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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典型案例(一)

2023年03月14日
作者:信息调研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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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涉台企合同纠纷化解案例

  【基本案情】2018年8月前后,福建连江某体育娱乐有限公司、连江某置业有限公司(系台企)等作为甲方与福建省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作为乙方先后签订《合作开发框架协议书》《合作协议书》。投资公司按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第一笔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后来,因为各种原因合作中止,双方就是否结束协议、退还1000万元履约保证金、损失赔偿等问题产生了纠纷。

  【化解过程】为妥善解决涉台矛盾纠纷,帮助台企走出困境,福州市台胞权益保障中心与福州中院密切联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努力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后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最终进入司法诉讼程序。在福州中院审理期间,福州市台胞权益保障中心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挥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平台作用,深入与诉讼双方沟通协商。经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双方终止合作关系;甲方将收取的1000万元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投资公司,并向该投资公司支付损失赔偿金700万元,至此实现案结事了。双方对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的工作成效给予了高度肯定,并对其在调解过程中做出的努力表示感谢。

  【典型意义】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于2017年被省政府正式列为全省推广的二十项创新成果之一,后省法院与省台港澳办密切协作,积极部署,在全省进行复制推广。经过几年实践,双方又于2021年11月联合印发《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工作规则(试行)》,进一步完善涉台纠纷多元化解与诉调对接工作平台,积极推进“法官下基层、就地解纠纷、矛盾不上交”的诉源治理新举措,助力化解涉台案件,打通服务台胞最后一公里。本案即为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与法院合力化解的一起涉台企合同纠纷。目前,全省共设立60余家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实现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全覆盖。

案例2:府院联动化解涉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系列纠纷案例

  【基本案情】卡拉OK在经营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的音像作品,因经营者往往缺乏著作权保护意识,未及时向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缴纳授权使用费,音集协以自己的名义对著作权侵权行为起诉维权。2021年7月以来,宁德地区80余家KTV就因涉及侵害作品放映权被音集协起诉到宁德中院。

  【化解过程】宁德中院诉非联动中心收到音集协批量维权诉讼案件后,立即组织法官对案件特点、可能的争议焦点及存在的矛盾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并制定调解预案,通过诉非联动平台为不同片区案件委派匹配度最高的特邀调解员;特邀调解员接收案件后,通过视频、电话连线等方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其间,法官持续为特邀调解员提供法律指导,在特邀调解员遇到问题时,主动联系案件当事人释法说理,充分利用大数据,为当事人分析在先案件,引导当事人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

  与此同时,宁德中院注重发挥娱乐行业行政主管机关在规范行业秩序中的作用,一是组织各方当事人召开协调会,并邀请宁德市文旅局工作人员参与调解;二是通过府院联动,在前期调解的基础上,组织音集协与福安市区域内卡拉OK经营者就卡拉OK行业版权许可使用进行集体签约;三是与宁德市文旅局、音集协召开座谈会,就全市推广卡拉OK领域版权许可这一模式、维护卡拉OK领域版权秩序、小权利人商业诉讼等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经过上述化解举措,该批系列案件已诉前调解成功12件,并促成福安市区域内卡拉OK经营者就卡拉OK行业版权许可使用进行集体签约,有效化解诉源案件。

  【典型意义】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系国家版权局批准成立、民政部注册登记的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根据会员的授权依法行使音像著作权管理职能,管理的音像作品数量超过18万首。音集协批量维权案件特点有:1.按区域集中取证,集中诉讼;2.诉讼请求、基本案情、取证方式、法律关系和争议焦点高度同质化;3.调撤率较低,卡拉OK经营者普遍认为不构成侵权或因疫情影响不应缴纳授权费。对此,宁德中院注重发挥诉非联动机制的作用,通过规范行业生态进而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经过此次福安市区域内卡拉OK经营者与音集协集体签约,为构建宁德地区卡拉OK领域良好版权秩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开创了良好开端,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化解版权纠纷。

案例3:“1 6 N”诉非联动化解婚恋家庭纠纷案例

  【基本案情】陈某与丈夫林某婚后育有两个孩子,因林某性格内向,不善言辞,在家除劳动外极少参与孩子教育、老人赡养,陈某因家庭生活压力,常与林某争吵,却未能有效解决双方存在的问题。矛盾日积月累,陈某离家独居,并向宁德市蕉城区法院起诉坚决要求离婚。

  【化解过程】宁德市蕉城区法院收到离婚起诉状后,进行了初步审查和预判,认为双方仍有和好的可能,立即启动多元解纷机制,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并将该案分流至“和你蕉心”婚恋家庭工作室,委派经验丰富的家事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由法院指派资深法官对接指导,由团区委推荐的社工调查了解当事人的家庭状况,合力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被告真诚悔过,原告也打开了心结,决定再给彼此一个机会,原告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案件了结,但责任未了,工作室委派志愿者定期上门回访,关注当事人的心理状况、孩子的学习情况和生活存在的困难,根据当事人的意愿适时安排心理咨询师对双方进行心理疏导,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婚姻需要共同经营、真诚沟通,经过多方联动化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典型意义】本案是宁德市蕉城区法院充分运用诉非联动机制妥善处理婚恋家庭纠纷的典型案例。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幸福事关社会稳定。离婚纠纷案件若简单地一判了之,不仅破坏一个完整的家庭,甚至可能激化矛盾,给社会稳定带来隐患。2020年3月,宁德市蕉城区法院在全省率先成立诉非联动中心,聚焦重点领域纵深推进诉源治理,联合团区委、区妇联等部门成立“和你蕉心”工作室,构建“1 6 N”(1个诉非联动中心,6个部门,N个调解员、志愿者)诉非联动机制,精准精细治理,积极探索并不断创新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路径,提升婚恋家庭纠纷领域诉源治理和矛盾纠纷大化解效能,以家庭平安促进社会平安,以司法力量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案例4:多方联动合力化解离婚纠纷案例

  【基本案情】2008年2月,谢某与张某经他人介绍认识恋爱,同年11月登记结婚,次年8月生育张某辉。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因性格不合,常因琐事发生争吵。2017年4月,谢某与张某按揭贷款购买一处房产,欠银行贷款及装修款合计36.9万余元。因生活压力大,双方沟通交流不畅,有时张某还会动手殴打谢某。谢某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但张某不同意离婚。鉴于双方各执一词,且张某态度偏执,法庭决定征得双方同意后进行庭后调解,并委托县级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熙和之家”进行调解。

  【化解过程】“熙和之家”受理委托后,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首先向当事双方了解事情的基本情况和诉求。通过走访原被告双方,调解员了解到谢某与张某都在建筑工地打工,张某工作勤勤恳恳,只是脾气不好但顾家。2019年以来,张某迷上赌博,开始不务正业,房贷和生活压力全在谢某一人身上。谢某心力交瘁,感觉生活无望,也担心这样的家庭环境影响孩子学习和身心健康,所以坚决要求离婚。张某表示坚决不同意离婚,调解一度陷入僵局。调解员邀请心理咨询师介入,了解到张某已经深陷赌博和债务危机。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地作思想工作和普及法律知识,加上心理咨询师的情绪疏导,张某情绪平和了许多。谢某也在调解员和律师的帮助下找到报警记录,由派出所开具了告诫书,并向法院申请了人身保护令。最终谢某与张某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经法院予以确认。

  【典型意义】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往往可以事半功倍。宁化县妇联联合该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教育局等单位联合建立县级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熙和之家”,吸纳法官、律师、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等专业人才加入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志愿服务队伍,发挥各自专业优势,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专业、优质的维权服务,并常态化开展专业培训,提升全县妇女儿童维权专业化、法治化水平,为市域社会治理贡献力量。

案例5:“以侨为桥”联动调解涉10亿元施工合同纠纷案例

  【基本案情】2013年5月15日,某商贸公司将其国际商业城工程发包给某建设公司施工,双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某实业公司和陈某、卢某三方就该工程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合同签订后,该建设公司按约进场施工。施工过程中,该商贸公司多次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该建设公司积极履行合同并按约全部施工完毕,并于2017年8月13日向该商贸公司报送已完工程的结算书。按照合同约定,该商贸公司应在结算审核完毕后28天内付清工程结算价款,但双方对施工方是否依约报送工程竣工结算所需材料及结算条件是否具备,意见不一,各执一词。至起诉时,该建设公司10亿左右的工程款及逾期利息尚未得到支付。

  【调解过程】案件受理后,福州中院法官经过开庭,仔细分析了案情,经各方举证,在充分了解案件背景、各方诉求及争纷症结后,根据该案的实际情况,认为以调解的方式更有利于案件的审结,尝试运用福州中院与福州市侨联互动共建的涉侨诉调衔接机制、特邀调解机制来促成该案的调解。通过福州市侨联,经办法官把案件相关材料移送给涉侨特邀调解员,两名调解员对案件来龙去脉、法律问题全面了解后,立即联系当事人,通过与当事人“线上 线下”多次沟通,发现关键当事人无法到场造成各方无法有效沟通是推进调解的障碍点。特邀调解员应用在线调解平台解决时空问题,“以侨为桥”,通过与当事人视频连线来回多次沟通、消除了抵触情绪,拉近各方谈判差距,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典型意义】该案是福州中院在2020年7月22日召开涉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暨特邀调解工作会议后,移交到福州市侨联特邀调解涉侨案件成功的首案。该案的调解具有以下意义:一是落实诉源治理,提质效做“减法”。福州市侨联作为特邀调解组织,联合福州中院推进涉侨纠纷多元调解,完善福州市侨联多轮驱动机制建设。二是利用创新机制举措,实现更加多元的护侨机制。疫情防控期间,福州市侨联联合福州中院就涉侨纠纷探索新模式、新举措、多点发力,效果明显。三是促进涉侨诉调衔接机制有序运行。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仅为当事人追回近10亿工程欠款,为企业发展切实保驾护航;亦是实质性地将涉侨纠纷特邀调解工作向前推进了一大步,为后续更加广泛地开展委托调解奠定坚实基础、树起成功示范。

案例6:诉前调解企业因疫情欠款纠纷案例

  【基本案情】2020年4月至2020年8月,某家居用品公司多次向长泰某工贸公司采购涂料产品,货款总额为4.3万元。截止2022年4月12日,某家居用品公司尚欠货款2.3万元。经长泰某工贸公司多次催讨,该家居用品公司仍一直拖欠未付。故长泰某工贸公司向长泰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家居用品公司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调解过程】长泰县法院在立案前委派漳州市长泰区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及时翻阅卷宗,向该家居用品公司核对欠款金额,并了解欠款原因。经了解发现,该公司因疫情影响,第三方欠款未收回资金周转较为困难,并希望适当减少债务金额。之后,调解员与长泰某工贸公司取得联系,转达该家居用品公司的想法,并从现实原因和情理两方面开展调解工作。经调解员法理并用、不断调解,该家居用品公司同意向长泰某工贸公司支付货款20000元,长泰某工贸公司同意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最终握手言和。之后,漳州市长泰区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调解委员会向长泰县法院申请出具调解书,长泰县法院经审查后出具调解书予以司法确认。

  【典型意义】该案事实清楚、各方争议不大、具备调解基础,长泰县法院对该案进行委派诉前调解,纠纷化解全程历时短、当事人诉讼成本低,切实降低了买卖合同纠纷化解时间和经济成本,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充分保障了债权人合法权益,也确保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案例7:诉前化解教育培训合同纠纷系列案例

  【基本案情】某体育公司经营管理不善、员工流失,加上疫情冲击,造成公司现金流枯竭,无法承担每月成本费用,无奈下于2022年5月关停其开办的某少儿体能培训机构。大量学员家长不满,遂向鼓楼区法院提起诉讼。

  【化解过程】该体育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系列案件涉众广泛,为妥善调处群体性纠纷、化解社会矛盾风险,为小微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鼓楼区法院协调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等相关监管部门,共同参与该群体性纠纷的诉前调处工作。经做工作,另一家少儿体能学院愿意免费接收学员转课,但因场地有限,拟保留原校区场所,由该少儿体能学院指派人员进驻。因该场所的出租房系省属国有企业,需经法定程序办理转租,为顺利实现转课方案,鼓楼区法院积极向上级部门商请协调转租事宜。通过多方努力,该体育公司与学员家长达成换课、换校区的调解方案,近2000余件该体育公司教育培训服务合同系列案件在诉前成功化解,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典型意义】针对部分教育机构因疫情等原因导致经营困难、未履行合同义务而引发的群体性纠纷,鼓楼区法院积极会同该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并通过诉前调解程序,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元化调解工作,过滤、化解潜在的群体性案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治理效果,让更多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

案例8:运用预重整从源头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破产案例

  【基本案情】某公司作为当地具有400多名员工的大型危化品企业,产值优良,是当地纳税大户。因陷入高管及股东对外投资的担保链诉讼,该企业负债高达16.1381亿元,濒临破产。其破产不仅会使400余名职工失业,如生产车间无序运行还有引发爆炸或化学品泄漏的危险。

  【化解过程】为避免矛盾集中爆发,龙岩中院决定借力“府院联通机制”,对公司进行预重整。一是“执破直通”作保障。以该院“执破直通”机制为依托,本案由两名破产审判法官与一名执行局法官组成合议庭打造“执破团队”,共享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提高办案效率。二是“府院联通”稳推进。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府院联动协调机制,由“区政府各部门 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对相关问题实现府院联动一站式处理,高效率跑出“加速度”。三是“有效衔接”稳过渡。将破产重整的核心步骤提前在预重整程序中完成,为后续重整程序做足准备。四是“公开竞价”显公平。采用分拆式重整、竞价式招募、公开式监督方式,最终以41轮竞价4.22亿元确定投资者,并实现投资款项全额到位、公司财产全部交接完毕。

  【典型意义】本案是有效运用预重整从源头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破产案件的典型案例。一是使企业免于解体式破产,化解债务16亿余元。二是保护了债权人的权益,实现担保债权清偿率100%、普通债权清偿率从3%提升到17.46%。三是保护政府税源稳定,年均2000余万元税收得到延续。四是避免400余名职工因企业破产而失业,维护社会安定。《人民法院报》等全国二十余家主流媒体对该案竞相报道,2022年第5期《中国审判》将该案作为疑难案件化解典范予以刊载。

案例9:旅游景区商品销售价格争议调解案例

  【基本案情】漳州郑女士等一行人到某洞景区游玩,出洞口时,看见他人在某食杂店购买玛卡,便选择20个左右玛卡进行购买。经营者拿着玛卡到店内小房间磨成粉末,过称后1051克,共计3153元。郑女士觉得价格太高,不想购买,经营者表示玛卡已经磨成粉末,不能退还,双方为此发生了价格争议。之后,郑女士向该县发改局反映了以下情况:1.该店销售的玛卡价格偏高,其上网查询玛卡的市场零售价最高一般在700元/斤;2.经营者把玛卡打磨成粉的过程是在店内小房间操作,打磨过程没有看到,怀疑增加了玛卡的重量;3.购买的玛卡未打磨成粉状时颜色是黑色的,打磨后呈黄色,怀疑在打磨过程中调了包。由于该争议事项不涉及明显的价格违法行为,价格举报中心认为不能立案查处,转至该县价格认证中心按价格争议调解处理案件办理。

  【调解过程】该县价格认证中心受理后,工作人员立即开展调查和调解工作,电话联系郑女士详细了解情况,随后开展市场调查。经调查,玛卡根据品质好坏有不同的市场零售价格,价格从0.5元/克到1元/克不等。之后,该县价格认证中心组织人员到该食杂店走访调查,该店对玛卡等商品均有做到明码标价,且当时也未对玛卡进行调包、增加重量等,不存在价格欺诈行为,但发现出售的玛卡价格比正常市场销售价格偏高。通过多次协商,经营者表示同意消费者退还玛卡,同时返还消费者价款3000元。

  【典型意义】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价格争议时有发生,因此需要一个专业机构将纠纷化解在初始状态,避免矛盾激化。价格争议调解是价格部门更好地服务社会、为民办实事的积极举措,也是提升价格部门形象的有效途径。本案经过该县价格认证中心调解人员的努力,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案例10:警民联调巧解邻里纠纷案例

  【基本案情】2021年3月,厦门市海沧区某大厦居民潘某(80岁高龄独居老人)报警,称邻居钱某侵犯其权益并发生争执。钟山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即出警到场。经了解,钱某入住后曾多次与潘某协商将空调外机安装在两家公共区域,潘某表示不同意。钱某情绪激动对潘某恶语相向,认为两家共用区域被潘某占用,为此多次向城管与物业反映未果,遂将潘某先前安装作为安全防护的玻璃钢瓦围挡拆除,并将空调外机直接安装在正对着潘某原先房屋出入口的正前方(空调热气直接对着家门),严重影响了潘某正常的生活秩序,引发了邻里纠纷。

  【调解过程】钟山派出所依托派出所警民联调室,组织民警与金牌调解员对该起邻里纠纷开展调解。经过现场察看,调解员根据实情首先对钱某当面批评教育,并劝说钱某主动承担改造费用,若钱款不足由调解员自己来补齐。这一细微举动让双方当事人受到不小的触动。经过调解员耐心分析、说服,钱某同意按潘某的意愿解决此事,并由钱某单方面出资对公共区域进行合理改造。现已顺利完成空调外机的位置重新安装,而且在潘某原来开的门洞处安装了一扇门和完整的外部防护网。

  【典型意义】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左邻右舍如果发生纠纷,一旦处理不当,容易给社区、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本案是发生在城市里的一起邻里纠纷,与法院判决相比较,以警民联调的方式进行处理,不仅可以让双方剑拔弩张的紧张情绪有所缓解,而且有利于矛盾纠纷的彻底解决,弥合和修复双方的关系,促进邻里关系和谐、社会稳定。

福建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典型案例(一)

2023年03月14日
作者:信息调研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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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涉台企合同纠纷化解案例

  【基本案情】2018年8月前后,福建连江某体育娱乐有限公司、连江某置业有限公司(系台企)等作为甲方与福建省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作为乙方先后签订《合作开发框架协议书》《合作协议书》。投资公司按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第一笔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后来,因为各种原因合作中止,双方就是否结束协议、退还1000万元履约保证金、损失赔偿等问题产生了纠纷。

  【化解过程】为妥善解决涉台矛盾纠纷,帮助台企走出困境,福州市台胞权益保障中心与福州中院密切联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努力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后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最终进入司法诉讼程序。在福州中院审理期间,福州市台胞权益保障中心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挥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平台作用,深入与诉讼双方沟通协商。经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双方终止合作关系;甲方将收取的1000万元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投资公司,并向该投资公司支付损失赔偿金700万元,至此实现案结事了。双方对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的工作成效给予了高度肯定,并对其在调解过程中做出的努力表示感谢。

  【典型意义】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于2017年被省政府正式列为全省推广的二十项创新成果之一,后省法院与省台港澳办密切协作,积极部署,在全省进行复制推广。经过几年实践,双方又于2021年11月联合印发《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工作规则(试行)》,进一步完善涉台纠纷多元化解与诉调对接工作平台,积极推进“法官下基层、就地解纠纷、矛盾不上交”的诉源治理新举措,助力化解涉台案件,打通服务台胞最后一公里。本案即为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与法院合力化解的一起涉台企合同纠纷。目前,全省共设立60余家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实现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全覆盖。

案例2:府院联动化解涉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系列纠纷案例

  【基本案情】卡拉OK在经营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的音像作品,因经营者往往缺乏著作权保护意识,未及时向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缴纳授权使用费,音集协以自己的名义对著作权侵权行为起诉维权。2021年7月以来,宁德地区80余家KTV就因涉及侵害作品放映权被音集协起诉到宁德中院。

  【化解过程】宁德中院诉非联动中心收到音集协批量维权诉讼案件后,立即组织法官对案件特点、可能的争议焦点及存在的矛盾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并制定调解预案,通过诉非联动平台为不同片区案件委派匹配度最高的特邀调解员;特邀调解员接收案件后,通过视频、电话连线等方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其间,法官持续为特邀调解员提供法律指导,在特邀调解员遇到问题时,主动联系案件当事人释法说理,充分利用大数据,为当事人分析在先案件,引导当事人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

  与此同时,宁德中院注重发挥娱乐行业行政主管机关在规范行业秩序中的作用,一是组织各方当事人召开协调会,并邀请宁德市文旅局工作人员参与调解;二是通过府院联动,在前期调解的基础上,组织音集协与福安市区域内卡拉OK经营者就卡拉OK行业版权许可使用进行集体签约;三是与宁德市文旅局、音集协召开座谈会,就全市推广卡拉OK领域版权许可这一模式、维护卡拉OK领域版权秩序、小权利人商业诉讼等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经过上述化解举措,该批系列案件已诉前调解成功12件,并促成福安市区域内卡拉OK经营者就卡拉OK行业版权许可使用进行集体签约,有效化解诉源案件。

  【典型意义】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系国家版权局批准成立、民政部注册登记的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根据会员的授权依法行使音像著作权管理职能,管理的音像作品数量超过18万首。音集协批量维权案件特点有:1.按区域集中取证,集中诉讼;2.诉讼请求、基本案情、取证方式、法律关系和争议焦点高度同质化;3.调撤率较低,卡拉OK经营者普遍认为不构成侵权或因疫情影响不应缴纳授权费。对此,宁德中院注重发挥诉非联动机制的作用,通过规范行业生态进而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经过此次福安市区域内卡拉OK经营者与音集协集体签约,为构建宁德地区卡拉OK领域良好版权秩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开创了良好开端,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化解版权纠纷。

案例3:“1 6 N”诉非联动化解婚恋家庭纠纷案例

  【基本案情】陈某与丈夫林某婚后育有两个孩子,因林某性格内向,不善言辞,在家除劳动外极少参与孩子教育、老人赡养,陈某因家庭生活压力,常与林某争吵,却未能有效解决双方存在的问题。矛盾日积月累,陈某离家独居,并向宁德市蕉城区法院起诉坚决要求离婚。

  【化解过程】宁德市蕉城区法院收到离婚起诉状后,进行了初步审查和预判,认为双方仍有和好的可能,立即启动多元解纷机制,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并将该案分流至“和你蕉心”婚恋家庭工作室,委派经验丰富的家事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由法院指派资深法官对接指导,由团区委推荐的社工调查了解当事人的家庭状况,合力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被告真诚悔过,原告也打开了心结,决定再给彼此一个机会,原告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案件了结,但责任未了,工作室委派志愿者定期上门回访,关注当事人的心理状况、孩子的学习情况和生活存在的困难,根据当事人的意愿适时安排心理咨询师对双方进行心理疏导,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婚姻需要共同经营、真诚沟通,经过多方联动化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典型意义】本案是宁德市蕉城区法院充分运用诉非联动机制妥善处理婚恋家庭纠纷的典型案例。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幸福事关社会稳定。离婚纠纷案件若简单地一判了之,不仅破坏一个完整的家庭,甚至可能激化矛盾,给社会稳定带来隐患。2020年3月,宁德市蕉城区法院在全省率先成立诉非联动中心,聚焦重点领域纵深推进诉源治理,联合团区委、区妇联等部门成立“和你蕉心”工作室,构建“1 6 N”(1个诉非联动中心,6个部门,N个调解员、志愿者)诉非联动机制,精准精细治理,积极探索并不断创新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路径,提升婚恋家庭纠纷领域诉源治理和矛盾纠纷大化解效能,以家庭平安促进社会平安,以司法力量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案例4:多方联动合力化解离婚纠纷案例

  【基本案情】2008年2月,谢某与张某经他人介绍认识恋爱,同年11月登记结婚,次年8月生育张某辉。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因性格不合,常因琐事发生争吵。2017年4月,谢某与张某按揭贷款购买一处房产,欠银行贷款及装修款合计36.9万余元。因生活压力大,双方沟通交流不畅,有时张某还会动手殴打谢某。谢某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但张某不同意离婚。鉴于双方各执一词,且张某态度偏执,法庭决定征得双方同意后进行庭后调解,并委托县级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熙和之家”进行调解。

  【化解过程】“熙和之家”受理委托后,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首先向当事双方了解事情的基本情况和诉求。通过走访原被告双方,调解员了解到谢某与张某都在建筑工地打工,张某工作勤勤恳恳,只是脾气不好但顾家。2019年以来,张某迷上赌博,开始不务正业,房贷和生活压力全在谢某一人身上。谢某心力交瘁,感觉生活无望,也担心这样的家庭环境影响孩子学习和身心健康,所以坚决要求离婚。张某表示坚决不同意离婚,调解一度陷入僵局。调解员邀请心理咨询师介入,了解到张某已经深陷赌博和债务危机。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地作思想工作和普及法律知识,加上心理咨询师的情绪疏导,张某情绪平和了许多。谢某也在调解员和律师的帮助下找到报警记录,由派出所开具了告诫书,并向法院申请了人身保护令。最终谢某与张某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经法院予以确认。

  【典型意义】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往往可以事半功倍。宁化县妇联联合该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教育局等单位联合建立县级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熙和之家”,吸纳法官、律师、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等专业人才加入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志愿服务队伍,发挥各自专业优势,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专业、优质的维权服务,并常态化开展专业培训,提升全县妇女儿童维权专业化、法治化水平,为市域社会治理贡献力量。

案例5:“以侨为桥”联动调解涉10亿元施工合同纠纷案例

  【基本案情】2013年5月15日,某商贸公司将其国际商业城工程发包给某建设公司施工,双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某实业公司和陈某、卢某三方就该工程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合同签订后,该建设公司按约进场施工。施工过程中,该商贸公司多次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该建设公司积极履行合同并按约全部施工完毕,并于2017年8月13日向该商贸公司报送已完工程的结算书。按照合同约定,该商贸公司应在结算审核完毕后28天内付清工程结算价款,但双方对施工方是否依约报送工程竣工结算所需材料及结算条件是否具备,意见不一,各执一词。至起诉时,该建设公司10亿左右的工程款及逾期利息尚未得到支付。

  【调解过程】案件受理后,福州中院法官经过开庭,仔细分析了案情,经各方举证,在充分了解案件背景、各方诉求及争纷症结后,根据该案的实际情况,认为以调解的方式更有利于案件的审结,尝试运用福州中院与福州市侨联互动共建的涉侨诉调衔接机制、特邀调解机制来促成该案的调解。通过福州市侨联,经办法官把案件相关材料移送给涉侨特邀调解员,两名调解员对案件来龙去脉、法律问题全面了解后,立即联系当事人,通过与当事人“线上 线下”多次沟通,发现关键当事人无法到场造成各方无法有效沟通是推进调解的障碍点。特邀调解员应用在线调解平台解决时空问题,“以侨为桥”,通过与当事人视频连线来回多次沟通、消除了抵触情绪,拉近各方谈判差距,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典型意义】该案是福州中院在2020年7月22日召开涉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暨特邀调解工作会议后,移交到福州市侨联特邀调解涉侨案件成功的首案。该案的调解具有以下意义:一是落实诉源治理,提质效做“减法”。福州市侨联作为特邀调解组织,联合福州中院推进涉侨纠纷多元调解,完善福州市侨联多轮驱动机制建设。二是利用创新机制举措,实现更加多元的护侨机制。疫情防控期间,福州市侨联联合福州中院就涉侨纠纷探索新模式、新举措、多点发力,效果明显。三是促进涉侨诉调衔接机制有序运行。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仅为当事人追回近10亿工程欠款,为企业发展切实保驾护航;亦是实质性地将涉侨纠纷特邀调解工作向前推进了一大步,为后续更加广泛地开展委托调解奠定坚实基础、树起成功示范。

案例6:诉前调解企业因疫情欠款纠纷案例

  【基本案情】2020年4月至2020年8月,某家居用品公司多次向长泰某工贸公司采购涂料产品,货款总额为4.3万元。截止2022年4月12日,某家居用品公司尚欠货款2.3万元。经长泰某工贸公司多次催讨,该家居用品公司仍一直拖欠未付。故长泰某工贸公司向长泰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家居用品公司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调解过程】长泰县法院在立案前委派漳州市长泰区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及时翻阅卷宗,向该家居用品公司核对欠款金额,并了解欠款原因。经了解发现,该公司因疫情影响,第三方欠款未收回资金周转较为困难,并希望适当减少债务金额。之后,调解员与长泰某工贸公司取得联系,转达该家居用品公司的想法,并从现实原因和情理两方面开展调解工作。经调解员法理并用、不断调解,该家居用品公司同意向长泰某工贸公司支付货款20000元,长泰某工贸公司同意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最终握手言和。之后,漳州市长泰区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调解委员会向长泰县法院申请出具调解书,长泰县法院经审查后出具调解书予以司法确认。

  【典型意义】该案事实清楚、各方争议不大、具备调解基础,长泰县法院对该案进行委派诉前调解,纠纷化解全程历时短、当事人诉讼成本低,切实降低了买卖合同纠纷化解时间和经济成本,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充分保障了债权人合法权益,也确保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案例7:诉前化解教育培训合同纠纷系列案例

  【基本案情】某体育公司经营管理不善、员工流失,加上疫情冲击,造成公司现金流枯竭,无法承担每月成本费用,无奈下于2022年5月关停其开办的某少儿体能培训机构。大量学员家长不满,遂向鼓楼区法院提起诉讼。

  【化解过程】该体育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系列案件涉众广泛,为妥善调处群体性纠纷、化解社会矛盾风险,为小微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鼓楼区法院协调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等相关监管部门,共同参与该群体性纠纷的诉前调处工作。经做工作,另一家少儿体能学院愿意免费接收学员转课,但因场地有限,拟保留原校区场所,由该少儿体能学院指派人员进驻。因该场所的出租房系省属国有企业,需经法定程序办理转租,为顺利实现转课方案,鼓楼区法院积极向上级部门商请协调转租事宜。通过多方努力,该体育公司与学员家长达成换课、换校区的调解方案,近2000余件该体育公司教育培训服务合同系列案件在诉前成功化解,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典型意义】针对部分教育机构因疫情等原因导致经营困难、未履行合同义务而引发的群体性纠纷,鼓楼区法院积极会同该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并通过诉前调解程序,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元化调解工作,过滤、化解潜在的群体性案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治理效果,让更多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

案例8:运用预重整从源头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破产案例

  【基本案情】某公司作为当地具有400多名员工的大型危化品企业,产值优良,是当地纳税大户。因陷入高管及股东对外投资的担保链诉讼,该企业负债高达16.1381亿元,濒临破产。其破产不仅会使400余名职工失业,如生产车间无序运行还有引发爆炸或化学品泄漏的危险。

  【化解过程】为避免矛盾集中爆发,龙岩中院决定借力“府院联通机制”,对公司进行预重整。一是“执破直通”作保障。以该院“执破直通”机制为依托,本案由两名破产审判法官与一名执行局法官组成合议庭打造“执破团队”,共享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提高办案效率。二是“府院联通”稳推进。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府院联动协调机制,由“区政府各部门 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对相关问题实现府院联动一站式处理,高效率跑出“加速度”。三是“有效衔接”稳过渡。将破产重整的核心步骤提前在预重整程序中完成,为后续重整程序做足准备。四是“公开竞价”显公平。采用分拆式重整、竞价式招募、公开式监督方式,最终以41轮竞价4.22亿元确定投资者,并实现投资款项全额到位、公司财产全部交接完毕。

  【典型意义】本案是有效运用预重整从源头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破产案件的典型案例。一是使企业免于解体式破产,化解债务16亿余元。二是保护了债权人的权益,实现担保债权清偿率100%、普通债权清偿率从3%提升到17.46%。三是保护政府税源稳定,年均2000余万元税收得到延续。四是避免400余名职工因企业破产而失业,维护社会安定。《人民法院报》等全国二十余家主流媒体对该案竞相报道,2022年第5期《中国审判》将该案作为疑难案件化解典范予以刊载。

案例9:旅游景区商品销售价格争议调解案例

  【基本案情】漳州郑女士等一行人到某洞景区游玩,出洞口时,看见他人在某食杂店购买玛卡,便选择20个左右玛卡进行购买。经营者拿着玛卡到店内小房间磨成粉末,过称后1051克,共计3153元。郑女士觉得价格太高,不想购买,经营者表示玛卡已经磨成粉末,不能退还,双方为此发生了价格争议。之后,郑女士向该县发改局反映了以下情况:1.该店销售的玛卡价格偏高,其上网查询玛卡的市场零售价最高一般在700元/斤;2.经营者把玛卡打磨成粉的过程是在店内小房间操作,打磨过程没有看到,怀疑增加了玛卡的重量;3.购买的玛卡未打磨成粉状时颜色是黑色的,打磨后呈黄色,怀疑在打磨过程中调了包。由于该争议事项不涉及明显的价格违法行为,价格举报中心认为不能立案查处,转至该县价格认证中心按价格争议调解处理案件办理。

  【调解过程】该县价格认证中心受理后,工作人员立即开展调查和调解工作,电话联系郑女士详细了解情况,随后开展市场调查。经调查,玛卡根据品质好坏有不同的市场零售价格,价格从0.5元/克到1元/克不等。之后,该县价格认证中心组织人员到该食杂店走访调查,该店对玛卡等商品均有做到明码标价,且当时也未对玛卡进行调包、增加重量等,不存在价格欺诈行为,但发现出售的玛卡价格比正常市场销售价格偏高。通过多次协商,经营者表示同意消费者退还玛卡,同时返还消费者价款3000元。

  【典型意义】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价格争议时有发生,因此需要一个专业机构将纠纷化解在初始状态,避免矛盾激化。价格争议调解是价格部门更好地服务社会、为民办实事的积极举措,也是提升价格部门形象的有效途径。本案经过该县价格认证中心调解人员的努力,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案例10:警民联调巧解邻里纠纷案例

  【基本案情】2021年3月,厦门市海沧区某大厦居民潘某(80岁高龄独居老人)报警,称邻居钱某侵犯其权益并发生争执。钟山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即出警到场。经了解,钱某入住后曾多次与潘某协商将空调外机安装在两家公共区域,潘某表示不同意。钱某情绪激动对潘某恶语相向,认为两家共用区域被潘某占用,为此多次向城管与物业反映未果,遂将潘某先前安装作为安全防护的玻璃钢瓦围挡拆除,并将空调外机直接安装在正对着潘某原先房屋出入口的正前方(空调热气直接对着家门),严重影响了潘某正常的生活秩序,引发了邻里纠纷。

  【调解过程】钟山派出所依托派出所警民联调室,组织民警与金牌调解员对该起邻里纠纷开展调解。经过现场察看,调解员根据实情首先对钱某当面批评教育,并劝说钱某主动承担改造费用,若钱款不足由调解员自己来补齐。这一细微举动让双方当事人受到不小的触动。经过调解员耐心分析、说服,钱某同意按潘某的意愿解决此事,并由钱某单方面出资对公共区域进行合理改造。现已顺利完成空调外机的位置重新安装,而且在潘某原来开的门洞处安装了一扇门和完整的外部防护网。

  【典型意义】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左邻右舍如果发生纠纷,一旦处理不当,容易给社区、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本案是发生在城市里的一起邻里纠纷,与法院判决相比较,以警民联调的方式进行处理,不仅可以让双方剑拔弩张的紧张情绪有所缓解,而且有利于矛盾纠纷的彻底解决,弥合和修复双方的关系,促进邻里关系和谐、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