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短视频平台的兴起,不少儿童被父母推到镜头前当上了“网红儿童”,这一现象引起了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监事长、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方燕的注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方燕建议规范未成年人网络直播现象。(3月5日《北京青年报》)
萌娃类账号成了各大视频、直播平台上的宠儿,一些儿童博主动辄便拥有几百万、上千万的粉丝,成了“网红儿童”。在流量为王的互联网时代,儿童博主吸金能力强,这让一些家长把孩子当成了挣钱工具,把自己变成了“啃小族”。不仅是国内,在国外一些地方,萌娃博主也成了“摇钱树”。
“啃小族”并不让人陌生,如几年前的“童模被母亲脚踹”事件,就暴露了一些童模家长把孩子当成赚钱工具,甚至不顾孩子的成长,对孩子肆意压榨。随着短视频、直播平台的兴起,儿童博主引流能力强,“网红儿童”成了流量密码,让一些贪婪的家长找到了赚钱机会。
让孩子成为“网红儿童”,甚至迎合一些人的低俗趣味,比如,前几年在某“吃播”平台上,一名3岁小女孩被父母不断喂食高热量的食物,体重已达78斤。还有一些父母让孩子扮演短视频中的角色,让他们做饭,照顾他人,甚至让孩子做出一些危险运作以吸引眼球,或是在短视频中欺骗孩子吸引观众等。这些做法容易影响儿童身心健康,甚至还会危害孩子的生命安全。而通过做直播、拍视频,把孩子当成赚钱工具,也会影响孩子的正常学习,让孩子承担他们所不能承受的身心压力。
当然,对未成年人当主播也不宜一概否定。未成年人当主播同样能带来正面效应。如有幼儿园、学校开展直播带货活动,在孩子的参与下筹义卖善款。对未成年人当主播,成网红,要防范的是过度商业化,要做好引导,要保护好未成年主播的合法权益。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违反的可能会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根据新施行的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一些家长“啃小”,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那些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啃小族”,相关部门就有必要介入予以“叫停”,并作出相应惩治。
另外,网络平台也要加强管理,要加强识别限制流量,防范那些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直播与视频出现,禁止用户发布传播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信息,要尽好平台责任与社会责任,要与相关部门加强合作,保护好未成年人权益。
家长也要增强教育意识、未成年人保护意识、监护人责任意识,要能厘清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家长的所作所为要有利于孩子成长,不能罔顾未成年人权益肆意“啃小”。对“啃小族”要“晓之以理”“绳之以法”,才能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禁炒“网红儿童”,关键要先避免把儿童当成“工具人”,让儿童被工具化利用,要把儿童真正当成独立的个体看待,而不是成了父母的附属品。需要相关各方“守土有责”,堵住责任漏洞,才能遏制炒作“网红儿童”这股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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