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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三优丨机动车违停被追尾 究竟谁之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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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7日 作者: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 ||
前车违停,后车追尾,责任谁来承担? 近日,钢城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本案中,孙某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追尾了停放在路边的李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孙某受伤,两车受损。交警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孙某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违法停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案件受理后,依原告孙某的鉴定申请,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就本案的证据组织双方进行质证,并启动鉴定程序。最终,判决被告李某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承担孙某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7万余元,剩余4万余元的损失,30%由该保险公司赔偿,70%由孙某自行承担。 法官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本案中,被告李某未将自己的车辆停放到规定的地点,违规停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在此,法官提醒大家,生活中,请自觉遵守停车规定,规范文明停车,安全有序出行,避免因违规停车影响道路通行,影响交通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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