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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司机随意变更路线,可行!
作者: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 2021年07月13日

    日前,广东省深圳市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出租车驾驶员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协商确定的行驶路线。

  此前,由于出租车驾驶员未经乘客同意,任意变更行驶路线而引发的纠纷和事故时有发生,甚至导致乘客跳车致死致伤事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深圳市通过地方立法形式出台条例,规定出租车驾驶员不得随意变更行驶路线,在立法上厘清了双方责任,一旦再次发生因驾驶员变更行驶路线而引发的纠纷,能够有效防止司乘双方扯皮、推责,利于责任认定和纠纷解决,杜绝跳车等悲剧再次上演。

  不可否认,个别出租车驾驶员为了能够多赚车费,有时存在故意绕道宰客的行为。但如今,网络信息技术发达,乘客利用手机导航就能识别最优路线,而网约车的起点到终点行驶线路也显示得清清楚楚。如果因为修路、堵车等原因确实需要更改线路且双方经过商量,乘客同意变更路线,则无可厚非;否则,就很容易引发司乘纠纷,激烈时甚至引发悲剧。

  可喜的是,根据深圳市出台的《条例》,此后出租车驾驶员如果再随意更改行驶路线,将受到200元至500元的罚款。这样一来,驾驶员本想通过绕道多赚十几、数十元钱,一旦被发现查处就非常不划算,权衡利弊之下,无疑会打消其故意绕道宰客的想法。此外,从技术层面上讲,特别对于网约车来说,驾驶员接单后的行车路线均记录在案,是否偏航变更路线一清二楚,也有利于厘清责任划分。总而言之,此番深圳市为出租车驾驶员营运行为立法,给广大乘客带来了安全保障,值得其他地方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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