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基层,看法庭”专栏:小法庭搭建维稳大舞台——山东省泗水县苗馆法庭工作纪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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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4月04日 | ||
小法庭搭建维稳大舞台 ——山东省泗水县苗馆法庭工作纪实 苗馆法庭位于泗水县东部,辖区为苗馆、泉林、大黄沟、星村四个乡镇,共201个行政村,21万余人,辖区面积383平方公里。该庭现有5名工作人员,其中审判人员2人,每年审理各类案件700余起。在辖区面积大、人口多,案多人少矛盾较为突出的形势下,全庭同志坚持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出色地完成了审判工作任务,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2011年,该庭被省政法委、省妇联授予“省级妇女儿童维权岗”,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一等功。 乡土化司法解民忧 “在处理农村基层的矛盾纠纷中,法官不能‘操作工式’的机械运用法律逻辑,而应该因人、因时、因地制宜,既要向当事人讲明法律,还要情理并用,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苗馆法庭庭长盛秋寒感慨的说。 在审理一起宅基地纠纷案件中,原告家盖房屋时,东墙的地基直冲被告家大门,俗称“冲山”,被告因此对原告家盖房多加阻拦,不仅故意在原告家的东墙外栽种了八颗杨树,而且还在东墙根挖了一个大坑,经常往里浇水。两家最终因此闹上法庭。在庭审中,法庭立足于当事人对本地风水习惯的重视,有针对性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一方面劝说原告将地基挪位,另一方面从邻里道德、法律规定等方面劝说被告不再阻碍原告盖房,否则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双方当事人最终在法庭的劝说下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将地基后撤了一米,被告在一个月内将八颗杨树伐掉,并填平大坑。长达五年的矛盾终得一朝化解。 乡土化司法是苗馆法庭践行的一种司法模式。该庭要求法官办案时要充分考虑和尊重社会感情、风土人情,因人、因时、因地制宜,把司法规范的原则性与乡土实际的多样性有机契合起来,从而有效地化解矛盾,定纷止争,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强化调解促和谐 “在法庭接触最多的案子就是家庭、邻里的纠纷,像离婚、赡养、相邻关系等,尽管没什么大案要案,可是案小可事不小,处理不好就会影响农村稳定。”苗馆法庭庭长盛秋寒说。 对待此类案件最好的方式就是通过多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使其化解积怨,握手言和。苗馆法庭干警进行审判工作的同时,十分注意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对于不懂法的群众,就用浅显易懂的语言,不厌其烦的给他们讲道理,消除他们因不懂法而产生的抵触情绪。在审理一起因死亡补偿金而引发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该案审判员盛秋寒对当事人动之以血缘亲属之情,晓之以乡土风俗之理,耐心细致的进行说服教育,既让当事人感觉到亲近,又不失法官应有的威严,最终使得对簿公堂的爷孙二人化干戈为玉帛,维系了亲情,促进了稳定。 妇女维权促稳定 该庭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不断探索参与社会管理与创新的途径,努力拓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利用各种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对有关妇女维权的法规进行了宣传,并开展妇女维权送法下乡活动,向辖区群众重点宣传以保护农村妇女、女性农民工、老年妇女等弱势群体为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现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12年,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000余份,受教育群众1200余人次,提高了妇女维权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对涉及家庭暴力、重婚、遗弃等严重危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积极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帮助,对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妇女权益予以适当倾斜,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为促进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 满怀热忱关爱百姓、关注民生。张雨是苗馆镇安驾峪村人,父母均在家务农,家里还有一个弟弟,生活拮据。自2009年9月,苗馆法庭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联系到张雨,动员全体干警从自己微薄的工资中捐款1000元送到张雨家中,并决定每年都资助1000元直至张雨大学毕业,他们还经常自己出钱购买油、面等生活用品到张雨家进行慰问,时刻关注张雨的学习和生活。 服务企业促发展 近年来,苗馆镇域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先后引进数家大中型企业。苗馆法庭庭在办好涉企案件的同时,拓宽服务渠道,延伸司法职能,通过定期走访企业、开展法律培训,发放联系卡和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征求企业对法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012年以来,该庭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0余次,帮助企业审查完善合同20余份,为企业挽回损失100余万元,受到企业好评。 山东泗水县惠丰铸造有限公司是苗馆法庭辖区内的一家大型企业,同时也是泗水县的重点企业,为县城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2010年7月,苗馆法庭受理一起涉及该企业的雇员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原告刘某,1951年生人,从山东机床附件厂退休后到该公司从事锅炉工工作,2009年10月15日下午2时许,原告在清理公司的厕所、化粪池时不慎跌入粪池,造成人身伤害,构成三级伤残。该纠纷发生后,原告亲属的情绪激动,要求惠丰铸造有限公司赔偿60余万元,双方之间矛盾争议较大,该案受到县领导和乡镇领导的高度关注。 如何妥善解决好各方矛盾纠纷,既让原告得到合理赔偿,又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成为法庭首要考虑的问题。受理该案后,由于案情复杂,法庭将该案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经过多次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请示上级业务领导,认定在我国目前只承认一个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原告在被告处从事锅炉工工作仅仅是形成雇佣关系,而且原告在事发前大量饮酒,本身又患有高血压病,原告本人对事故的发生具有重大过错,最终判定惠丰铸造公司承担20%的赔偿责任。本案判决后,由于在之前法庭做了大量的调解、说理工作,双方均服判息诉,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廉政建设树形象 廉政建设是队伍纯洁的前提,队伍纯洁是司法公正的基础。苗馆法庭始终坚持“以学倡廉”,把让法庭干警认识到廉洁司法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贪污腐败的危害性,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首要问题来抓。法庭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着力引导干警公正司法、高效司法和廉政司法。 法庭在建造专门开辟了小菜园,这样,便可以种植一些应季蔬菜,法庭全年坚持吃廉政灶,每天中午轮流值班做饭,遵守了工作日禁酒制度,节约了法庭经费,减轻了当事人负担,维护了法庭形象。同时注重打造法庭廉政文化,在每位干警的办公室内都悬挂以“松、梅、竹”等为题材的廉政主题书法作品,时刻提醒各位干警洁身自律,廉政为民,极大地陶冶了干警的思想情操。法庭积极营造了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使干警做到反腐防变的警钟长鸣不息,廉洁执法的弦紧绷不松,有力地促进了干警学廉、倡廉、廉洁执法的自觉性。 特约记者:高诺 通讯员:梁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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