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88临清法院“四个注重”提升法官职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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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9月04日 |
临清法院“四个注重”提升法官职业形象 今年以来,临清市人民法院注重规范法官行为,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形象,取得良好效果。1至8月,未发生因法官不文明、不规范行为而引发的信访投诉事件。 一是注重庭审文明规范。严格用语规范,要求法官在庭审中使用普通话和法言法语,对当事人不易理解的专业术语进行充分解释。注重时间意识,要求法官提前10分钟进入法庭,准时开庭,不得随意更改开庭时间;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改时,要提前通知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严守庭审礼仪,不得擅自离开法庭,不得在庭审中接打电话、发短信,不得翻阅与庭审无关的各种资料。 二是注重着装仪表规范。明确着装范围,要求干警上班时间及外出执行公务时必须着制服。细化着装规范,严禁制服与便服混穿,严禁不同制式、不同季节服装混穿,严禁穿与制服不相称的鞋子。严格仪表规范,不准染彩发,不准佩戴耳环、项链、戒指、手链等饰品,发型庄重得体,工作期间不准披长发、化浓妆。 三是注重考勤休假制度。严格门禁打卡制度,禁止代打卡,并不定期进行抽查。严格出差审批制度,因公出差干警需向庭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递交审批表,经批准后方为有效。严格休假制度,根据休假时间制定详细的工资发放细则。 四是注重审务督察力度。按照院内制定的日常工作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要求,每周两次对着装不规范、开庭迟到、串岗离岗等问题进行检查;不定期抽取庭审录像,监督干警庭审礼仪规范情况。每月在院内网发布检查通报,对审务情况进行通报并将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评。 撰稿人: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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