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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刿论战》读后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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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3月24日 作者: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 ||
执行一庭 陈克重 今天读了《左转》中的《曹刿论战》一章,读完了这一篇《曹刿论战》,我觉得曹刿是一个非常有远见的人。他对每一件事都要有一个适当的理由才会去做。当他进谏鲁庄公时,他就问鲁庄公凭借什么来跟齐国作战,而且还问到适当的理由才愿意出兵作战!曹刿也是一个细心而善于观察的和判断的人。当他们在长勺打仗时,鲁庄公想要击鼓进军,可是曹刿说要等齐兵击三鼓后才能击鼓进军。打败齐国后,齐兵落荒而逃,鲁庄公想追杀他们,可是曹刿在观察一番后才下令杀敌。战胜后,曹刿才向鲁庄公解释他所做的用意。从他的解释,就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善于观察和判断的人。 我非常地庆幸我能读到这一篇古文,这一篇古文启发了我要像曹刿一样做一个有远见、善于观察和判断的人。同时,本文中提到“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这句话,对我启发很深。这句话的原意为大大小小的案件,虽然不能件件都了解得清楚,但一定要处理得合情合理。联系到我的本职工作,我认为作为一名执行法官,对于自己的案子就是要做到件件了解清楚,件件遵守法律程序,不仅合情合理的办案,更要合法。 曹刿说的这句话是站在封建年代的君主的角度上说的,作为君主自然不必面面俱到,只要大战略对就行了。而作为法官,是要对每件案件负责的,要牢记再小的案件,在我们个人而言都是大事。如今由于法律更加深入人心,更受尊重,这就对我们自身的要求更高。办理案件不仅要合情合理,更要合法。在现在复杂的执法环境下,我们手中的每一个案件,在我们看来可能只是一个简简单的案子,可对于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就是他们一家生存下去的希望。所以对于每一个案子我们都要查清楚,尽最大努力办好,这样才能让法律判决得到有效执行,使大众更加尊重法律,自觉的参加到建设法治社会中来。 从法官自身来讲,法治社会对于执法者的要求更加严格,容不得我们存在半点疏漏,对于每一个案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来办,不能走法律擦边球,更不能存在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一旦出现纰漏,给当事人造成重大损失,自己将会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这就是要求我们必须谨慎严格的遵守法律程序,每一个案件绝不能出错,以高于平常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文中所说的“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是当时君主勤勉的一种体现,而对于我们法官,是一种警惕,更是一份责任。无论何时我们都要谨慎的遵守法律程序,要牢记每一个案件,在当事人那里就不是小事。我从中想到要想建成法治社会,最为法官自己就要严格要求自己,使人们信服,自觉参加到法治社会建设中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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