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县法院会同县公安局、县关工委、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妇联等部门成立的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在莘县职业中专揭牌,这是莘县首家由法院联合学校成立的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实现“校内”+“校外”共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省高院刑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罗莹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白振国共同为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揭牌,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宁照铜出席仪式并讲话,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田丹致辞,揭牌仪式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斌主持。省高院刑一庭三级高级法官杨殿韬、张贯修,市中院三级高级法官杨章杰,市中院刑三庭庭长任家红,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坤及市中院刑三庭部分干警,其他县(市区)法院少年审判的负责同志,相关单位负责人,县法院刑庭干警,莘县职业中专部分师生代表参加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后,省市县法院相关负责人在县法院五楼会议室进行座谈交流。座谈会上,罗莹同志认真听取了聊城市两级法院在少年审判、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的亮点做法、问题不足和意见建议。她表示,要将校园安全先议工作作为司法服务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载体,为在校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要能动开展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依法履职,在岗尽责、干实事、创品牌、有亮点,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再上台阶。
校园安全先议是指在刑事司法程序前,人民法院对未成年人的罪错行为先行审查、确认,并决定分级干预矫治措施。在未成年人尚在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违法行为由轻至重演变过程中,早发现早干预,根据年龄特点、个案特征实施专业干预矫治措施,分级给予保护处分,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成立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旨在延伸司法服务,将法治思维融入学校管理,实现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苗头问题早干预、早化解,促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
此次成立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是县法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探索。县法院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紧紧围绕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坚持审判与挽救相结合、预防与教育并重理念,丰富完善“莘情护蕾”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品牌,通过构建法治服务体系、志愿服务体系、社会支持体系三大体系,为未成年人撑起了一片法治蓝天。
下一步,县法院将继续选派优秀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学生权益保护、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司法前置。与教育、妇联等部门联动协作,形成凝聚合力的联合保护机制,不断加强信息共享、沟通交流,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