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优化布局强基固本 提升品质服务大局
2017年以来,受编制空缺、经费困难、维稳任务影响,新疆法院近40%的人民法庭闲置空转、职能弱化。新疆高院提出“强机制、优布局,力求资源利用最大化;拓职能、树品牌,实现司法服务更深化”的工作思路,以需求定供给,差异化设定布局基础,以目标谋路径,分层次优化布局模式,以特色促发展,聚优势提升布局品质,人民法庭工作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第一,科学调整布局。构建以“基层法院—中心法庭—巡回法庭—法官工作站/巡回审判点”为基础的三种差异化布局模式,全疆274个人民法庭使用率从61%上升至97.4%,法庭辖区606个乡镇全部设置法官工作站/巡回审判点,6500多个村/社区全部张贴便民联系卡,初步织就“纵向见底,横向到边”司法服务网。一是中心法庭辐射带动模式。基层法院辖区正常使用的人民法庭设为中心法庭,党支部/党小组全覆盖,“1+1+1+1”力量全配齐,“一站式”诉讼服务全达标;无全日办公需要的设为巡回法庭,由中心法庭辐射带动开展工作。二是基层法院辐射带动模式。地广人稀、力量薄弱、案件量少的基层法院辖区人民法庭均设为巡回法庭,由基层法院指定部门、团队依托巡回审判公告、基层组织联络、法官便民联系卡等方式,按需统筹开展巡回审判工作。三是因地制宜创新特色模式。鼓励探索有别于前两种布局模式,更适合辖区实际的个性化模式。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辖区2个人民法庭先行培育出依托法官工作站开展环资纠纷、婚姻纠纷巡回审判的特色模式。
第二,动态优化布局。主动应对地区之间和地区内部、中心法庭和巡回法庭、审判主责和社会职能不平衡问题,搭建人民法庭三个梯队,全方位、立体式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司法服务体系更加健全。2021年上半年,人民法庭审理案件占基层法院一审民事案件近1/3,审判质效明显提升;调解率90%,人均办案140件,司法能力显著提高;旅游纠纷前端化解超去年全年7倍,“110”式司法理念更加成熟。第一梯队“排头兵”。工作扎实、成效突出的77个中心法庭先行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对标“八条措施”,先行先试、深入探索“一庭一品”特色品牌。第二梯队“主力军”。42个正常运行和10个新升级中心法庭对标“一意见两规范”,实现建设标准化、队伍专业化、工作规范化,辐射带动93个巡回法庭开展工作,接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第三梯队“生力军”。22个基层法院辐射带动41个巡回法庭实质开展工作,逐步升级为中心法庭;4个基层法院的4个特色模式人民法庭用足用好法官工作站/巡回审判点,有序开展工作。
第三,培塑品质布局。通过召开片会、视频调度、驻庭包联,推动制定“十八条措施”,将党建引领、专业审判、民生保障、服务治理、助力振兴纳入品质布局体系,30多个具有时代特征、本地特色、群众赞誉的新时代人民法庭样板应运而生,并在全疆复制推广,新疆法院人民法庭维护稳定、服务大局整体效能不断提升。一是服务基层治理样板。巴州中院推动实现人民法庭建设从“法院主推”到“党委主抓”战略升级;喀什地区疏勒县法院推动构建多元解纷前端共治体系,70%离婚纠纷调解和好;乌鲁木齐头屯河法庭庭长兼任大社区党支部书记,钢城片区案件逐年下降。二是服务乡村振兴样板。昌吉州五彩湾法庭为准东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智库,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乌鲁木齐永丰渠法庭研发多语种智能翻译系统,为传统马背法庭插上现代信息化翅膀;阿勒泰地区贾登峪法庭积极服务旅游业健康发展,助力打造“新疆是个好地方”靓丽名片。三是服务人民群众样板。阿克苏地区依麻木法庭通过村申请、镇审核、法庭评定推选“先进无讼村”;和田地区吐外特法庭建立与三级法院“访惠聚”驻村工作队衔接机制,帮助依法制定村规民约;伊犁州那拉提法庭深入牧场田间,被各族群众誉为草原上的“轻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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