷落,但她从没有后悔过。

  选择就意味着舍弃,甚至会有许多不解和抱怨,然而薛卉却坚定地认为,既然选择法官这个职业,就要对得起胸前佩戴的这枚闪光的法徽,守护好心中的天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她始终坚持的目标。

  真情为民是她矢志不渝的追求

  法律虽无情,但人间有大爱。2015年底,薛卉接到一起特殊的案件,原告是一对未成年的龙凤胎姐弟,父亲因交通事故不幸身亡。按理说,父亲去世、原告未成年,作为法定监护人的母亲应该出面,但案卷中却从未出现母亲的名字。为了厘清这一问题,薛卉没有急于判案,她和同事多次驱车前往实地调查情况。原来,姐弟俩的母亲存在智力缺陷,2005年生下了姐弟俩,2011年走失,一直杳无音讯。而这对姐弟的父亲在兄弟五人中排行第四,大哥、三哥去外村做了上门女婿,本村的二哥身有残疾,在这种情况下,薛卉与村委协商,指定了五叔作为姐弟俩的监护人。

  看到姐弟俩的住处拥挤破旧,又想到姐弟俩从此成了孤儿,薛卉不禁感到心酸,她拿出身上所有的现金塞给了两人。想到自己的力量十分渺小,她主动向院领导汇报并建议资助两人,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捐款捐物、开通司法救助。薛卉在先行送去部分司法救助款后,2015年12月1日又将募集到的7450元善款及部分被褥、衣服等送到了姐弟俩家中,以解燃眉之急。

  此时,案件的审理也遇到了麻烦。因为姐弟俩父亲是在事故后7天去世的,保险公司认为不排除其自身有病因素,申请对车祸致其死亡的参与度进行鉴定。经鉴定,本次交通事故是导致田某死亡的主要因素,鉴定结果出来后,薛卉立刻开始协调。一开始,保险公司不同意调解,薛卉多次做工作,在列明相关法律条文的基础上,她将案件的特殊性详细向保险公司作 了阐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保险公司支付了赔偿款22.4万余元。

  姐弟俩的不幸遭遇和法院对该案的处理,引起了多家媒体及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镇村为姐弟俩改造了危房,学校为他们减免了费用,众多义工、好心人自愿帮扶,捐款捐物。2016年2月2日,姐弟俩在其五叔的陪同下来到法院,为薛卉送上了两面锦旗,一面写着“捐款救孤终身难忘”,一面写着“追款救孤恩重如山”。这两面锦旗,正是薛卉司法为民的缩影,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也是她一直以来的追求。

  多少年来,一盏台灯,一份卷宗,一摞书籍,一道瘦小身影,一天连开几个庭审,已成为薛卉工作日常。砥砺前行,青春无悔。她曾说,“如果问我工作苦不苦,我会肯定的回答很苦很累,但若问我要不要坚持,我会更加肯定地回答:要坚持。法官这份工作,就像荆棘里的蔷薇,只要忍过刺痛,收获的将是一树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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