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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关于监督联络工作情况的调研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9月14日

近年来,东昌府区法院着眼践行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坚持“自觉、规范、务实”的工作要求,努力做深、做实、做细监督联络工作,有力提升了监督联络工作的水平和成效。

一。经验做法

(一)落实工作机制,提升监督联络工作的效能

一是落实工作通报机制。坚持通过召开座谈会、专题报告会、邀请视察,赠阅《人民法院报》、《山东法制报》等刊物,以及运用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及时向代表委员通报法院工作动态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今年以来,我院共邀请各级代表委员参加座谈2次,视察法院工作2次。二是落实督查反馈机制。对代表委员所提意见建议、提案和关注案件高度重视,建立工作台帐,由监督联络工作部门及时进行立项、登记和交办,并配合分管院领导通过电话督办、会议督办等方式进行督查,督促按时办结有关事项。事项办结的,由监督联络工作部门会同承办部门及时进行反馈、答复;事项复杂、代表委员关注度高的,由院领导亲自进行沟通和答复。今年以来,我院共办结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提案2件,办结关注案件16余件。三是落实舆论宣传机制。充分利用报刊、网络以及法院自有媒体,大力宣传法院自觉接受监督、主动进行联络的做法。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法院活动时,同时邀请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扩大影响力。

(二)注重工作统筹,增强监督联络工作的实效

一是注重与执法办案相统筹。充分发挥代表委员联系面广、影响力大的优势,积极吸收代表委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纠纷调解、案件审理、接访和执行等工作。目前,我院共有4名代表委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定期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对庭审进行监督和评议;对代表委员主动提出旁听庭审要求,以及持代表证、委员证自行到法院旁听庭审的,积极予以协调安排。今年以来,我院共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3次。二是注重与司法公开相统筹。定期举行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和社会公众走进法院,零距离了解法院工作。今年以来,我院共举行法院开放日活动2次,邀请参加人员达30余人。适时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代表委员和媒体记者参加,主动发布法院重要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三是注重与作风建设相统筹。把监督联络工作作为解决“四风”和“六难三案”问题、落实“四心”工作法的重要手段,虚心听取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今年,我院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先后通过座谈走访、发放征求意见函、电话回访当事人等方式,征求各类意见建议26条。积极从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中选聘特邀监督员,对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以及队伍建设等进行监督。目前,我院共有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15人。

二。不足

(一)认识不到位,开展监督联络工作的自觉性不高

部分干警认识上产生误区,认为与代表委员联络是审判工作以外的工作,甚至认为是完全脱离审判业务的附属工作,故在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上处于一种被动、消极的态度,有时还带有形式主义,使联络工作难以取得应有效果。
  (二)与代表联络工作渠道不宽,联络工作缺乏创新

在联络的方式方法上,没有很好地“请进来,走出去”,在征求意见,认真落实上,说的多、做的少,务虚的多、务实的少,没有使代表进行一步了解法院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组织领导

将监督联络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至少每季度听取一次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监督联络工作小组,明确办公室负责监督联络工作,确定1-2名懂法律、善于沟通的人员作为监督联络工作专办员,确保该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二)强化制度规范

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对监督联络工作的组织领导、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的程序、开展监督联络工作的日常机制、以及监督联络事项的督查督办和考核等作出明确规定,推进监督联络工作的规范化开展。

(三)强化考核激励

把监督联络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对不按要求办理、工作出现失误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在考核中予以扣分。同时,依据代表委员层级、职业和居住区域的不同,每年年底抽取一定数量的代表委员,进行法院公正司法、工作作风、监督联络等情况的调查,并量化打分,促进了监督联络工作的落实。

四。建立“两会”工作机制

    每年两会前,通过院领导带队走访、邀请座谈等形式,向代表委员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建议;两会期间,由院领导带队,组织中层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进行旁听、收集和解答代表委员的问题建议;两会结束后,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有关意见建议和提案,确定包靠领导、办理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衔接有序地做好“两会”监督联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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